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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P 322


作者:盧梭
頁數:322 / 354
類別:親子關係

 

愛彌兒

作者:盧梭
第322,共354。
 “我知道我們是為了怎樣處理我的財產而進行這一番研究的。你已經確有依據地論述了我為什麼不能夠同時保持我的財富和我的自由;不過,當你希望我既要有自由而又不要有所依賴的時候,你豈不是在希望我取得兩種互相矛盾的東西嗎?因為,我只有回頭去依賴自然,否則我就不能夠擺脫我對人的依賴。我怎樣處理我的父母遺留給我的財產呢?我首先要從不依賴財產做起,我要擺脫一切使我同財產發生關係的因素;如果他們把財產遺留給我,我就讓它保持它原來那個樣子;如果他們不給我,我反而能不受財產的牽制。我決不會為了保存我的財產而操心,我要堅定地按我的本分行事。不論我是窮是富,我都要保持我的自由。我不只是在這樣的國家和這樣的地方纔過自由的生活,我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地方都要這樣。就我來說,我是把一切偏見的束縛都打破了的,我只知道服從需要的法則。我從出生的時候起就開始學習怎樣忍受這個法則的束縛,我將繼續受它的束縛直到死亡。因為我已經是成年的人了,在做奴隷的時候,除了奴隷的枷鎖以外,我尚且能忍受這個法則的束縛,在自由的時候我哪裡會反而不能忍受呢?

“我在這個世界上究竟有怎樣的地位,那有什麼關係?我究竟居住在什麼地方,那有什麼關係?不論在什麼地方,只要有人,我就認為我是在我的弟兄的家;如果沒有人,我就認為我是在我自己的家。只要我能夠保持獨立和富裕,我就有生活的手段,我就能夠活下去。如果我的財富要奴役我,我就毫不惋惜地拋棄它;只要我有做工的手,我就能夠生活。當我的手不能做工了,別人供養我,我就活下去;別人拋棄我,我就死掉好了;即使別人不拋棄我,我也是願意死的,因為死亡並不是貧窮造成的一種痛苦,而是一個自然的法則。不管死亡在什麼時候到來,我都不把它看在眼裡,在它的面前,我決不作偷生的打算;然而在我活着的時候,它也是永遠不能夠妨礙我的生活的。



  
「我的父親,我今後就是要這樣做的。如果我不產生什麼慾念的話,在成人以後,我就能夠象上帝那樣獨立地生活,因為,我既然是滿足於我現在的地位,我便用不着同命運作鬥爭。充其量我也只有一條鎖鏈,而且也只有這一條鎖鏈我才永遠要受它的束縛,並且以受到它的束縛而感到光榮。現在,你把蘇菲給我,我就可以自由了。」

“親愛的愛彌兒,我很高興地從你的口中聽到了一個成年人所說的話,很高興地從你的話中瞭解到你心中的思想。在你這樣的年紀能夠這樣不存一點私心,我是很喜歡的。在你有了子女的時候,這種不為自己打算的精神會減少,但是在那個時候,你的為人會完全合乎一個慈父和智者的標準的。在你未遊歷以前,我已經知道這一番遊歷將產生什麼結果了,我已經知道你在嚴密地觀察了我們的種種社會制度以後,是不會對它們寄予它們不配受到的信任的。要想在法律的保護之下尋求自由,那是徒勞的。法律!哪裡有法律?哪裡的法律是受到尊重的?你到處都看到,大家正是借法律的名義追逐個人的利益和慾念。然而,自然的和秩序的永恆的法則是存在着的。對睿智的人來說,它們就是成文的法律;它們通過良心和理智而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裡;要想自由,就必須服從這些法則;只有做壞事的人才會變成奴隷,因為他在做壞事的時候,總是違背了他自己的心的。不管在什麼形式的政府之下,都是沒有自由的,自由是存在於自由的人的心裡的,他走到哪裡就把自由帶到哪裡。一個壞人不管走到哪裡都是受到束縛的。即使在日內瓦,壞人也是奴隷;而自由的人,即使在巴黎也能享受他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