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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宣和遺事    P 27


作者:佚名
頁數:27 / 3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大宋宣和遺事

作者:佚名
第27,共36。
六月初一日,時盛暑,行沙漬中,每風起塵埃如霧,面目皆 昏;又乏水泉。監者二十餘人,為首者阿計替,稍憐二帝,乃謂 曰:「今大暑熱,稍稍食飽,恐生它疾,此中無藥。」至有水處, 必令左右供進。又戒左右勿得叱喝。日中極熱時,亦得稍息于木陰 之下。時帝年二十二歲,太上年五十六歲,形容枯黑,不復有貴人 形質。若此行無阿計替護衛,六月甚暑中,一死無疑也。十二日, 至安肅軍城下,其城皆是土築,不甚高。入門,守衛者搜搶,以至 鄭後臍腹間亦不免摸過,雖它人出入亦然,蓋入城防內事故也。行 經數街,始至官府。入門,引帝入,及太上、太后立庭下,左右喝 名,令帝拜訖;知軍別呼綠衣吏引帝三人出門,入一小室,令帝坐 其中,送粟米飯漿令帝后飲啜。阿計替凡出入則安慰方去。自此帝 封固室中如前。時帝后自春及夏,漸行泥水間,衣服垢膩,又生蟣 虱,以致循行,苦楚不勝言,賴阿計替令左右為其洗濯。知軍使人 呼帝至庭下,且傳北國皇帝聖旨曰:「天水郡公趙某父子並給賜夏衣。」視之,乃紗帛二疋,生絹一段。令帝謝恩。帝拜受,使人持 其物同歸。其物為監者收其半,復以舊褐紗衣並生絹付帝曰:「可 衣,庶免汝裁造也。」或一夜聞外喊聲,眾大驚,火光連天,殺人 大亂。蓋安肅知軍二人,一是契丹,一是大金。二人不和,其契丹 人欲殺大金,劫二帝南歸,投西夏結連叛去。謀尚未發,偶以酒醉 鞭撻一奴,奴告大金軍,遂舉兵圍契丹人,殺傷殆盡,至曉方定。 火燒屋宇近百餘間,被殺傷者七百餘人。

十八日早,大金知軍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責曰:「你與契 丹結連殺我,同歸西夏,昨夜已殺了也。今奏知大金皇帝,共你理 會。」帝曰:「某在囚中,防固甚密,何由與彼通情」知軍怒曰: 「見有告首人在,你勿得胡說,煞好公事!」帝爭不已,知軍命左 右以鞭撻之,帝口出血齒碎,令人拽去,復至室中,帝泣不能出 聲。是日飲酒不至,惟監人私以漿水進之。



  
二十三日,知軍坐廳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聽詔曰:「趙某 父子朝廷免罪,且令居止安肅軍,卻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反叛。 本欲賜罪,更令往靈州聽候指揮,仰安肅軍發遣前去。」讀訖,命 吏引去。帝再拜謝恩,哽咽不能言。知軍怒曰:「汝尚敢如此!你 當初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命左右拽帝坐地上,以柳條鞭十 五餘下。帝哭泣如雨,痛楚久而方蘇,戒左右便行。至晚出門,帝 身有傷,苦痛,起止不能。太上因暑熱成病,狼狽萬狀。如是數 日,始達靈州,如前拜同知于庭下。令左右引帝入土園中,內外有 兵守衛,雖衣帶皆為取去,蓋防其自縊也。日惟一食。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聲四起,人兵奔亂殺戮,火光燭天。乃 同知下千戶三人作亂,因同知奪其妻,故舉兵殺同知家眷六十餘 口,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至日中方定。其千戶者三人,皆下馬至 帝前,攜衣數件自牖中與帝曰:「與你。吾曹三人,今歸西夏矣。 汝國中南京康王已做官家半年,勉之,勉之,必有歸去之期!監者 二十餘人,吾皆殺之矣。吾不可久留。」贈帝乾糧數器,各上馬而 去。經三日,別軍始至,城中方定。帝謂太上曰:「阿計替為前日 反者千戶所殺矣!城中大亂,吾父子不敢出此奈何」未已,阿計替 自外至曰:「且喜無事!」帝問之,阿計替曰:「我于死人堆中藏 伏兩日夜方得脫。」由是阿計替復監視二帝。

或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二貴人對坐堂上,呼曰: 「識我否」帝曰:「不識。」紫衣曰:「我蓋天大王,乃四太子之 伯父。」良久,屏後呼一人出,帝視之,乃韋妃也。太上俯首,韋 妃亦俯首,不敢相視。良久,蓋天大王呼左右賜酒與二帝、太后 曰:「我看此個夫人面。」蓋韋妃為彼妻之。酒罷,謂監人曰: 「善護之。」阿計替引帝再入前室,然稍稍緩其監,飲食略備。以 此經一冬,衣服亦稍可以禦寒矣。

金天輔十一年春正月一日,大金例疏放囚禁,雖死囚亦得少 出。阿計替引帝出外縱步,但不許出府庭門。帝觀玩,忽有一妮 婢,衣褐衣,口稱韋夫人遣來,手持一盒子,且曰:「夫人教傳語 十一官人、八官人,且認耐。」且密語曰:「聞知九哥已即位,恐 有歸路,未晚也。」其人將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帝視 其物,皆棗面所燒大餅也。阿計替乃引帝入室中,問:「適間九哥 是誰」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之弟也。今韋夫人是九哥的母,來 相報也。」又問:「十一官人是誰八官人是誰」帝曰:「十一官人 吾父也,八官人乃我也。」遂將其物與阿計替並新到監者共分而食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