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自由與權力     P 53


作者:阿克頓
頁數:53 / 134
類別:政治學

 

自由與權力

作者:阿克頓
第53,共134。
[1]當雅典民主墮落到頂點時,當軍官們在阿爾吉努塞受到違憲條令的指控,而蘇格拉底獨自守護着法律的神聖時,色諾芬說,人民高聲叫嚷着:阻止他們為所欲為有違常理。若干年後歐克里戴斯執政,恢復了原有的憲法,雅典人的自由,雖然不是他們的權力,得以復興並延續了數代之久;這種新局面的保障是這樣一條規定:不得允許公民會議或人民的法令廢除任何已有的法律。

任何民主,任何建立在人民主權之上的政府,其命運依賴于它在這些相互對立的原則之間所做的選擇:一方面是絶對權力,另一方面是法制的制約和傳統的權威。把至高無上的地位賦予法律還是人民的意志,是構建一個以義務維繫的道德團體,還是一個以暴力支撐的自然團體,就此做出的選擇決定着它的興衰。在這方面,共和制與君主制類似,它們既可以是絶對權力,也可以是個有機的組織;既可以是依法統治,因而是一種立憲制度,也可以受一種意志的統治,它是法律之來源,故不受法律之管轄,因而屬於專制制度。但它們的生長模式以及它們變化方向截然相反。民主制天然地傾向于實現它的原則,即人民主權,消除行使這種主權的一切限制和條件,而君主制則傾向用這些條件來捍衛自己。一方的權力服從于權利,另一方的強權勝過法律。國王的頑抗逐漸被反抗並尋求分享其權力的人所克服,而民主制中權力則已掌握在那些尋求顛覆和廢除法律的人手中。這個顛覆進程是不可抗拒的,而且極其迅猛。



  
它們的差別不僅是在方向上,而且也在發展的原則上。立憲君主制的有機體是對立的多種勢力、利益和觀點相互作用的結果,由此君主不再能獨攬大權,王權也受到若干政治制度的限制和維護。在一個純粹的民眾政府中,卻不存在這種多種力量對立的局面,因為所有的權力被統一在一個主權之下,公民與臣民合一,不存在外部勢力能夠使最高權威的某一部分就範,或建立起反對權力濫用的安全機制。有機體的要素是缺乏的,而且如果一開始沒有獲得,它們也不可能自然生長出來。這種制度中沒有它們的胚芽。因此君主制服從着它的存在規律,成長為更加自由的制度,民主制卻變得更為獨斷專行。與國王相比,更加不易於誘導人民放棄他們的大量權力,因為他們不僅有強權的公理在自己一邊,而且它是來自佔有者,不存在一個更高的權利人。惟一可能出現的對抗,是主權共同體內部對立的派別和利益集團的對抗,而同質性則是這個共同體的存在條件。這些不同的利益集團只能通過約束多數的權力來保護自己;但是又不能強迫或不斷說服多數同意這種約束,不然就成了讓人民的領導權屈服,讓這樣一條原則屈服:在每個政治共同體中,權威必然與權力相一致。



  
“Infirma minoris

Vox cedat numeri,parvaque in parte quiescat。”

帕斯卡爾說:「La pluralite,est la meilleure voie,parcequ’elleestvisible,et qu’elle a la force pour se faire obeir;cependant c’estl’avis des moins habiles。」對於壓倒性多數的壓迫或其成員控制的政府,少數派無法得到的永久的保障,肯定也就到了分權讓位於屈服的時刻。當構成少數派和多數派的階層不是以地方特色劃分,而是全國範圍內混合起來時,救治的藥方可在遷入的移民中找到。許多古代地中海的城邦和美洲的一些主要殖民地,就是這樣興起的。但是當彼此對立的利益各自結成集團,而且不僅依政治而且依地理劃分時,國家疆域的分裂便隨之發生,分裂的速度和確定性,則取決於該共同體中存在的地方聯合組織的水平。從長遠觀點看,這是多數派無法阻止的事情,因為它們就是由許多將來會隨機形成的少數派組成,他們由於預見了自己類似的危險,都私下贊成分裂者,由於懼怕讓多數的暴政永久化,而不願強迫分裂者留在團體之內。人民主權的強硬原則必將導致採取這一原則的國家毀滅,除非它在妥協中犧牲自己。

所有現代共和國中最偉大的國家,為這條法則的真實性提供了一個完美的例證。絶對權力與受限制的權力、中央集權和地方自治之爭,與英國的公民權與君權之爭相類似,已成為美國憲政史的要義。這一爭論從1787年制憲會議一直持續到1861年戴維斯先生當選的整個時期,賦予了一種几乎是史詩般的完整性。正是這個問題,為美國的政治進步提供了動力,構成了擾動着合眾國的所有重大問題的基礎,使它們具有了憲政制度的所有重要意義。它曾以許多形式一再出現,但每一次都沒有得到解決,人們一直避免做出決斷。結果美國政府也被公正地稱為一種妥協的制度,這就是說,一個缺少一致性的制度。它既不像歐洲舊政府那樣建立在傳統之上,也不像追隨法國革命的政府那樣建立在原則之上,而是建立在一系列的相互妥協和暫時擱置對立原則的對抗的做法上,這些原則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居于支配地位。當國家的人口變得更為稠密,人口不斷向外擴張,當各種利益變得更加重要,而各種派別的內在力量不斷壯大,當新的地區並人合眾國<這些地區在一切事務上彼此爭鬥,在這種爭鬥中,自然影響和社會條件都成為政治生活的重負),衝突以更大的範圍和強度增長時,每種觀點也必然變得更加頑固和不願讓步,妥協更為困難,合眾國面臨的危險增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