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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323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323 / 712
類別:經濟

 

國富論

作者:亞當史密斯
第323,共712。
 在一切人民中,鄉紳與農業家算是最少有卑劣的獨占精神的人,這對他們來說是很大的光榮。大制造廠企業家,如果發覺附近二十哩內新建了一個同種類工廠,有時會驚慌起來。在阿比維爾經營毛織品制造業的荷蘭人,規定在那城市周圍六十哩內,不許建設同類工廠。反之,農業家與鄉紳,卻通常願意促進鄰近各田莊的開墾與改良,不會加以阻止。大部分制造業,都有要保持的秘密,而他們卻沒有什麼秘密,如果他們發現了有利的新方法,他們一般都歡喜把這方法告訴他們鄰人,而且盡可能來推廣。老伽圖曾說:Pius Questus,stabilissimusque,minimeque invidiosus;minimeque malecogitantes sunt,qui in eo studio occupati sunt。(這是最受人尊敬的職業,從事於這種職業的人,生活最為穩定,最不為人忌恨,他們也最沒有不滿之念。)鄉紳與農業家,散居國內各地,不易於結合,商人與制造業者,卻集居於城內,易於結合。他們都沾染城市所盛行的專營同業組合的習氣,他們一般取得了違反各城市居民利益的專營的特權,自然竭力沒法取得違反所有同國人的專營的特權。保障國內市場獨占、限制外國貨物輸入的方法,似乎就是他們的發明。鄉紳和農業家,忘卻他們本人地位所應有的寬大心,起來要求穀物及家畜肉供給的獨占權,也許是模仿商人和制造業者,而且鑒於他們有意壓迫自己,要和他們立於同等的地位。至於自由貿易對他們利益的影響比對商人和制造業者利益的影響少得多這一問題,他們也許沒花工夫去考慮。
 以恒久的法律,禁止穀物及牲畜的輸入,實際上等於規定,一國的人口與產業,永遠不得超過本國土地原生產物所能維持的限度。
 但是,給外國產業加上若幹負擔,以獎勵國內產業,似乎一般只在下述二場合是有利的。


  
 第一,特定產業,為國防所必需。例如,大不列顛的國防,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它有多少海員與船只。所以,大不列顛的航海法,當然力圖通過絕對禁止或對外國航船課重稅來使本國海員和船舶獨占本國航運業了。航海法的規例,大要如下:


  
 一、凡與大不列顛居留地和殖民地通商或在大不列顛沿岸經商的船舶,其船主、船長及四分之三船員,必須為英國籍臣民,違者沒收船舶及其所載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