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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760


作者:司馬遷
頁數:760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760,共824。
(1)王者易姓:即「為王者易姓」。就是改朝換代。受命:受天命。(2)改定曆法。正,指歲始正月;朔,為月朔,就是每月初一。正朔皆改就是改正曆法。(3)《索隱》釋為「推本天之元氣行運所在,以定正朔」。天元釋為天之元氣行運所在。其實就是曆法中的上元,古人制歷講究推求上元作為計算曆法的始點,這時候日月五星處在天球上的同一位置,即所謂「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自元·郭守敬《授時歷》開始不用上元,只從日月五星當年所在位置推起。(4)順承天的意旨。厥,其。指天。(5)清·王元啟《史記三書正訛》以為此四字應在「王者易姓」之前。是。(6)確立起木、火、土、金、水等五行與曆法的關係。歷與五行本無關,但為了給曆法演變以合理解釋,才把它納入五行系統。如春天過後就是夏天,這是歷的變化。為什麼會有這種變化?五行理論解釋為春屬木,夏屬火,木能生火,所以春季之後就會產生夏季。(7)確定陰陽消長變化的關係。消息,生長、產生、發生的意思。始見於《易經》。清·嚴傑《易消息解》說:「消息者,陰陽生長之名也」,陽生為息,陰生為消。由於有生就有滅,也可釋為消失、滅亡。如清·汪家禧《易消息解》說:「陰往陽來為息,陽往陰來為消。」陰的消失、滅亡與陽的產生、生長都叫做息,相反稱為消。(8)正確確定閏月餘分的大小。詳後注。(9)於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祇、物類等事的官員。十即《正義》所說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分別名為青雲、縉雲、白雲、黑雲、黃雲、,合稱五官。(11)司:掌管。序:序列。指職任系統。(12)神不昏憒,有明德,指善惡有報之類。(13)神為百姓降下好的收成。嘉生,應劭釋為嘉谷。應是泛指好年景,豐收。(14)百姓以祭物(三牲福禮之類)享神。享,同饗。 按:神降嘉生,百姓享神,是民神互敬不瀆的意思。《正義》引劉伯莊語,釋為民「享福」,誤。(15)按皇甫謐《帝王世紀》等書的說法,古帝王的序列在黃帝以後是少皋,少皋以後是顓頊。與《史記·五帝本紀》不同,有人以此否認《歷書》為司馬遷原著。其實司馬遷並不排斥其他書所載的帝王序列,這從《五帝本紀》中的「太史公後序」裡就不難看到。所以在《五帝本紀》以外引用新的史料並不足怪。(16)九黎作亂的意思。九黎:《集解》釋為少皋時作亂的諸侯。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釋為「南方種族名。言九者,非一族也。」(17)不可以群類區別。王元啟《史記正訛》以為放物就是方物。「《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類聚可以辨方,群分可以辨物。今既民神雜擾,則群類混淆,故曰不可方物」。(18)薦至:層雜而至、一起來到、多次至。《索隱》說:「薦,集也。」《爾雅·釋言》釋為「再也」。(19)沴氣未盡。災禍仍不止息的意思。(20)《索隱》說,《左傳》重名句芒,為木正,兼司天。天屬陽,南方為陽位,所以稱為南正。正,就是政,官名,南正如同說是主管南方之政(即陽事)的官員;屬神,領屬神事,如祭祀之類。(21)《索隱》說,黎就是祝融,為火正,兼司地事。地屬陰,北方為陰位,所以又有稱黎為北正者。屬民,領屬民事,就是管民政。(22)三苗隨從九黎一起作亂。三苗,《五帝本紀》《集解》引馬融的話說是「國名也」,又引吳起的話說:「三苗之國,左洞庭而右彭蠡。」洞庭、彭蠡為湖名。(23)《正義》解釋說:「言歷數乖誤,乃使孟陬殄滅,不得其正也。」孟陬,就是正月。(24)《集解》引《漢書音義》說:「攝提,星名,隨斗杓(北斗星如勺。杓就是勺把,指北斗星的第五、六、七三顆星。)所指建十二月。若歷誤,春三月當指辰而指巳,是謂失序(按:即『元紀』)」。(25)羲和:官名。《尚書·堯典》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孔安國解釋說:「羲仲,居治東方之官」;「羲叔,居治南方之官」;「和仲,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政也」;「和叔」,當是居治北方之官,掌冬天政。可知羲和是分掌四方天文星歷的官員。又《尚書·征》中孔安國解釋:「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時之官。自唐虞至三代,世職不絕。」稱羲和為氏,是以官為氏。(26)茂氣:生長之氣。顯示興旺景象。(27)夭疫夭殤和疾疫。不得天年為夭,時疾流行稱為疫。(28)年耆:年老。《禮記·曲禮》:「六十曰耆。」相傳堯在位七十年得舜,又二十年令舜攝政,禪位時必不至六十歲。因此,這裡耆泛指年老。 禪舜:禪帝位於舜。即把帝位讓給舜。(29)申戒飭於文祖廟中。申戒,申明戒語。就是告誡的意思;文祖,就是祖廟,或稱明堂、世室等。《五帝本紀》說:「文祖者,堯大(按:讀為太)祖也」。《正義》引《尚書帝命驗》注說:「唐虞謂之天府,夏謂之世室,殷謂之重屋,周謂之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文祖者,赤帝熛怒之府,名曰文祖。」王者祭五帝以祖配,所以明堂就是祖廟。(30)語出《論語·堯曰》何晏釋「歷數」為「列次」,全句的意思是:按天數做帝王的次序,該輪到你了。司馬遷引此句把歷數作曆法解釋,全句可解釋為:制定(反映天數的)曆法,責任落在你身上了。由於制歷是王者獨有的責任,兩種解釋皆通,都是告訴舜,要把王位禪讓給他,以資勉勵的意思。
夏正以正月(1),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2)。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3);無道,則正朔不行於諸侯。
幽、厲之後,周室微,陪臣執政(4),史不記時,君不告朔(5),故疇人子弟分散(6),或在諸夏(7),或在夷狄,是以其廢而不統(8)。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9)。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十,舉正於中(11),歸邪於終(12)。履端於始,序則不愆(13);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邪於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並爭,在於強國禽敵(14),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15)!是時獨有鄒衍,明於五德之傳(16),而散消息之分(17),以顯諸侯。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而亦頗推五勝(18),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19),色上黑(20)。然歷度閏余,未能睹其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