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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P 439


作者:黃宗羲
頁數:439 / 462
類別:中國哲學

 

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
第439,共462。
佛氏之學,只主靈明,而抹去善惡二義,故曰:「不思善,不思惡,時見本來面目。」本來面目,仍只是一點靈明而已。後之言《學》者本之,豈《大學》之義乎?

故敬齋曰:「心有專主之謂意。」朱子釋《訓蒙詩》曰:「意是情專所主時。」近之。《大學章句》以心之所發言,恐未然。



  
愚謂敬齋亦近之,而未盡也。心有專主,蓋言有所專主也。有所專主,仍是逐物心,即朱子情專所主之說。然讀《大學》本傳,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方見得他專主精神,只是善也。

意本如是,非誠之而後如是,意還其意之謂誠,乃知意者心之主宰,非徒以專主言也。

天一也,自其主宰而言,謂之帝;心一也,自其主宰而言,謂之意。天有五帝,而分之為八節十二辰,故曰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沒乎《坤》,說言乎《兌》,戢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即主宰,即流行也。此正是體用一原,顯微無聞處。今言意為心之所發,亦無不可,言所發而所存在其中,終不可以心為所存,意為所發。

意者心之所發,發則有善有惡,陽明之說有自來矣。抑善惡者意乎?好善惡惡者意乎?若果以好善惡惡者為意,則意之有善而無惡也,明矣。然則誠意一關,其止至善之極則乎?

如惡惡臭,如好好色,蓋言獨體之好惡也。元來只是自好自惡,故欺曰自欺,慊曰自慊。既是自好自惡,則好在善,即是惡在不善,惡在不善,即是好在善。故好惡雖兩意而一幾,若以所感時言,則感之以可好而好,感之以可惡而惡,方有分用之機。



  
然所好在此,所惡在彼,心體仍只是一個。一者誠也,意本一,故以誠體還之,非意本有兩,而吾以誠之者一之也。

古本聖經,而後首傳誠意,前不及先致知,後不及欲正心,直是單提直指,以一義總攝諸義。至未又云「故君子必誠其意」,何等鄭重。故陽明古本《序》曰:「《大學》之道,誠意而已矣。」豈非言誠意而格致包與其中,言誠意而正心以下,更無餘事乎?乃陽明宛轉歸到致良知,為《大學》本旨,大抵以誠意為主意,以致良知為工夫之則。

蓋曰「誠意無工夫,工夫只在致知」,以合於明善是誠身工夫,博文是約禮工夫,惟精是惟一工夫,豈不直截簡要?乃質之誠意本傳,終不打合。及攷之修身章,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只此便是良知。然則致知工夫,不是另一項,仍只就誠意中看出。如離卻意根一步,亦更無致知可言。

余嘗謂好善惡惡是良知,舍好善惡惡,無所謂知善知惡者,好即是知好,惡即是知惡,非謂既知了善,方去好善,既知了惡,方去惡惡。審如此,亦安見所謂良者?乃知知之與意,只是一合,相分不得精粗動靜。且陽明既以誠意配誠身,約禮惟一,則莫一於意,莫約於誠意一關。今雲「有善有惡意之動」,善惡雜揉,向何處討歸宿?抑豈《大學》知本之謂乎?如謂誠意,即誠其有善有惡之意,誠其有善,固可斷然為君子;誠其有惡,豈有不斷然為小人?吾不意當良知既致之後,只落得做半個小人。

若雲致知之始,有善有惡,致知之後,無善無惡,則雲「《大學》之道,正心而已矣」,始得。前之既欲提宗於致知,後之又欲收功於正心,視誠意之關,直是過路斷橋,使人放步不得,主意在何處?

濂溪曰:「幾善惡,即繼之曰德,愛曰仁,宜曰義,通曰禮,知曰智,守曰信,此所謂德幾也。」道心惟微也。幾本善而善中有惡,言仁義非出於中正,即是幾之惡,不謂忍與仁對,乖與義分也。先儒解幾善惡多誤。

「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知之良」,二語,決不能相入,則知與意分明是兩事矣。將意先動而知隨之耶?抑知先主而意繼之耶?如意先動而知隨之,則知落後着,不得謂良。如知先主而意繼之,則離照之下,安得更留鬼魅?若或驅意於心之外,獨以知與心,則法惟有除意,不當誠意矣。且自來經傳無有以意為心外者,求其說而不得,無乃即知即意乎?果即知即意,則知良意亦良,更不待言。

幾者動之微,不是前此有個靜地,後此又有動之着在,而幾則界乎動靜之間者。審如此三截看,則一心之中,隨處是絶流斷港,安得打合一貫?余嘗謂周子誠神幾非三事,總是指點語。《大學》止辨公私義利,而不分理欲天人;《中庸》只指隱微顯見,而不分前後動靜。此是儒門極大公案,後人憒憒千載於今。

如惡惡臭,如好好色,全是指點微體。過此一關,微而着矣。好而流為好樂,惡而流為忿懥,又再流而為親愛之僻,為賤惡之僻,又再流而為民好之僻,民惡之僻。濫觴之弊,一至於此,總為不誠意故。

然則以「正心」章視誠意微着之辨彰彰,而世儒反以意為粗根,以心為妙體。

後儒格物之說,當以淮南為正。曰:「格知身之為本,而家國天下之為末。」予請申曰:「格知誠意之為本,而正修齊治平之為末。」陽明云:「意在於事親,則致吾良知於事親之物。」只意在於事親,便犯個私意了。當晨昏則定省,當冬夏則溫凊,何處容得意在於事親耶?

朱子表章《大學》,於格致之說,最為緊要,而於誠意,反草草。平日不知作何解,至易簀乃定為今章句。曰:「實其心之所發,不過是就事盟心伎倆。」於法已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