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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P 154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154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下

作者:張廷玉等
第154,共192。
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樹,與同官劾大學士劉吉等十餘人,給事中周紘亦與同官劾吉,吉銜之。其冬,昺、紘奉命閲軍,軍多缺伍。兩人欲劾奏守備中官蔣琮,琮先事劾兩人。章下內閣,吉修隙,擬黜之外。尚書王恕抗章曰:「不治失伍之罪,而罪執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爭,言官亦論救。乃調昺南京通政司經歷,紘南京光祿寺署丞。
久之,昺用薦遷四川僉事。富豪殺人,屢以賄免。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尋進副使。守備中官某將進術士周慧于朝,昺擒慧,論徙之極邊。歲余,引疾歸。環堵蕭然,擁經史自娛。都御史王璟以振荒至,饋昺百金,堅拒不得,授下戶饑民粟以答其意。知縣丁洪,昺令鉛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為具蔬食。昺曰:「吾誠不自給,奈何以此煩令君。」卒弗受。炊煙屢絶,處之澹如。及卒,含斂不具,洪為經紀其喪。
宋端儀,字孔時,莆田人。成化十七年進士。官禮部主事。雲南缺提學官,部議屬端儀,吏先期泄之。端儀曰:「啟事未登,已喧眾口,人其謂我干乞乎!」力辭之。已,進主客員外郎,貢使以贄見,悉卻不納。
初在國學,為祭酒丘濬所知。及濬柄政,未嘗一造其門。廣東提學缺,部以端儀名上,濬竟沮之。濬卒,始以按察僉事督廣東學校。卒官。


  
端儀慨建文朝忠臣湮沒,乃搜輯遺事,為《革除錄》。建文忠臣之有錄,自端儀始也。
贊曰:明初重監司守牧之任。尚書有出為布政使,而侍郎為參政者,監司之入為卿貳者,比比也。守牧稱職,增秩或至二品。天順而後,巡撫之寄專,而監司守牧不得自展佈,重內輕外之勢成矣。夫賦政于外,於民最親。李昌祺、陳本深之屬,靜以愛民,況鐘、張昺能于其職。所謂承宣德化,為天子分憂者,非耶?周新、陳選,冤死為可哀。讀張褧書,又以見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終不泯也。   
列傳第五十
○尹昌隆 耿通陳諤 戴綸林長懋 陳祚郭循 劉球子鉞釪陳鑒何觀 鐘同孟 楊集 章綸子玄應 廖莊 倪敬盛灊等 楊瑄子源 盛顒等
尹昌隆,字彥謙,泰和人。洪武中進士及第。授修撰,改監察御史。


  
惠帝初即位,視朝晏。昌隆疏諫曰:「高皇帝鷄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百官,故能庶績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大業,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數刻,猶未臨朝。群臣宿衛,疲于伺候,曠職廢業,上下懈弛。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帝曰:「昌隆言切直,禮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過。」未幾,以地震上言,謫福寧知縣。燕兵既逼,昌隆以北來奏章動引周公輔成王為詞,勸帝罷兵,許王入朝。設有蹉跌,便舉位讓之。若沈吟不斷,進退失據,將求為丹徒布衣且不可得。成祖入京師,昌隆名在奸臣中。以前奏貸死,命傅世子于北平。
永樂二年冊世子為皇太子,擢昌隆左春坊左中允。隨事匡諫,太子甚重之。解縉之黜,同日改昌隆禮部主事。尚書呂震方用事,性刻忮。當其獨處精思,以手指刮眉尾,則必有密謀深計。官屬相戒,無敢白事者。昌隆前白事,震怒不應;移時又白之,震愈怒,拂衣起。昌隆退白太子,取令旨行之。震大怒,奏昌隆假托宮僚,陰欲樹結,潛蓄無君心。逮下獄。尋遇赦復官。父憂起複。謁震,震溫言接之。入理前奏,復下錦衣衛獄,籍其家。帝凡巡幸,下詔獄者率輿以從,謂之隨駕重囚,昌隆與焉。
後數年,谷王謀反事發。以王前奏昌隆為長史,坐以同謀,詔公卿雜問。昌隆辯不已,震折之。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後震病且死,號呼「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雲。
耿通,齊東人。洪武中舉于鄉。授襄陽教授。永樂初,擢刑科給事中,歷左右給事。剛直敢言。嘗劾都御史陳瑛、御史袁綱、覃珩朋比為矇蔽,搆陷無辜,綱、珩已下獄,瑛長官,不宜獨宥。又言:驍騎諸衛倉壞,工部侍郎陳壽不預修,糧至無所受,多損耗病民;工部尚書宋禮不恤下,匠役滿,不即遣歸,多至失所。瑛等皆被鎸責。當是時,給事中敢言者,通與陳諤。舉朝憚其風采。久之,擢大理寺右丞。
帝北巡,太子監國。漢王高煦謀奪嫡,陰結帝左右為讒間,宮僚多得罪者。監國所行事,率多更置。通從容諫帝:「太子事無大過誤,可無更也。」數言之,帝不悅。十年秋,有言通受請託故出人罪者。帝震怒,命都察院會文武大臣鞫之午門,曰:「必殺通無赦。」群臣如旨,當通罪斬。帝曰:「失出,細故耳,通為東宮關說,壞祖法,離間我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極刑。」廷臣不敢爭,竟論奸黨,磔死。
陳諤,字克忠,番愚人。永樂中,以鄉舉入太學,授刑科給事中。遇事剛果,彈劾無所避。每奏事,大聲如鐘。帝令餓之數日,奏對如故。曰:「是天性也。」每見,呼為「大聲秀才」。嘗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還職。已,復忤旨,罰修象房。貧不能僱役,躬自操作。適駕至,問為誰。諤匍匐前,具道所以。帝憐之,命復官。
歷任順天府尹,政尚嚴鷙。執政忌之,出為湖廣按察使。改山西,坐事落職。仁宗即位,遇赦當還故官。帝以諤前在湖廣頗摭楚王細故,謫海鹽知縣。遷荊王長史,為王府所厭苦。宣德三年遷鎮江同知。致仕歸,卒。
戴綸,高密人。永樂中,自昌邑訓導擢禮科給事中,與編修林長懋俱侍皇太孫說書。歷中允、諭德。仁宗即位,太孫為太子,遷洗馬,仍侍講讀。始成祖命太孫習武事,太孫亦雅好之,時出騎射。綸與長懋以太孫春秋方富,不宜荒學問而事游畋,時時進諫。綸又具疏為帝言之。他日,太孫侍,帝問:「宮臣相得者誰也?」太孫以綸對。因出綸奏付之,太孫由此怨綸。
長懋者,莆田人。以鄉薦歷青州教授,擢編修。仁宗初,進中允。為人剛嚴,累進直言,與綸善。
宣宗即位,加恩宮僚,擢綸兵部侍郎。頃之,復以諫獵忤旨,命參贊交阯軍務。而長懋自南京來,後至,亦出為鬱林知州。無何,坐怨望,並逮至京,下錦衣衛獄。帝臨鞫之,綸抗辯,觸帝怒,立箠死,籍其家。諸父河南知府賢、太仆寺卿希文皆被系。
而長懋在獄十年,英宗立,乃得釋。復其官,還守鬱林,有惠政。其卒也,州人立廟祀之。
陳祚,字永錫,吳人。永樂中進士。擢河南參議。十五年與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合疏,言建都北京非便,並謫均州太和山佃戶。躬耕力作,處之晏然。仁宗立,詔選用遷謫諸臣,祚在選中。會帝崩,不果用。
宣德二年命憲臣即均州群試之,祚策第一。試吏部,復第一。遂擢御史,巡按福建。方面大吏多被彈擊,禁止和買,閩人德之。還奏白塔河上通邵伯湖,下注大江,蘇、松舟楫,多從往來,淺狹湮塞,請開濬。從之,轉漕果便。尋出按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