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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陸觀版    P 15


作者:中科院
頁數:15 / 298
類別:中國現代史

 

中國近代史-陸觀版

作者:中科院
第15,共298。
軍機大臣一般都有兼職,因為他們除了領取原有官職的俸祿外,不再有任何薪俸,所以軍機處的開支一年只有區區10,500-11,000兩。
軍機大臣沒有固定的任職期限:董誥充任軍機大臣凡39年(1779-1797年、1799-1812年、18141818年),但也有其它人只充任幾個月。在清朝145個出任軍機大臣的人當中,滿人有72人,漢人有64人,另有3個漢軍旗人,6個蒙古人。因此,從數量上來說,職位似乎在滿人和漢人間相當平均地分配,而這也的確是清廷安撫漢人的一種手腕。但數量並不能表示權力的平衡,權力的分配與軍機大臣同皇帝關係的親疏成正比,而皇帝一般是信任滿人勝過信任漢人,能證明這一點的是,大量特殊和機密的使命都委派給了滿族軍機大臣。
但不管怎麼說,漢人在軍機處的數目可以表明他們被給予了相當的參與中央政府管理核心的機會。
在軍機大臣之下是32個章京


  
16個漢人和16個滿人。他們輪流值班,一半值晝班,另一半值夜班,負責日常管理和文牘事務。由於他們參與重要國務,因此被稱為「小軍機」。確實,在整個清朝時期,有34個章京最終被擢升為軍機大臣。
如果特別受到皇帝寵信,章京有時能發揮比軍機大臣更大的影響,比如在1898年光緒皇帝就任命四個維新分子當軍機處章京,負責「百日維新」。
在平定准噶爾部叛亂的軍事征討結束以後,軍機處仍然保存下來。雖然軍機處在1735年被乾隆帝撤銷過一次,但在次年重建,以後便永久性地替代了內閣,成為中央政府中最重要的機構。3
在內閣和軍機處之下是六部,它們構成了中央管理機制的骨幹。這六部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每個部有兩名尚書和四名侍郎,官職由滿人和漢人平均分配,每個部有四個司,但戶部和刑部例外,戶部有十四個司,刑部有十八個司。惹人注目的是中央政府中居然沒有外交部,因為儒家意識的天下一統帝國,傳統上不維持任何西方所理解的平等外交關係;也不承認有任何對外事務,只認為有藩務、夷務或商務。
在六部中,吏部居首。除了那些內閣大學士和軍機大臣外,官吏的任期一般為三年,在三年任期結束時,要舉行一次形式上的議敘考功以決定升黜。「迴避法」規定選員不得在其族籍所在省份擔任要職,且同一族內的兩人不得在同一地或同一衙門任職,以杜絶任人唯親及結黨營私的現象。這些規矩固然是有些例外的,但不多見。


  
4退休的年齡在1757年確定為55歲,1768年提高到了65歲,但這一規矩並不嚴格實行。
戶部在官階上僅次於吏部,有兩個常設的尚書和四個侍郎,還設有一特簡總理部務大臣,通常由滿人但有時也會由漢人擔任。該部自然是要掌管稅收事務,但由於最主要的單一稅是地稅,所以也要處理田畝登記事宜。
顧名思義禮部是管理禮儀的。禮儀包括一些顯而易見的事情,如宮廷典禮、國家祀典、官樣服飾、婚喪禮典等;但或許令人驚詫的是,禮儀還包括了進貢事務、教育,以及童試、鄉試和會試等各級科舉考試的管理。中考的士子成為士紳,他們形成了一個特權階層,政府正是從這一階層中選拔官員。
兵部關注軍政及武職官的考核任免,而不管轄禦前侍衛,8,646名禦前侍衛官直接受皇帝的節制。
兵部有一個饒有趣味的特點,是控制了官方的通訊聯絡。該部豢養馬匹,供應遍佈全國各處的驛站官員使用;驛卒在京城和各省之間往返傳送文書。外省軍政大員獲發給一定數量的「郵符」,作為動用驛卒之用。根據傳送文書的重要性,規定驛卒不同的傳遞速度。
最快速度一般是每天騎馬行600里,然而有時也要求驛卒每天騎馬行800里。其它的速度從一天500300里不等;日常的通訊則由步行的驛卒傳送,一天走100里。這樣,一份尋常的公文從南京到北京(2300里或766英里)就需傳遞23天,從廣州到北京就需56天。
刑部管理法律事務,包括刑罰、赦免和沒收家產等事宜,並與都察院和大理寺會審各省臬司上呈的死刑案件。
清朝的法理和司法實踐與西方大相逕庭,司法機制不獨立於行政機構
而僅僅是行政的一部分。在案件審判中不存在諸如正當法律程序或律師辯護等事情。審案者不受終身任職的保護。審判一樁案件與其說是依據法律的考慮,倒不如說是根據該案件的道德含義。
官司訴訟被認為是行為不良的表現
因此,到公堂亮相是對一個人社會威望的沉重打擊。一個人訴諸法律乃是在所有的勸說和倫理呼籲都已無效以後的一種無可奈何的最後手段。
工部是六部中官階最低的一個部,統管公共建築的建造和修繕,購置和出售政府的產業,保養京城的街道和溝渠。修葺河堰、堤壩和灌溉系統是它職責的一個重要部分。
內閣、軍機處和六部是中央政府的中樞機構,此外還有其它一些重要的「佐理」衙門。
官階緊隨六部之後的是理藩院,這個部門不是從明朝繼承而來,也無任何別的歷史先例可循,大約在1636年作為「蒙古衙門」而建立起來。但是,隨着清朝疆域的擴展,這個衙門接管了與西藏、新疆和俄羅斯等方面的關係;在它創建兩年之後,它的名稱改為理藩院。它以一位承政(後改稱尚書)和左右參政(後改稱左右侍郎)各一名為首,在乾隆朝則還增加了一名額外侍郎
一般為一蒙古貝勒。理藩院的尚書和左右侍郎通常均由滿族人擔任,但在乾隆朝以前,間或也有蒙古旗人任職;在乾隆朝以後則完全由滿人擔任,從未有漢人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