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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P 49


作者:馬克思
頁數:49 / 772
類別:古典經濟學

 

資本論

作者:馬克思
第49,共772。
假如生產勞動力每天所需要的商品量=A,每星期所需要的商品量=B,每季度所需要的商品量=C,其他等等,那末這些商品每天的平均需要量=(365A+52B+4C+其他等等)/365。假定平均每天所需要的這個195商品量包含6小時社會勞動,那末每天物化在勞動力中的就是半天的社會平均勞動,或者說,每天生產勞動力所需要的是半個工作日。生產勞動力每天所需要的這個勞動量,構成勞動力的日價值,或每天再生產出的勞動力的價值。假定半天的社會平均勞動又表現為3先令或1塔勒的金量,那末1塔勒就是相當於勞動力日價值的價格。
如果勞動力所有者按每天1塔勒出賣勞動力,勞動力的出售價格就等於勞動力的價值,而且根據我們的假定,只是一個假定一心要把自己的塔勒轉化為資本的貨幣所有者是支付這個價值的。
勞動力價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勞動力的承擔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過程的那個商品量的價值,也就是維持身體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假如勞動力的價格降到這個最低限度,那就降到勞動力的價值以下,因為這樣一來,勞動力就只能在萎縮的狀態下維持和發揮。但是,每種商品的價值都是由提供標準質量的該種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決定的。
認為這種由事物本性產生的勞動力的價值規定是粗暴的,並且象羅西那樣為之嘆息,那是一種極其廉價的感傷主義:


  
「在考察勞動能力時,撇開生產過程中維持勞動的生存資料,那就是考察一種臆想的東西。誰談勞動,談勞動能力,同時也就是談工人和生存資料,工人和工資」。


  
誰談勞動能力並不就是談勞動,正象談消化能力並不就是談消化一樣。誰都知道,要有消化過程,光有健全的胃是不夠的。誰談勞動能力,誰就不會撇開維持勞動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生活資料的價值正是表現在勞動能力的價值上。
勞動能力不賣出196去,對工人就毫無用處,就象旅館裡沒有租出去的房間對旅館老闆毫無用處一樣。不僅如此,工人就會感到一種殘酷的自然必然性:他的勞動能力的生產曾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資料,它的再生產又不斷地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資料。於是,他就和西斯蒙第一樣地發現:「勞動能力……不賣出去,就等於零。」
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的特性,使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在買者和賣者締結契約時還沒有在實際上轉到買者手中。和其他任何商品的價值一樣,它的價值在它進入流通以前就已確定,因為在勞動力的生產上已經耗費了一定量的社會勞動,但它的使用價值只是在以後的力的表現中才實現。因此,力的讓渡和力的實際表現即力作為使用價值的存在,在時間上是互相分開的。但是,對於這類先通過出售而在形式上讓渡使用價值、後在實際上向買者轉讓使用價值的商品來說,買者的貨幣通常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
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一切國家裡,給勞動力支付報酬,是在它按購買契約所規定的時間發揮作用以後,例如在每週的周末。因此,到處都是工人把勞動力的使用價值預付給資本家;工人在得到買者支付他的勞動力價格以前,就讓買者消費他的勞動力,因此,到處都是工人給資本家以信貸。這種信貸不是什麼臆想,這不僅為貸方碰到資本家破產時失掉工資【施托爾希說,「工人貸出自己的勤勞」,但是——他又狡猾地補充說——他們除了會「失掉自己的工資,不冒任何風險……工人沒有付出任何物質的東西」。施托爾希《政治經濟學教程》1815年彼得堡版第2卷第3637今天的西方經濟學家連工人可能會失掉自己的工資的風險也不敢承認了。
見張維迎《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中的某些註釋】所證明,而且也為一系列遠197為經常的影響所證明。【舉個例子。在倫敦有兩種麵包房:一種是按麵包的全價出售的,一種是按低價出售的。後者占麵包房總數的3/4以上。
(政府調查委員休·西·特裡門希爾關於《麵包工人的申訴的報告》1862年倫敦版第32頁)這些按低價出售的麵包房所出售的麵包,几乎無例外地都摻了明礬、肥皂、珍珠灰、白堊、得比郡石粉以及諸如此類的其他一些頗為可口的、富有營養的而又合乎衛生的成分。(見上述藍皮書和《1855年食物摻假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以及哈塞耳醫生《揭穿了的摻假行為》1861年倫敦第2版)約翰·戈登爵士對1855年委員會說:「由於這種摻假,每天靠兩磅麵包度日的窮人,現在實際上連1/4的養料都得不到,且不說這種摻假對他們的健康的危害了。」特裡門希爾(《麵包工人的申訴的報告》第48頁)認為,「工人階級的很大一部分」明明知道摻假,可是還得去買明礬、石粉這一類東西,其原因就在於,對工人階級來說,「麵包房或雜貨店愛給他們什麼樣的麵包,他們就得買什麼樣的麵包,這是必然的事情」。因為他們只是在勞動周的周末才得到報酬,所以,他們也只有「在周末才能支付全家—星期消費的麵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