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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P 155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155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下

作者:張廷玉等
第155,共192。
時天下承平,帝頗事遊獵玩好。祚馳疏勸勤聖學。其略曰:「帝王之學先明理,明理在讀書。陛下雖有聖德,而經筵未甚興舉,講學未有程度,聖賢精微,古今治亂,豈能周知洞晰?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聖賢格言,無不畢載。願于聽政之暇,命儒臣講說,非有大故,無得間斷。使知古今若何而治,政事若何而得。必能開廣聰明,增光德業。而邪佞之以奇巧蕩聖心者自見疏遠,天下人民受福無窮矣。」帝見疏大怒曰:「豎儒謂朕未讀《大學》耶!薄朕至此,不可不誅。」學士陳循頓首曰:「俗士處遠,不知上無書不讀也。」帝意稍解。下祚獄,逮其家人十餘口,隔別禁系者五年,其父竟瘐死。其時,刑部主事郭循諫拓西內皇城修離宮,逮入面詰之。循抗辯不屈,亦下獄。英宗立,祚與循皆得釋復官。
祚再按湖廣。以奏遼王貴烚罪有所隱,與巡撫侍郎吳政逮至京,下獄。尋赦出。時王振用事,法務嚴峻,祚上言:「乃者法司論獄,多違定律。如侍郎吳璽誤舉主事吳軏,宜坐貢舉非其人律,乃坐以奏事有規避律斬。及軏自經死,獄官獄卒罪應遞減,乃援不應為重罪,概杖之。一事如此,余可推矣。天時不順,災沴數見,未必非此。」帝是之,以其章示法司。尋改南京,遷福建按察使僉事。有威惠,神祠不載祀典者悉撤去。久之,以疾歸,卒。
祚天資嚴毅,雖子弟罕接其言笑,獨重裡人邢量。量博學士,隱于卜,敝屋數椽,或竟日不舉火。祚數挾冊就質疑,往往至暮。
郭循,字循初,廬陵人。居官有才譽。既復職,進郎中,以尚書魏源薦,擢廣東參政,有剿寇功。景泰初卒。


  
劉球,字廷振,安福人。永樂十九年進士。家居讀書十年,從學者甚眾。授禮部主事。胡濙薦侍經筵,與修《宣宗實錄》,改翰林侍講。從弟玭知莆田,遺一夏布。球封還,貽書戒之。正統六年,帝以王振言,大舉征麓川。球上疏曰:
帝王之馭四裔,必宥其小而防其大。所以適緩急之宜,為天下久安計也。周伐崇不克,退修德教以待其降。至于玁狁,則命南仲城朔方以備之。漢征南越不利,即罷兵賜書通好。至于匈奴,雖已和親,猶募民徙居塞下,入粟實邊,覆命魏尚守雲中拒之。
今麓川殘寇思任發素本覊屬,以邊將失馭,致勤大兵。雖渠魁未殲,亦多戮群醜,為誅為舍,無系輕重。璽書原其罪釁,使得自新,甚盛德也。邊將不達聖意,覆議大舉。欲屯十二萬眾于雲南,以趣其降,不降則攻之。不慮王師不可輕出,蠻性不可驟馴,地險不可用眾,客兵不可久淹。況南方水旱相仍,軍民交困,若復動眾,紛擾為憂。臣竊謂宜緩天誅,如周、漢之於崇、越也。
至于瓦剌,終為邊患。及其未即騷動,正宜以時防禦。乃欲移甘肅守將以事南征,卒然有警,何以為禦?臣竊以為宜慎防遏,如周、漢之於玁狁、匈奴也。
伏望陛下罷大舉之議。推選智謀將帥,輔以才識大臣,量調官軍,分屯金齒諸要害。結木邦諸蠻以為援,乘間進攻,因便撫諭,寇自可服。至于西北障塞,當敕邊臣巡視。浚築溝垣,增繕城堡,勤訓練,嚴守望,以防不虞,有備無患之道也。
章下兵部。謂南征已有成命,不用球言。


  
八年五月雷震奉天殿。球應詔上言所宜先者十事。其略曰:
古聖王不作無益,故心正而天不違之。臣願皇上勤禦經筵,數進儒臣,講求至道。務使學問功至,理欲判然,則聖心正而天心自順。夫政由已出,則權不下移。太祖、太宗日視三朝,時召大臣于便殿裁決庶政,權歸總于上。皇上臨禦九年,事體日熟。願守二聖成規,復親決故事,使權歸於一。
古之擇大臣者,必詢諸左右、大夫、國人。及其有犯,雖至大闢亦不加刑,第賜之死。今用大臣未嘗皆出公論。及有小失,輒桎梏箠楚之;然未幾時,又復其職。甚非所以待大臣也。自今擇任大臣,宜允愜眾論。小犯則置之。果不可容,下法司定罪,使自為計。勿輒系,庶不乖共天職之意。
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習禮之臣,然後可交神明。今卿貳皆缺,宜選擇儒臣,使領其職。
古者省方巡狩,所以察吏得失,問民疾苦。兩漢、唐、宋盛時,數遣使巡行郡縣,洪、永間亦嘗行之。今久不舉,故吏多貪虐,民不聊生,而軍衛尤甚。宜擇公明廉干之臣,分行天下。
古人君不親刑獄,必付理官,蓋恐徇喜怒而有所輕重也。邇法司所上獄,多奉敕增減輕重,法司不能執奏。及訊他囚,又觀望以為輕重,民用多冤。宜使各舉其職。至運磚輸米諸例,均非古法,尤宜罷之。
《春秋》營築悉書,戒勞民也。京師興作五六年矣,曰「不煩民而役軍」,軍獨非國家赤子乎?況營作多完,宜罷工以蘇其力。
各處水旱,有司既不振救,請減租稅,或亦徒事虛文。宜令戶部以時振濟,量加減免,使不致失業。
麓川連年用兵,死者十七八,軍貲爵賞不可勝計。今又遣蔣貴遠征緬甸,責獻思任發。果擒以歸,不過梟諸通衢而已。緬將挾以為功,必求與木邦共分其地。不與則致怒,與之則兩蠻坐大,是減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設有蹉跎,兵事無已。臣見皇上每錄重囚,多宥令從軍,仁心若此。今欲生得一失地之竄寇,而驅數萬無罪之眾以就死地,豈不有乖于好生之仁哉?況思機發已嘗遣人來貢,非無悔過乞免之意。若敕緬斬任發首來獻,仍敕思機發盡削四境之地,分于各寨新附之蠻,則一方可寧矣。
迤北貢使日增,包藏禍心,誠為難測。宜分遣給事、御史閲視京邊官軍,及時訓練,勿使借工各廠,服役私家。公武舉之選以求良將,定召募之法以來武勇。廣屯田,公鹽法,以厚儲蓄。庶武備無缺,而外患有防。
疏入,下廷議。言球所奏,惟擇太常官宜從,令吏部推舉。修撰董璘遂乞改官太常,奉享祀事。
初,球言麓川事,振固已銜之。欽天監正彭德清者,球鄉人也,素為振腹心。凡天文有變,皆匿不奏,倚振勢為奸,公卿多趨謁。球絶不與通。德清恨之,遂摘疏中攬權語,謂振曰:「此指公耳。」振益大怒。會璘疏上,振遂指球同謀,並逮下詔獄,屬指揮馬順殺球。順深夜攜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臥,起立,大呼太祖、太宗。頸斷,體猶植。遂支解之,瘞獄戶下。璘從旁竊血裙遺球家。後其子鉞求得一臂,裹裙以殮。順有子病久,忽起捽顺發,拳且蹴之曰:「老賊,令爾他日禍逾我!我,劉球也。」順驚悸。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璘,字德文,高郵人。有孝行。獄解,遂歸,不復出。
球死數年,瓦剌果入寇。英宗北狩,振被殺。朝士立擊順,斃之。而德清自土木遁還,下獄論斬,尋瘐死。詔戮其屍。景帝憐球忠,贈翰林學士,謚忠愍,立祠于鄉。
球二子,長鉞、次釪。皆篤學,躬耕養母。球既得恤,兄弟乃出應舉,先後成進士。鉞,廣東參政;釪,雲南按察使。
陳鑒,字貞明,高安人。宣德二年進士。授行人。正統中,擢御史。
出按順天。言京師風俗澆漓,其故有五:一,事佛過甚;二,營喪破家;三,服食靡麗;四,優倡為蠹;五,博塞成風。章下禮部,格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