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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58


作者:洪邁
頁數:58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58,共144。
資治通鑒司馬公修《資治通鑒》,闢范夢得為官屬,嘗以手帖論績述之要,大抵欲如《左傳》敘事之體。又云:「凡年號皆以後來者為定。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更不稱隋義寧二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故此書用以為法,然究其所窮,頗有窒而不通之處。公意正以《春秋》定公為例,于未即位,即書正月為其元年。然昭公以去年十二月薨,則次年之事,不得復系于昭。故定雖未立,自當追書。兼經文至簡,不過一二十字,一覽可以瞭解。若《通鑒》則不侔,隋揚帝大業十三年,便以為恭皇帝上,直至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義寧,後一卷,則為唐高祖。蓋凡涉歷三卷,而煬帝固存,方書其在江都時事。明皇后卷之首,標為肅宗至德元載, 至一卷之半,方書太子即位。代宗下卷云:「上方勵精求治,不次用人。」

乃是德宗也。莊宗同光四年,便系于大成,以為明宗,而卷內書命李嗣源討鄴,至次卷首,莊宗方殂。潞王清泰三年,便標為晉高祖,而卷內書石敬瑭反,至卷末始為晉天福。凡此之類,殊費分說。此外,如晉、宋諸胡僭國, 所封建王公,及除拜卿相,纖悉必書,有至二百字者。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連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觀、鎮遠將軍平舒侯燕鳳、平昌宣王和其奴卒,皆無關於社稷治亂。



  
而周勃薨,乃不書。及書漢章帝行幸長安,進幸槐裡、歧山,又幸長平,禦池陽宮,東至高陵,十二月丁亥還宮;又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夏四月乙卯還宮。又書魏主七月戊子如魚池,登青岡原,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如此行役,無歲無之,皆可省也。

弱小不量力楚莊王伐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殺,吾退。」蕭人殺之,王怒,遂滅蕭。楚伐莒,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殺,吾歸而俘。」莒人殺之,楚師圍莒,莒潰,遂入鄆。齊侯伐魯,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龍人囚之。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封。」弗聽, 殺而膊諸城上。齊遂取龍。夫以齊、楚之大,而莒一小國,蕭一附庸,龍一邊邑,方受攻之際,幸能囚執其人,強敵許以勿殺而退師,乃不度德量力, 致怨于彼,至于亡滅,可謂失計。傳稱子產善相小國,使當此時,必有以處之矣。


  

田橫呂布田橫既敗,竄居海島中。高帝遣使召之,曰:「橫來,大者王,小者乃侯耳。」橫遂與二客詣雒陽。將至,謂客曰:「橫始與漢王俱南面稱孤,今漢王為天子,而橫乃為亡虜,北面事之,其愧固已甚矣!」即自剄。橫不顧王侯之爵,視死如歸,故漢祖流涕稱其賢,班固以為雄才。韓退之道出其墓下,為文以弔曰:「自古死者非一,夫子至今有耿光。」其英烈凜然,至今猶有生氣也。呂布為曹操所縛,將死之際,乃語操曰:「明公之所患,不過于布,今己服矣。令布將騎,明公將步,天下不足定也。」操竟殺之。布之材未必在橫下,而欲忍恥事仇。故東坡詩曰:「猶勝白門窮呂布,欲將鞍馬事曹瞞。」蓋笑之也。劉守光以燕敗,為晉王所擒,既知不免,猶呼曰:「王將復唐室以成霸業,何不赦臣使自效?」此又庸奴下才,無足責者。

中山宜陽戰國事雜出於諸書,故有不可考信者。魏文侯使樂羊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故任座云:「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翟璜云: 「中山已拔,無使守之;臣進李克。」而《趙世家》書武靈王以中山負齊之強,侵暴其地,鋭欲報之。至于變胡服,習騎射,累年乃與齊、燕共滅之, 遷其王于膚施。此去魏文侯時已百年,中山不應既亡而復存,且膚施屬上郡, 本魏地,為秦所取,非趙可得而置他人,誠不可曉。惟《樂毅傳》雲,「魏取中山,後中山復國,趙覆滅之。」《史記·六國表》:「威烈王十二年, 中山武公初立。」徐廣曰:「周定王之孫,西周桓公之子。」此尤不然,宜陽于韓為大縣,顯王三十四年,秦伐韓,拔之。故屈宜臼云:「前年秦拔宜陽。正是昭侯時。歷宣惠王、襄王,而秦甘茂又拔宜陽,相去幾三十年,得非韓嘗失此邑,既而復取之乎? 相六畜《莊子》載徐無鬼見魏武侯,告之以相狗、馬。《荀子》論堅白同異云: “曾不如好相鷄、狗之可以為名也。」《史記》褚先生於《日者傳》後云: “黃直,丈夫也,陳君夫,婦人也,以相馬立名天下。留長孺以相彘立名。

榮陽褚氏以相牛立名。皆有高世絶人之風。”今時相馬者間有之,相牛者殆絶,所謂鷄、狗、彘者,不復聞之矣。劉向《七略·相六畜》三十八卷,謂骨法之度數,今無一存。

卜筮不同《洪範》七稽疑,擇建立卜籃人,有「龜從,筮逆」之說。《禮記》: 「卜筮不相襲。」謂卜不吉,則又筮,筮不吉,則又卜,以為瀆龜笑。《左傳》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 「筮短龜長,不如從長。」魯穆姜徙居東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 「是謂《艮》之《隨》。」杜預註云:「《周禮》大卜掌三《易》,雜用《連山》、《歸藏》,二《易》皆以七、八為占,故言遇《艮》之八。史疑古《易》遇八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變爻得《隨》卦也。」漢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取婦乎?五行家曰:可。堪輿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