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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P 408


作者:黃宗羲
頁數:408 / 462
類別:中國哲學

 

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
第408,共462。
然人之心地不明,如何察得人心術?人不患無才,識進則才進,不患無量,見大則量大,皆得之於學也。

劄記



  
心無出入,所持者志也。

道無聲臭,體道者言行而已。

人心纔覺,便在腔子?,不可着意。

有憤便有樂,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平日無憤無樂,只是悠悠。

天然一念現前,能為萬變主宰,此先立乎其大者。

當下即是此默識要法也。然安知其當下果何如?朱子曰:「提醒處,即是天理,更別無天理。」此方是真當下。

《易》之本體,只是一生字,工夫只是一懼字。

窮至無妄處,方是理。



靜坐之法,喚醒此心,卓然常明,志無所適而已。志無所適,精神自然凝復,不待安排,勿着方所,勿思效驗。初入靜者,不知攝持之法,惟體帖聖賢切要之言,自有入處。靜至三日,必臻妙境。


  

靜坐之法,不用一毫安排,只平平常常,默然靜去。此平常二字,不可容易看過,即性體也。以其清淨不容一物,故謂之平常。畫前之《易》如此,人生而靜以上如此,喜怒哀樂未發如此,乃天理之自然,須在人各各自體帖出,方是自得。

靜中妄念,強除不得,真體既顯,妄念自息。昏氣亦強除不得,妄念既淨,昏氣自清。只體認本性原來本色,還他湛然而已。大抵着一毫意不得,着一毫見不得,纔添一念,便失本色。

由靜而動,亦只平平常常,湛然動去。靜時與動時一色,動時與靜時一色,所以一色者,只是一個平常也。故曰「無動無靜」,學者不過借靜坐中,認此無動無靜之體雲爾。靜中得力,方是動中真得力,動中得力,方是靜中真得力。

所謂敬者此也,所謂仁者此也,所謂誠者此也,是復性之道也。(以上《靜坐說》)

前《靜坐說》,觀之猶未備也。夫靜坐之法,入門者藉以涵養,初學者藉以入門。彼夫初入之心,妄念膠結,何從而見平常之體乎?平常則散漫去矣。故必收歛身心,以主於一,一即平常之體也。

主則有意存焉,此意亦非着意,蓋心中無事之謂,一着意則非一也。不着意而謂之意者,但從衣冠瞻視間,整齊嚴肅,則心自一,漸久漸熟平常矣。故主一之學,成始成終者也。(《書靜坐說後》)

凡人之所謂心者念耳,人心日夜繫縛在念上,故本體不現,一切放下,令心與念離,便可見性。放下之念亦念也,如何得心與念離?放退雜念,只是一念,所謂主一也,習之久,自當一旦豁然。

古人何故最重名節?只為自家本色,原來冰清玉潔,着不得些子污穢。纔些子汙穢,自家便不安,此不安之心,正是原來本色,所謂道也。(以上《示學者》)

為善必須明善,善者性也,性者人生而靜是也。人生而靜時,胸中何曾有一物來?其營營擾擾者,皆有知識以後,日添出來,非其本然也。即是添來,今宜減去,減之又減,以至于減無可減,方始是性,方始是善。何者?人心湛然無一物時,乃是仁義禮智也。

為善者,乃是仁義禮智之事也。(《為善說》)

今人所謂天,以為蒼蒼在上者云爾,不知九天而上,九地而下,自吾之皮毛骨髓,以及六合內外,皆天也。然則吾動一善念而天必知之,動一不善念而天必知之,而天又非屑屑焉,知其善而報之善,知其不善而報之不善也。凡感應者,如形影然,一善感而善應隨之,一不善感而不善應隨之,自感自應也。夫曰自感自應,何以為之天?何以為天必知之也?曰自感自應,所以為天也,所以為其物不貳也。

若曰有感之者,又有應之者,是二之矣。惟不二,所以不爽也。(《知天說》)

昔朱子初年,以人自有生即有知識,唸唸遷革,初無頃刻停息。所謂未發者,乃寂然之本體,一日之間,即萬起萬滅,未嘗不寂然也。蓋以性為未發,心為已發。未發者即在常發中,更無未發時也。

後乃知人心有寂有感,不可偏以已發為心。中者,心之所以為體,寂然不動者也,性也。和者,心之所以為用,感而遂通者情也。故章句云:喜怒哀樂情也,其未發則性也。

二語指出性情如指掌矣。王文成復以性體萬古常發,萬古常不發,以鐘為喻,謂未叩時原自驚天動地,已扣時原自寂天寞地。此與朱子初年之說相似,而實不同。蓋朱子初年,以人之情識逐念流轉,而無未發之時。

文成則以心之生機流行不息,而無未發之時,文成之說微矣,而非《中庸》之旨也。(《未發說》)

《中庸》所謂未發,指喜怒哀樂言,夫人豈有終日喜怒哀樂者?蓋未發之時為多,而喜怒哀樂可言未發,不可言不發。文成所謂發而不發者,以中而言。中者天命之性,天命不已,豈有未發之時?蓋萬古流行,而太極本然之妙,萬古常寂也,可言不發,不可言未發。《中庸》正指喜怒哀樂未發時,為天命本體,而天命本體則常發而不發者也。

情之發,性之用也,不可見性之體,故見之於未發。未發一語,實聖門指示見性之訣,靜坐觀未發氣象,又程門指示初學者攝情歸性之訣,而以為無未發時者,失其義矣。(《未發說》)

聖人之學,所以異於釋氏者,只一性字。聖人言性,所以異於釋氏言性者,只一理字。理者,天理也。天理者天然自有之條理也。

故曰天敘、天秩、天命、天討,此處差不得針芒。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明道見得天理精,故曰:「《傳燈錄》千七百人,若有一人悟道者,臨死須尋一尺布?頭而死,必不肯削髮僧服而終。」此與曾子易簀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