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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註譯    P 26


作者:莊子
頁數:26 / 244
類別:哲學

 

莊子註譯

作者:莊子
第26,共244。
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①:「是何人也?惡乎介也②?天與,其人與?」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③,人之貌有與也④。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澤雉十步一啄⑤,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⑥。神雖王⑦,不善也。
老聃死⑧,秦失吊之⑨,三號而出⑩。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則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為其人也(11),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12),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之(13),必有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14),忘其所受(15),古者謂之遁天之刑(16)。適來(17),夫子時也(18);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19)。」
指窮於為蘄(20),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注釋】


  
①公文軒:相傳為宋國人,複姓公文,名軒。右師:官名,古人常有借某人之官名稱謂其人的習慣。
②介:獨,只有一隻腳。一說「介」當作「兀」,失去一足的意思。
③是:此,指代形體上只有一隻腳的情況。獨:只有一隻腳。
④與:舊注解釋為「共」,所謂「有與」即兩足共行。一說「與」當講作賦與,意思是人的外形當是自然的賦與。
⑤雉(zhì):雉鳥,俗稱野雞。
⑥蘄(qí):祈求,希望。畜:養。樊:籠。


  
⑦王(wàng):旺盛,這個意義後代寫作「旺」。
⑧老聃(dān):相傳即老子,楚人,姓李名耳。
⑨秦失(yì):亦寫作「秦佚」,老聃的朋友。
⑩號:這裏指大聲地哭。
(11)其人:指與秦失對話的哭泣者。老聃和秦失都把生死看得很輕,在秦失的眼裏老聃的弟子也應都是能夠超脫物外的人,但如此傷心地長久哭泣,顯然哀痛過甚,有失老聃的遺風。
(12)向:剛才。
(13)彼其:指哭泣者,即前四句中的「老者」和「少者」。所以:講作「……的原因」。會:聚,碰在一塊兒。
(14)遁:逃避,違反。倍:通作「背」,背棄的意思。一說「倍」講作「加」,是增益的意思。
(15)忘其所受:大意是忘掉了受命於天的道理。莊子認為人體稟承于自然,方才有生有死,如果好生惡死,這就忘掉了受命於天的道理。
(16)刑:過失。「遁天之刑」是說感傷過度,勢必違反自然之道而招來過失。一說「刑」即刑辱之意。
(17)適:偶然。來:來到世上,與下一句的「去」講作離開人世相對立;這裏的「來」、「去」實指人的生和死。
(18)夫子:指老聃。
(19)帝:天,萬物的主宰。縣(xuán):同「懸」。「帝之縣解」猶言「自然解脫」。在莊子看來,憂樂不能入,死生不能系,做到「安時而處順」,就自然地解除了困縛,猶如解脫了倒懸之苦。
(20)本句旨意歷來解釋紛紜,不得要領。根據前文所述可這樣理解:「指」、「薪」即脂薪,又稱燭薪,用以取光照物,「窮」是盡的意思,油脂燃盡於浸裹的柴薪,但火種卻不會熄滅,傳之於無窮。
【譯文】
公文軒見到右師大吃一驚,說:「這是什麼人?怎麼只有一隻腳呢?是天生只有一隻腳,還是人為地失去一隻腳呢?」右師說:「天生成的,不是人為的。老天爺生就了我這樣一付形體讓我只有一隻腳,人的外觀完全是上天所賦與的。所以知道是天生的,不是人為的。」
沼澤邊的野雞走上十步才能啄到一口食物,走上百步才能喝到一口水,可是它絲毫也不會祈求畜養在籠子裏。生活在樊籠裏雖然不必費力尋食,但精力即使十分旺盛,那也是很不快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