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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P 33


作者:顧炎武
頁數:33 / 271
類別:中國哲學

 

日知錄

作者:顧炎武
第33,共271。
○凶禮《大宗伯》以凶禮哀邦國之憂,其別有五:曰死亡、凶札、禍、圍敗、寇亂。是古之所謂凶禮者,不但于死亡,而五服之外有非喪之喪者,緣是而起也。《記》曰:「年不順成,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君衣布,本。」《周書》曰:「大荒,王麻衣以朝,朝中無采衣。」此凶札之服也。《司服》:「大札大荒大素服」注曰:「大,水火為害,君臣素服縞冠,若晉伯宗哭梁山之崩。」《春秋》:「新宮災,三日哭。」此禍之服也。《記曰》:「國亡大縣邑,公卿大夫士厭冠,哭于太廟。」又曰:「軍有憂,則素服哭于庫門之外。」《大司馬》:「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春秋傳》:「秦穆公敗於ゾ,素服郊次,鄉師而哭。」此圍敗之服也。若夫《曲禮》言:大夫士去國,「素衣,素裳,素冠,徹緣,屨,素襪,乘髦馬」。孟子言三月無君則弔,而季孫之會荀躒,練冠麻衣。此君臣之不幸而哀之者矣。秦穆姬之逆晉侯,免服衰;衛侯之念子鮮,稅服終身。此兄弟之不幸而哀之者矣。楚滅江,而秦伯降服出次;越圍吳,而趙孟降于喪食。此與國之不幸而哀之者矣。先王制服之方固非一端而巳。《記》有之曰:「無服之喪,以蓄萬邦。」

○不入兆域《塚人》:「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註:「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左氏》趙簡子所謂:「桐棺三寸,不設屬闢。素車樸馬,無入于兆。」而《檀弓》死而不吊者三,其一曰畏,亦此類也。若敝無存死,而齊侯三衤遂之,與之犀軒與直蓋而親推之。三童汪死,而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豈得以此一概。隋文帝仁壽元年,詔曰:「投生殉節,自古稱難。隕身王事,禮加二等。而世俗之徒不達大義,致命戎旅不入兆域,虧孝子之意,傷人臣之心。興言念此,每深愍嘆。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至墳塋獨在其外?自今以後,戰亡之徒宜入墓域。」可謂達古人之意。又考晉趙文子與叔譽觀乎九原,而有陽處父之葬,則得罪而見殺者,亦未嘗不入兆域也。



  
○樂章《詩》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為樂。自漢以下,乃以其所賊五言之屬為徒詩,而其協于音者則謂之樂府。宋以下,則其所謂樂府者亦但擬其辭,而與徒詩無別。於是乎詩之與樂判然為二,不特樂亡而詩亦亡。

古人以樂從詩,今人以詩從樂。古人必先有詩,百後以樂和之。舜命夔都冑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是以登歌在上,而堂上堂下之器應之,是之謂以樂從詩。古之詩大抵出於中原諸國,其人有先王之風,諷誦之教,其心和,其辭不侈,而音節之間往往合于自然于律。《楚辭》以下,即已不必盡諧。降及魏晉,彥羌戎雜擾,方音遞變,南北各殊,故文人之作多不可以協之音,而名為樂府,無以異於徒詩者矣。人有不純,而五音十二律之傳于古者到今不變,於是不得不以五音正人聲,而謂之以詩從樂。以詩從樂非古也,後世之失,不得巳而為之也。

《漢書》:「武帝舉司紀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夫曰「略論律呂,以合八呂之調」,是以詩從樂也,後代樂音皆然。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皆郊廟之正樂,如三百篇之頌。其他諸詩,所謂趙、代、秦、楚之謳,如列國之風。

十九章,司馬相如等所作,略論律呂,以合八音者也。趙、代、秦、楚之謳,則有協有否。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采其可協者以被之音也。

《樂府》中如清商、清角之類,以聲名其詩也。如《小垂手》、《大垂手》之類,以舞名其詩也。以聲名者必合于聲,以舞名者必合于舞。至唐而舞亡矣,至宋而聲亡矣,於是乎文章之傳盛,而聲音之用微,然後徒詩興而樂廢矣。歌者為詩,擊者拊者吹者為器,合而言之謂之樂。對詩而言則所謂樂者,「八音興于詩,立於禮,成於樂」是也,分詩與樂言之也。專舉樂則詩在其中,「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合詩與樂言之也。

《鄉飲酒》:「禮工四人,一瑟。」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古人琴瑟之用,皆與歌並奏,故有一人歌一人鼓瑟者,漢文帝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是也。亦有自鼓而自歌,孔子之取瑟而歌是也。若乃衛靈公聽新聲于濮水之上,而使師延寫之,則但有曲而無歌,此後世徒琴之所由興也。

言詩者大率以聲音為末藝,不知古人入學自六藝始,孔子以遊藝為學之成。後人之學好高,以此為瞽師樂工之事,遂使三代之音不存於兩京,兩京之音不存於六代,而聲音之學遂為當今之絶藝。

「七月流火」,天文也。「相其陰陽」,地理也。「四矢反兮」,射也。「兩驂如舞」,禦也。「止戈為武」,「皿蟲為蠱」,書也。「千乘三去」,「亥,有二首六身」,數也。古之時人人知之,而今日遂為絶學。且曰:藝而已矣,不知之無害也。此近代之儒所以自文其空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