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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宣和遺事    P 34


作者:佚名
頁數:34 / 3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大宋宣和遺事

作者:佚名
第34,共36。
閏十一月,康王至相州,朝廷方議畫河,遣聶昌往河東路,耿 南仲往河北路,為割地使。聶昌偕虜至絳州,絳人殺之;南仲偕虜 使王汭至衛州,衛人殺王汭,南仲遂奔相州見康王。康王與耿南仲 連銜揭榜,召兵勤王,人心思奮。康王一日謂幕屬曰:「吾夜來夢 皇帝脫所着禦袍賜吾,吾解衣而服所賜袍。此何祥也」次日報京師 有使命來,問之,乃武學生秦仔賫蠟詔,命康王為天下兵馬大元 帥,汪伯彥、宗澤副元帥,速領入衛。康王捧詔嗚咽,軍民感動。 十二月壬戌,大元帥開府。是時宗澤自磁州至,王齡自潞州至,梁 揚祖自信德府至;張浚、王沂中皆已在麾下。

乙亥,侯章賫蠟書至,催發勤王兵。章言:「陛辭日,皇帝謂 臣曰:『康王闢中書舍人從行,可令便宜草詔,盡起河北兵守臣, 自將入援。』」是夜,王命延禧草詔,曉頒諸郡。惟中山、慶源被 圍不得達。元帥府五軍總一萬人,又遣使招劇賊楊青、常景等皆降 順,又得萬餘人也。乙亥,康王離相州,使還馳報黃河未凍,眾軍 相顧驚愕。康王密禱于天地河神,行及于河渡,報河冰已合。丙 子,大元帥統兵渡河。壬午,副元帥宗澤部兵二千人自磁州來會, 請康王進兵,直趨開德,解京師之圍。汪伯彥執講和之說,欲阻其 行,澤領兵至東平,許之。戊之,宗澤軍出南門,進屯開德,揚聲 言大元帥在中軍。



  
【靖康二年】康王至濟州,除兵馬大元帥。宗澤乞進兵援京 師。二月,次濟州元帥府。官軍及群盜來歸者,凡八萬人。元祐皇 後降手詔迎康王,略曰:「漢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興;獻公之 子九人,惟重耳之尚在。茲為天意,夫豈人謀。」是時曹勉自河北 攛歸,以蠟書來進,乃徽宗皇帝禦札。蓋是三月初三日,徽宗行幸 虜營,親書九字于衣領上云:「便可即真,來救父母。押。」押付 宰相何□,召康王興兵,以圖恢復。曹勉得禦札于河東,至四月末 旬方達康王。康王閲書慟哭,哀不勝情。次日,宗澤百官勸進, 謂:「南京乃祖宗受命之地,取四方運漕尤易。大王宜早正位號, 即皇帝位,然後號召諸將,以圖恢復舊京,迎二聖車駕回宮。」康 王辭拒再三,不得已從臣寮之請,以是年五月庚寅朔,即皇帝位於 南京,改元建炎,大赦天下。詔云:「誤國害民如蔡京、童貫、王 黼、朱勔、孟昌齡、李彥、梁師成、譚稹及其子孫,見流竄者,更 不復敘。」又詔云:「民貸常平錢,悉與蠲赦。青苗錢罷去。祖宗 上供,自有常數,後緣歲增,不勝其弊,當裁損以舒民力。比來州 縣受納租稅,務加概量,以規出剩,可令禁止。應臨難死節之臣, 許其家自陳。應違法臓斂,與民間疾苦,許臣庶具陳。」辛卯,尊 元祐皇后為元祐太后。詔改宣仁皇后謗史,播告中外;止貶蔡確、 蔡卞,邢恕。冬十月,罷耿南仲。議者謂:「陛下欲進兵京城,為 南仲父子所阻。」高宗曰:「南仲誤淵聖,天下共知,朕當欲手劍 擊之。」命南仲安置南雄州。又論主和誤國之臣,如李邦彥、吳 敏、蔡懋、李梲、宇文虛中、鄭望之、李鄴等,各竄嶺南軍州。


  

【建炎二年】金虜陷河中府,守臣席益先去,權府郝仲連刀 戰,死於虜。十二月,虜分三道入寇:粘罕自雲中拔河南,斡離不 攻山東,婁室攻陝西。

六月,李綱入見。先是顏岐奏高宗曰:「邦昌金人所喜,宜增 其禮;李綱金人所惡,宜置閒地。」綱既入見,奏曰:「外廷之 議,命相于金人喜怒之間,更望審處。」高宗曰:「朕已告之,以 朕之立,亦非金人所喜。岐自是語塞。」乃拜李綱為相,赴都堂治 事。綱首上十議:一、議國事,二、議巡幸,三、議赦令,四、議 僣逆,五、議偽命,六、議戰,七、議守,八、議本政,九、議久 任,十、議修德。李綱又定中興規模,有先後之序,當修軍政,變 士風,裕邦財,寬民力,改弊法,省冗費,誠號令,信賞罰,擇帥 臣,監軍政。內事已修,然後興師。而所急者,當先理河北、河東。今河北惟失真定等四郡,河東惟失太原等六郡,其餘皆在;且 推其土豪為首,多者數萬,少者數千,不早遣使慰諭,即為金人有 矣;宜于河北置招撫,河東置經制以宣德。有能保一郡者,寵以使 名,如唐之藩鎮,則無北顧之憂矣。因薦張所為河北招撫;王奕為 河東經制使,傅亮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