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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P 5


作者:漢人
頁數:5 / 225
類別:古典散文

 

全漢文

作者:漢人
第5,共225。
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楚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今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漢書·刑法志》:齊大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其少女緹縈上書,天子憐其意,遂下令。)

○勸農詔(十三年六月)



  
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廑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漢書·文紀》)

○增祀無祈詔(十四年春)

朕獲執犧牲幣,以祀上帝宗廟,十四年於今,曆日彌長。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壇場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

今吾聞祠官祝,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鄉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漢書·文紀》)

○議郊祀詔(十五年夏)

有異物之神見於成紀,毋害於民,歲以有年。朕畿郊祀上帝諸神,禮官議,毋諱以朕勞。(《漢書·郊祀志》上)

○策賢良文學詔(十五年九月)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賢士,施及方外,四極之內,舟車所至,人跡所及,靡不聞命,以輔其不逮,近者獻其明,遠者通厥聰,比善戮力,以翼天子,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長。高皇帝親除大害,去亂從,並建豪英,以為官師;為諫爭,輔天子之闕,而翼戴漢宗也。賴天之靈,宗廟之福,方內以安,澤及四夷。今朕獲執天下之正,以承宗廟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燭,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聞也。


  

故詔有司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以選賢良。明於國家之大體,通於於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諫者,各有人數,以匡朕之不逮。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於朝,親諭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四者之闕,悉陳其志,毋有所隱。

上以薦先帝之宗廟,下以興愚民之休利。著之於篇,朕親覽焉。觀大夫所以佐朕,至與不至,書之。周之密之,重之閉之,興自朕躬。

大夫其正論,毋枉執事,烏戒之!二三大夫其帥志毋怠。(《漢書·晁錯傳》)

○求言詔(後元年三月)

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無有所隱。(《漢書·文紀》)

○與匈奴和親詔(後二年六月)

朕既不明,不能遠德,使方外之國,或不寧息。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圻之內,勤勞不處,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達遠也。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其內志,以重吾不德。

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朕夙興夜寐,勤勞天下,萬民,為之惻怛不安,未嘗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結轍於道,以諭朕志於單於。今單於反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親以定,始於今年。(《漢書·文紀》)

○與匈奴和親佈告天下詔

制詔御史:匈奴大單於遺朕書,和親已定。亡人不足以益眾廣地,匈奴無入塞,漢無出塞,犯今約者殺之。可以久親,後無咎,俱便,朕已許,其佈告天下,使明知之。(《漢書·匈奴傳》)

○遺詔(後七年六月)

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時,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以罹寒暑之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志,損人飲食,絶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

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於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

無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宋書》作「其」,今《史》《漢》皆作「自」,《續漢·禮儀志》下注補引亦作「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經帶無過三寸。無布車及兵器。無發民哭臨宮殿中。

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臨。以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

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無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漢書·文紀》又見《史記·文紀》、《宋書·禮志》二。)

○賜南粵王趙佗書(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