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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451


作者:畢沅
頁數:451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451,共518。
乙未,金定管軍官受所部財物輒放離役及令人代役法。

辛丑,金詔:「宮籍監戶,百姓自願以女為婚者聽。」



  
壬寅,權攢恭淑皇后于廣教寺。

癸卯,祔光宗神主于太廟。

太廟自仁宗以來,皆祀七世。崇寧初,蔡京秉政,乃建九廟,奉翼祖、宣祖。紹興中,徽宗祔廟,以與哲宗同為一世,故無所祧。及祔欽宗,始祧翼祖。高宗與欽宗同為一世,亦不祧。由是淳熙末年,太廟祀九世、十二室。迨阜陵復土,趙汝愚為政,遂祧僖、宣二祖而祔孝宗。及光宗祔廟,復不祧,又祀九世。

詔改明年為嘉泰元年。

金定造作不如法、三年內有損壞者,罪有差。

己酉,加吳曦太尉。

庚戌,祔恭淑皇后神主于太廟。

四川關外四州營田,半為吳、郭諸家所據,租入甚輕,計司知之而不敢問。司農少卿江陰王寧,總領四川財賦,有隆州教授張鈞,獻策于寧,以為營田租可增。寧用其說,是冬,分遣官屬八人按行諸郡。所遣官知其難行,僅略增之;惟金州簽判元鼎分括鳳州,遂盡集屬邑之民,糾決升降,累月不已。興州都統制郭杲,舊與寧同僚相善,至是寧欲核其軍闕員將佐,杲不肯,互奏于朝,詔用杲言,由是兩人有隙。及寧括營田,杲尤以為不便。寧命鼎近邊三十里毋得增括,鼎匿之,營田戶數自詣鼎,請其榜以示人,鼎不與。俄而營田戶數百戶噪于庭,突執鼎毆之,搜其橐,得賂遺無算,即執鼎,使自具所得主名,鼎詞伏。杲因出榜招諭,且以聞。詔罷四川所增營田租,改寧直徽猷部、湖北轉運副使。

先是興州催鋒、踏白二軍戍黑谷者,騎士月給芻錢甚厚,寧議損之。是秋,戍卒張威等百餘人亡入黑谷為盜,有奔金境者。金邊帥械其二十七人還都統司,杲戮之而不敢奏。未幾,杲卒。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五十六

●卷第一百五十六


【宋紀一百五十六】 起重光作噩正月,盡閼逢困敦三月,凡三年有奇。

○寧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嘉泰元年金泰和元年


  

春,正月,戊午,申嚴福建科鹽之禁。

壬戌,謝深甫等薦士二十有五人,詔籍名中書,以待選擢。

丁卯,命路鈐按閲諸州兵士,毋受饋遺及擅招軍,違者置諸法。

己巳,金太府監孫復言:「方今在仕者三萬七千餘人,而門廕補敘居三之二。諸司待闕,動至累年,蓋由補廕猥多,流品混淆,本末相舛。至于進納之人,既無勞績,又非科第,而亦廕子孫,無所分別。欲流之清,必澄其源。」金主然之,詔更定廕敘法。

金尚書省奏杖式輕細,民不知畏,請用大杖;詔不許過五分。

庚午,以葛邲配享光宗廟庭。

金主如長春宮春水。辛未,金主以方春,禁殺食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賞之。

甲戌,金初命文武官職至三品者,許贈其祖。

二月,戊子,詔諸州訪求明歷之士。

壬辰,開資善堂,以秘書郎婁機兼小學教授。機以累朝事親、修身、治國、愛民四事手書以獻。

癸巳,修《光宗實錄》。

言者稱:「四川制置司遇類省試年分,仿禮部附試學官,許有出身人具所業赴制置司陳乞,委有出身通判或教授看詳。」蜀人試教官自此始。

丁未,金主還都。金主嘗與司空襄言秋山之樂,意將有事于春蒐也,顧視平章政事張萬公,萬公曰:「動何如靜?」金主改容而止。

三月,丙寅,雨雪雨雹。

戊辰,頒《慶元寬恤詔令》、《役法撮要》。

丁丑,金更定鎮、防千戶、穆昆放老入除格。

戊寅,行都大火,四日乃滅,焚居民五萬三千餘家。帝下詔罪己,避殿,減膳,命臨安府察奸民縱火者,罪以軍法;出內府錢十六萬,米六萬餘斛,賜被火之家。

金內侍李新喜有寵用事,借大興府妓樂,知大興府事完顏承拒不與,新喜慚。金主聞而嘉之。豪民與人爭種稻水利,不直,厚賂左宣徽使李仁惠,使人屬承暉。承暉杖豪民而遣之,謂其人曰:「此可以報宣徽也。」承暉先為提刑,豪猾屏跡,及尹京,尤以剛正稱,而權貴多不悅。尋罷,以赫合哩執中代之。

是春,以和州防禦使姜特立為寧遠軍節度使。

夏,四月,辛卯,詔曰;「風俗侈靡,日甚一日,服食器用,無復差等。今被焚之餘,其令官民,營造室屋,一遵制度,務從簡樸,銷金鋪翠,毋得服用。今以宮中所有,焚之通衢。中外士庶,令有司嚴立禁防,貴近之家,尤當遵奉。苟違斯令,必罰無赦!」

龍州蕃部寇邊。先是龍州蕃人常至濁水寨互市,寨有豪民,受而儲之。及蘇肅之知龍州,以豪民擅利,乃罪而移之,自是蕃人鹽、糧、米、茶之屬,皆不可得。奸民李蒙大,以作過竄入龍州蕃部,誘之入寇。四川制置司以聞,詔遣官軍討之。

戊戌,以潛邸為開元宮。

甲辰,金諭:「契丹人戶累經簽軍立功者,官賞恩例與女真人同,仍許養馬、為吏。」知大興府事赫舍哩執中格詔不下,金主責之曰:「汝雖意在防閒,而不知朝廷自有定格。自今勿復如此煩碎生事也。」乃下詔行之。

五月,甲寅,金主擊球于臨武殿,令都民縱觀。

丙辰,金樞密使崇浩罷。

戊午,以旱,禱于天地、宗廟、社稷。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繫囚。癸亥,釋諸路杖以下囚,除茶鹽賞錢。丁卯,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十有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