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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P 352


作者:王陽明
頁數:352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王陽明全集

作者:王陽明
第352,共462。
奈犬羊之性,變詐不同;豺狼之心,貪噬無厭;陽雖聽招,陰實肆毒。今乃攻打縣堡,虜官殺人,窮凶極惡,神人共憤。雖經各官兵擒斬數輩,稍懼歸巢,緣其種類繁多,出沒尚未可料。若非三省合兵,大彰天討,惡孽終不殄除,疆宇何由寧謐!所據各官會呈,乞要大舉。

臣等再三籌議,非敢輕啟兵端,但審時度勢,誠有不容已者。況彼巢峒既多,賊黨亦眾;東追西竄,此出彼藏;必須調發本省土漢官軍民兵殺手人等,共三萬員名,分立哨道,刻期進剿。其兩廣、南、贛、仍須各調官軍狼兵把截夾攻,協濟大事。臣等計算兵糧重大,區處艱難,抑且本省兵荒相繼,財力匱乏,前項合用錢糧,預須計處。



  
今將應調土漢官軍數目,供給糧餉事宜,及戰攻方略,開坐具奏。」該本部覆稱:「閫外兵權,貴在專委;征伐事宜,切忌遙制。今郴、桂瑤賊為害日熾,既該湖廣鎮巡三司官會議兵不可已,要行剋期進剿,朝廷若復猶預不決,往返會議,必致誤事。但七月進兵,天氣尚炎;況今五月將中,三省約會,期限太迫。

再請教兩廣總督等官左都御史陳金等,及請教巡撫南贛左僉都御史王守仁,各照議定事理,欽遵會合行事,不許違期失誤。及改擬九月中取齊進兵,庶三省路遠,不誤約會。」本年五月十一日,少保兼太子太保本部尚書王瓊等具題奉欽依。備咨到臣。

除欽遵外,卷查先據江西嶺北道副使楊璋及湖廣郴、桂兵備副使陳璧,並廣東韶州府各呈申前事,臣參看得前賊惡貫已盈,神怒人怨,天討在所必加。但近年以來,江西有桃源之役,瘡痍甫起;福建有汀、漳之寇,軍旅未旋。府江之師方集於兩廣,偏橋之討未息于湖、湘;若復繼以大兵,惟恐民不堪命。合無申明賞罰,容臣等徐為之圖。

惟復約會三省,並舉夾攻。已經開陳兩端,具本上請去後,今準前因,則巡撫湖廣右副都御史秦金所題夾攻事理,既奉有成命矣。臣謹將南、贛二府議處兵糧事宜開坐。緣系地方緊急賊情事理,為此具本請旨。



  
計開:一、南安府所屬大庾、南康、上猶三縣,各有賊巢,聯絡盤據,有眾數千,西接湖廣桂陽等縣,南接廣東韶州府樂昌等縣。三省夾攻,必須湖廣自桂陽、桂東等處進,廣東自樂昌縣進;在南安者,必須三縣地方併進。贛州府所屬,惟龍南縣賊巢與廣東惠州府龍川縣浰頭接境。浰頭系大賊池大鬢等巢穴,有眾數千,比之他賊,勢尤猖獗。

前此二次夾攻,俱被漏網。龍南雖有賊徒數伙,除之稍易。但其倚藉浰頭兵力以為聲援,攻之則奔入浰頭,兵退則復出為害。必須廣東兵自龍川進,贛州兵自龍南進,庶可使無奔潰。

一、上猶去龍南幾四百里,兩處進兵,必須一時並舉,庶無驚潰之患。大約計之,亦須用兵一萬二千名。今擬調南康、上猶二縣機兵、打手一千二百名;大庾縣機兵、打手一千二百名;贛州府所屬,除石城縣外,寧都、信豐二縣機兵、打手各一千名;其餘七縣,機兵、打手三千名;龍泉縣機兵、打手一千名;安遠縣招安義民葉芳、老人梅南春等,龍南縣招安新民王受、謝鉞等兵共二千名;汀州府上杭縣打手一千名,潮州府程鄉縣打手一千名;共輳一萬二千之數。但廣、湖兩省之兵,皆狼土精悍,賊所素畏,勢必偏奔江西;江西之兵,最為怯懦,望賊而潰,乃其素習。

今所擬調,皆新習未練。若使嚴以軍法處治,庶幾人心齊一,事功可成。

一、兵一萬二千餘名,每名日給米三升,一日該米三百七十餘石;間日折支銀一分五厘,一日該銀一百八十餘兩;以六個月為率,約用米三萬三千餘石,用銀二萬餘兩。領哨、統兵、旗牌等官並使客合用稟給及賞功犒勞牛酒、銀牌、花紅、魚、鹽、火藥等費,約用銀二萬餘兩。通前二項,約共用銀五萬兩。二府商稅銀兩,集兵以來,日有所費,見存銀止有四千餘兩。

二府並贛縣、大庾、南康、上猶四縣積穀,約計有七八萬石;但貯積年久,恐舂米不及其數。見在前銀不足支用,就欲別項區處,但恐緩不及事。查得江西布政司並各府縣別無蓄積,止有該解南京折糧銀兩貯庫未解,並一應紙米臓罰銀兩,合無行巡撫江西都御史孫燧轉行布政司並行各府照數借給應用。候事寧之日,或將以後抽掣商稅,或開中鹽引,另為計處,奏請補還,庶克有濟。

一、合用本省巡按御史隨軍紀功,管理錢糧。及統兵、領哨官員,除本省三司分守、分巡、兵備、守備並南、贛二府官員臨時定委外,訪得九江府知府汪賴、吉安府知府伍文定、汀州府知府唐淳、惠州府知府陳祥,俱各才識練達;程鄉縣知縣張戩。撫州府東鄉縣知縣黃堂、建昌府新城縣知縣黃文鸑、袁州府萍鄉縣知縣高桂、吉安府龍泉縣知縣陳允諧,俱有才名,俱各堪以領兵。候命下之日,聽臣等取用。

臣等竊照師期已迫,自今七月上旬至九月中旬,僅餘兩月,中間合用前項錢量器仗及擬調兵快、應委官員之類,悉皆百未有措;又事干各省,道途相去近者半月,遠者月餘,萬一各官之中違抗推托,不肯遵依約束,臨期誤事,罪將安歸!乞照湖廣巡撫都御史秦金所奏該部題準事理,各官之中敢有抗違失誤者,許臣等即以軍法從事,庶幾警懼,事可易集。

南贛擒斬功次疏

十二年七月初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