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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內基的經商之道    P 105


作者:卡內基
頁數:105 / 110
類別:企業管理

 

卡內基的經商之道

作者:卡內基
第105,共110。
當提奧多·羅斯福入主白宮的時候,他承認說,如果他的決策能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正確率,就達到他預期的最高標準了。象羅斯福這麼一位本世紀的傑出人物,最高希望也只有如此,而我們呢?

如果你有百分之五十五的勝算把握,大可以到華爾街證券市場一天賺一百萬元,如果沒這個把握,你憑什麼說別人錯了?



  
不論你用什麼方式指責別人——你可以用一個眼神,一種說話的聲調,一個手勢,就象以話語那麼明顯地告訴別人他錯了——而如果你告訴他他錯了,你以為他會同意你嗎?絶不會!因為你直接打擊了他的智慧、判斷力、榮耀和自尊心。

只會使他想反擊,但決不會使他改變心意。即使你搬出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也改變不了他的己見,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永遠不要這樣開場:「好,我證明給你看。」這句話大錯特錯,等於是說:「我比你更聰明。我要告訴你一些事,使你改變看法。」

那是一種挑戰。那樣會揭起戰端,在你尚未開始之前,對方已經準備迎戰了。

即使在最溫和的情況下,要改變別人的主意也不容易。

為什麼要使你自己的困難更加一層呢?如果你要證明不要讓任何人看出來。技巧要到家,使對方察覺不出來。

「必須用若無實有的方式教導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象是他忘記的。」

三百多年以前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說:

「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只能幫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


  

正如英國十九世紀政治家斐爾爵士對他的兒子所說的;

「如果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卻不要告訴人家比他聰明。」

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誡門徒:「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無所知。」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是的,即使你知道是錯的——你若這麼說不更好嗎:「唔,是這樣的!我倒另有一種想法,也許不對。我常常會弄錯,如果我弄錯了,我很願意被糾正過來。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吧。」

用這種語全「我也許不對。我常常會弄錯。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確實會得到應有的效果。

無論什麼場合,沒有人會反對你說:「我也許不對。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

我們班上一位同學哈爾德·倫克是道奇汽車在蒙他拿州比林斯的代理商,他就運用了這個辦法。他說銷售汽車這個行業壓力很大,因此他在處理顧客的抱怨時,常常冷酷無情,於是造成了衝突,使生意減少,以及產生種種的不愉快。

他對別人說:「當瞭解這種情形並沒有好處後,我就嘗試另一種辦法。我會這樣說:『我們確實犯了不少錯誤,真是不好意思。關於你的車子,我們可能也有錯,請你告訴我。』“這個辦法很能夠使顧客解除武裝,而等到他氣消了之後,他通常就會更講道理,事情就容易解決了。很多顧客因為我這種諒解的態度而向我致謝。其中兩位還介紹他們的朋友來買新車子。在這種競爭的商場上,我們需要更多這一類的顧客。我相信對顧客所有的意見表示尊重,並且以靈活和禮貌的方式加以處理,就會有助于勝利。」

你承認自己也許會弄錯,就絶不會惹上困擾。這樣做,不但會避免所有的爭執,而且可以使對方跟你一樣地寬宏大度,承認他也可能弄錯。

如果你肯定別人弄錯了,就直率地告訴他,可知結果會如何?卡耐基舉了一個特殊的例子來說明。施先生是一位年輕的紐約律師,最近在最高法庭內參加一個重要案子的辯論。

案子牽涉了一大筆錢和五項重要的法律問題。

在辯論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對施先生說:「海事法追訴期限是六年,對嗎?」

「庭內頓時安靜下來,」施先生後來對卡耐基講述他的經驗說:“似乎氣溫一下就降到零度。我是對的。法官是錯的。

我也據實地告訴了他。這樣就使他變得友善了嗎?沒有。我仍然相信法律站在我這一邊。我也知道我講得比過去都精彩。

但我並沒有合作外交辭令。我鑄成大錯,當眾指責一位名聲卓著、學識豐富的人,所以我錯了。”

沒有幾個人具有邏輯性的思考。我們多數人都犯有武斷、成見的毛病。我們多數人都具有固執、嫉妒、猜忌、恐懼和傲慢的缺點。因此,如果你很想指出別人犯的錯誤時,請在每天早餐前坐下來讀一讀下面這段文字。這是摘自羅賓森教授那本很有啟示性的《下決心的過程》中的一段話:

“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說我們錯了,反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固執己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如果有人不同意我們的想法時,反而會全心全意維護我們的想法。顯然不是那些想法對我們珍貴,而是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做人處世的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兩個字才是智慧之源。不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說我的表不准,或我的車太破舊,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

我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慣于相信的事,而如果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藉口為自己的信念辯護。結果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藉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的事物。”

傑出的心理學家卡爾·羅吉斯在他的《如何做人》一書中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