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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93


作者:洪邁
頁數:93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93,共144。
晁以道記本朝王文康初相周世宗,多有唐舊書,今其子孫不知何在。李文正所藏既富,而且闢學館以延學士大夫,不待見主人,而下馬直入讀書。供牢餼以給其日力,與眾共利之。今其家僅有敗屋數楹,而書不知何在也!宋宣獻家兼有畢文簡、楊文莊二家之書,其富蓋有王府不及者。元符中,一夕災為灰燼。以道自謂家五世于茲,雖不敢與宋氏爭多,而校讎是正,未肯自遜。

政和甲午之冬,火亦告譴。唯劉壯輿家于廬山之陽,自其祖凝之以來,遺子孫者唯圖書也,其書與七澤俱富矣。於是為作記。今劉氏之在廬山者不聞其人,則所謂藏書殆亦羽化。乃知自古到今,神物亦于斯文為靳靳也。宣和殿、太清樓、龍圖閣禦府所儲,靖康蕩析之餘,盡歸於燕,置之秘書省,乃有幸而得存者焉。



  
逐貧賦韓文公《送窮文》,柳子厚《乞巧文》,皆擬揚子云《逐貧賦》。韓公《進學解》擬東方朔《客難》,柳子《晉問》篇擬枚乘《七發》、《貞符》擬《劇秦美新》,黃魯直《跛奚移文》擬王子淵《僮約》,皆極文章之妙。

《逐貧》一賦幾五百言,《文選》不收,《初學記》所載才百餘字,今人蓋有未之見者,輒錄于此,云:“揚子遁世,離俗獨處。左鄰崇山,右接曠野。

鄰垣乞兒,終貧且窶。禮薄義弊,相與群聚。惆悵失志,呼貧與語:『汝在六極,投棄荒遐。好為庸卒,刑戮是加。匪惟幼稚,嬉戲土沙。居非近鄰, 接屋連家。恩輕毛羽,義薄輕羅。進不由德,退不受河。久為滯客,其意若何?人皆文綉,余褐不全。人皆稻粱,我獨藜餐。貧無寶玩,何以接歡。宗室之宴,為樂不槃。徒行負賃,出處易衣。身服百役,手足胼胝。或耘或耔, 沾體露肌。朋友道絶,進官凌遲。厥咎安在,職女之為。舍女遠竄,崑崙之顛。爾復我隨,翰飛戾天。舍爾登山,岩穴隱藏,爾復我隨,陟彼高岡。舍爾入海,泛彼柏舟。爾復我隨,載沉載浮。我行爾動,我靜爾休。豈無他人, 從我何求?今汝去矣,勿復久留!』貧曰:‘唯唯,主人見逐,多言益嗤。

心有所懷,願得盡辭。昔我乃祖,崇其明德。克佐帝堯,誓為典則。土階茅茨,匪雕匪飾。愛及季世,縱其昏惑。饕餐之群,貪富苟得。鄙我先人,乃做乃驕。瑤台瓊室,華屋崇高。流酒為他,積肉為崤。是用鵲逝,不踐其朝。



  
三省吾身,謂予無諐。處君之家,福祿如山。忘我大德,思我小怨。堪寒能暑,少而習焉。寒暑不忒,等壽神仙。桀跖不顧,貪類不幹。人皆重蔽,子獨露居。人皆怵惕,子獨無虞。’言辭既窯,色厲目張。攝齊而興,降階下堂。『誓將去汝,適彼首陽。孤竹之子,與我連行。』余乃避席,辭謝不直: 『請不貳過,聞義則服。氏與爾居,終無厭極。』貧遂不去,與我游息。”

唐宣宗時,有文士王振自稱「紫邏山人」,有《送窮辭》一篇,引韓吏部為說,其文意亦工。

澗松山苗詩文當有所本,若用古人語意,別出機杼,曲而暢之,自足以傳示來世。

左太沖《詠史》詩曰:「鬱鬱澗底松,離離山上苗。以彼徑寸莖,蔭此百尺條。世冑躡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白樂天《續古》一篇,全用之,曰:“雨露長纖草,山苗高入雲。風雪折勁木,澗松摧為薪。

風摧此何意,風長彼何因?百尺澗底死,寸莖山上春。”語意皆出太沖,然其含蓄頓挫,則不逮也。

男子運起寅今之五行家學,凡男子小運起於寅,女子小運起於申,莫知何書所載? 《淮南子·汜論訓》篇云:「禮三十而娶。」許叔重注曰:「三十而娶者, 陰陽未分時俱生於子,男從子數左行三十年立於巳,女從子數右行二十年亦立於已,合夫婦,故聖人因是制禮,使男子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其男子自巳數左行十得寅,故人十月而生於寅,故男子數從寅起,女自巳數右行得申,亦十月而生於申,故女子數從申起。」此說正為起運也。

宰我作難《史記》稱宰我為齊臨菑大夫,與田常作難,以夷其族,孔子恥之。蘇子由作《古史》,精為辯之,以為子我者闞止也,與田常爭齊政,為常所殺, 以其字亦曰子我,故《戰國》之書誤以為宰予。此論既出,聖門高第,得免非義之謗。東坡又引李斯《諫書》,謂「田常陰取齊國,殺宰予于庭」。是其不從田常,故為所殺也。予又考之,子路之死,孔子曰:「由也死矣。」

又曰:「天祝予!」哭于中庭,使人覆醢,其悲之如是,不應宰我遇禍,略無一言。《孟子》所載三子論聖人賢于堯、舜等語,疑是夫子沒後所談,不然,師在而備出意見議之,無復質正,恐非也。然則宰我不死於田常,更可證矣。而《淮南子》又有一說云:“將相攝威擅勢,私門成黨,而使道不行。

故使陳成、田常、鴟夷子皮得成其難,使呂氏絶祀。”子皮謂范蠡也,蠡浮海變姓名游齊,時簡公之難已十餘年矣。《說苑》亦云:「田常與宰我爭, 宰我將攻之,鴟夷子皮告田常,遂殘宰我。」此說尤為無稽,是以蠡為助田氏為齊禍,其不分賢逆如此。

古人占夢《漢·藝文志·七略》雜占十八家,以《黃帝長柳占夢》十一卷,《甘德長柳占夢》二十卷為首,其說曰:“雜占者,紀百家之象,候善惡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