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大宋宣和遺事    P 26


作者:佚名
頁數:26 / 3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大宋宣和遺事

作者:佚名
第26,共36。
四月初一日至真定府城下,不入城,從北關過去。或曰,至一 鄉村數千家,見澤利至,有褐衣人前拜澤利,奉上酒食。二帝及二 後四人亦有酒食,頗豐腆。又一日,至一縣下,亦有官出迎,如前 備酒食。內有知縣乃一番官,見澤利畢,次見帝及二後曰:「小官 娶得肅王小女為妻,要見皇后。」乃引一小女子前拜已,戎服見太 後等泣曰:「奴肅王小女珍珍也。」呼太后為「婆婆」,朱後為 「姆姆」,曰:「前日為軍馬擁遏至此,其首領百戶不知姓名,與 此知縣是兄弟,遂將奴奴嫁與他,今成親六日矣。」說未畢,為知 縣引回。行數日,又至一官府,皆新創造,牌曰「收復新門」,列 兵刀二十餘人,甲士五七十人,傳呼曰:「呼趙某父子!」二帝而 入其門,兩道皆栽榆樹。少立庭下,金紫人朝服侍衛甚多,中坐三 人于西向,二人于東向,引帝北面再拜。上有人傳呼指揮曰:「將 它二人去見海濱王畢,來日入城。」言畢,趨出大門,復入小門。 至庭中,見人胡服無巾幘,立庭砌,若有所伺者。左右指為帝曰: 「契丹王耶律延禧也。與汝罪狀一同,在此公事未了。」言訖,復 引上坐一小室。少頃,延禧亦入,有巾幘,揖二帝曰:「吾契丹與 大宋南北一百餘年,未嘗絶和好,一日為奸臣所誤,俱至于此,為 之奈何」且曰:「公父子明後日北國皇帝須有赦罪之理。我已三 年,尚未了絶。」二帝曰:「何事未了」延禧曰:「我祖皇帝在 日,有百穴珠一顆,大如鷄卵,上有百穴,每穴中嘗有真珠一顆, 月圓之夕,以珠映之,其生珠穴中自落,下以絳羅盛之,每月可得 珠百顆。又有通香一段,長尺許,沸湯泡之,取其汁灑衣服乃萬木 花卉屋宇間,經年香氣不歇;人有奇疾,服之即愈;燒之能降天 神,香氣聞之數百里。當時契丹為大金所滅,不知二物所在。今北 國皇帝將延禧拘執,須要此物,緣此三年未得釋去。我妻子族叔盡 皆分散作他家貴人,美貌者入富家,醜陋入民家。」帝曰:「此為 何處」延禧曰:「此名平州,去燕京尚有七百里,勉之,勉之!」 良久,有人引延禧出。帝立廡下,主者令引二帝出其門,二後尚立 牆下映日而哭。同行至通衢橋,叱令上馬而去。

又復行六七日,始達燕京,乃契丹舊都也。入門,小類東京, 既至內門,金主登殿,左右執帝及後膝跪于地,皆再拜訖。其門下 左右列金紫貴人,或綠或褐,或傘或笠,或騎或車,約有數百人, 皆稱萬歲。良久,傳呼令左右賜巾幘。又有侍官二人,自金門出, 傳金國主聖旨曰:「皇帝勞汝,賜衣服沐浴,來日入見。傳赦 書」。引帝入都堂,見丞相至堂下,堂上坐一人。左右曰:「此銀 朱孛堇相公也。」帝亦再拜。孛堇答拜。中侍立堂上宣赦,其文不 覆載,後略曰:「赦趙某父子之罪,免為庶人。」引帝及太上、二 後入朝,皆巾幘青袍,二後衣服如常,至殿下北面再拜。其門下左 右列金紫貴人,國主自殿傳敕,封帝為「天水郡侯」,太上為「天 水郡公」,各于燕京賜宅居止。左右唱命,二帝及後謝恩。左右引 去一小室,良久,有二皂衣吏引帝並太上、二後入一官府,有牌曰 「燕京元帥甲第」。至中庭,有一褐衣番人坐于堂上,曰「燕京元 帥」。帝乃再拜。皂衣吏呈文字于元帥,遂署其末,令引去。皂衣 吏引帝出門徒行,護衛者二十餘人,經十餘街,始及元帥府。入門轉左廊下小屋中,呼帝與後坐其中,並無椅凳,惟磚石三四枚而 已。時帝終日下拜,又飲食不進,驚皇不安,兩日之中,止飲水二 杯;二後但哭泣而已,欲觸柱死,左右止之。二十二日至三十日, 並在室中,外戶鎖閉,監侍者十餘人,日所食止有粗飯四盂,米飲 四盂而已,相顧不復能飲。朱後有疾,臥冷地上,連口呻吟,監者 尚加詬責。是日,朱後病篤,初二日午死,年方二十歲。帝大慟, 告監者曰:「某妻已死,盍如之何」左右言于官,有皂衣吏引數人 扶後屍而出,用黍薦卷之,共拽之而去。帝哭愈哀,不敢出聲,恐 監者喝之。


  



  
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帥府庭下,引帝后于前,傳曰:「天水 郡公父子可往安肅軍聽候指揮,來日便行。令元帥府發遣。」初四 日,元帥府吏呼帝曰:「官家聖旨令汝往安肅軍居住,今日便 行。」乃徒步前行,衛者二十餘人,自元帥府行至晚,始出燕京北 門,宿捕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