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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錄    P 299


作者:盧梭
頁數:299 / 359
類別:自傳

 

懺悔錄

作者:盧梭
第299,共359。
 自從我把《愛彌兒》交給盧森堡夫人之後,很久就沒有聽人說起了;最後我總算得悉,交易是在巴黎跟書商迪舍納談妥的,又通過迪舍納,跟阿姆斯特丹的書商內奧姆談妥了。盧森堡夫人把我跟迪舍納要訂的合同一式兩份寄給了我,叫我簽字。我一看字跡,就認得是馬勒賽爾卜先生不親筆給我寫信時替他代筆的那個人的手跡。我深信我的合同是經過這位官員核准,並且由他看著訂立的,這就使我滿懷信任地簽了約。迪舍納為這部稿子,應付我六千法郎,先付半數,還有,我記得似乎是一百或兩百部書。我簽了約之後,就把一式兩份都如盧森堡夫人所願寄還給她。她把一份交給迪舍納,自己留了另外那一份,沒有再寄回給我,後來我一直就沒有再見到過。

我認識了盧森堡先生和夫人,便對我的隱遁計劃多少起了些牽製作用,但是並沒有使我放棄這個計劃。就是當我在元帥夫人面前最得寵的時候,我也始終感覺到,只有我對元帥先生和夫人的真誠感情才能使我忍受得了他們周圍的那些人事關係;我感到的全部困難,就是怎樣才能把這種感情和一種較合我的口味、較不違反我的健康需要的生活方式協調起來。儘管他們費盡心思照顧我的身體,但是那種拘束和那些晚宴還是使我的健康狀況不斷下降。在這方面,他們的關懷真是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比方說,每天晚飯後,元帥先生要早睡,總是不管好歹就把我帶走,讓我也去睡覺。只是在我的災難臨頭之前不多時,不知為什麼他才停止了這種關注。



  
甚至在發覺元帥夫人冷淡之前,我就想執行我原先的那個計劃,免得陷于這種處境。但是我沒有辦法這樣做,我不能不等《愛彌兒》合同的簽訂;在等待期間,我最後修訂了《社會契約論》,並且把它寄給了雷伊,定價一千法郎,他也照付了。我也許不應該漏掉一件跟這部稿子有關的小事。我是把這部稿子封得好好的交給迪瓦讚的,他是伏沃地方的牧師兼荷蘭教堂的祈禱師,有時來看我,跟雷伊有聯繫,所以就負責把稿子帶給雷伊。這部稿子是用小字寫的,體積很小,還裝不滿他的口袋。然而過關卡的時候,他那包稿子不知怎的竟落到關吏手裡了,關吏打開了包,檢查了一下,當他以大使的名義索回的時候,就還給他了,這就使他自己也有可能讀到這部稿子,他曾天真地告訴我說他是這樣做了的,並且極口稱讚這部作品,沒有說半句批評或指摘的話,毫無疑問,心裡是準備等作品出版後再為基督教報仇的。他把稿子封好,寄給了雷伊。他在寫信給我報告經過情形時大致就是這樣說的,而我對這件事所知道的情況也就是如此而已。

除了這兩本書和我的《音樂辭典》(我一直是不時搞這部書的)以外,我還有別的幾部次要的作品,都整理得好好的隨時可以出版,我準備把它們印出來,或用單行本,或者,如果我有一天出全集的話,就放在我的全集裡。這些作品現在大部分都還是手稿。存在佩魯手裡,主要是一部《語言起源論》,這部稿子我請馬勒賽爾卜先生看過,也請羅倫齊騎士看過,他說寫得很好。我算了算,所有這些收入加起來,除了一應開支,至少可以使我得到一筆八千到一萬法郎的資金,我要以我和戴萊絲兩人的名義把這筆資金存起來作為終身年金;然後,象我已經說過的那樣,我們倆就一同到外省的邊遠地區去生活,不再讓大眾為我操心,我自己也不再操心別的事情,只求安安靜靜地了此一生,一面繼續在我的周圍做力所能及的一切善事,從從容容地寫我沉思已久的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