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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P 256


作者:范曄等
頁數:256 / 470
類別:中國古代史

 

後漢書

作者:范曄等
第256,共470。
擢賢于觽愚之中,畫功於無形之世。崇禮義于交爭,循道化于亂離。是自歷高而不傾,任力危而不跌,興復洪祚,開建中興,光被八極,垂名無窮。至于中葉,盛業漸衰。陛下初從藩國,爰升帝位,天下拭目,謂見太平。而即位以來,未有勝政。諸梁秉權,豎宦充朝,重封累職,傾動朝廷,卿校牧守之選,皆出其門,羽毛齒革、明珠南金之寶,殷滿其室,富擬王府,埶回天地。

言之者必族,附之者必榮。忠臣懼死而杜口,萬夫怖禍而木舌,塞陛下耳目之明,更為聾瞽之主。故太尉李固、杜喬,忠以直言,德以輔政,念國亡身,隕歿為報,而坐陳國議,遂見殘滅。賢愚切痛,海內傷懼。又前白馬令李雲,指言宦官罪穢宜誅,皆因觽人之心,以救積薪之敝。弘農杜觽,知雲所言宜行,懼雲以忠獲罪,故上書陳理之,乞同日而死,所以感悟國家,庶雲獲免。



  
而云既不辜,觽又並坐,天下尤痛,益以怨結,故朝野之人,以忠為諱。昔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反。夫覆巢破卵,則鳳皇不翔;刳牲夭胎,則麒麟不臻。

誠物類相感,理使其然。尚書周永,昔為沛令,素事梁冀,幸其威埶,坐事當罪,越拜令職。見冀將衰,乃陽毀示忠,遂因奸計,亦取封侯。又黃門協邪,髃輩相黨,自冀興盛,腹背相親,朝夕圖謀,共構奸軌。臨冀當誅,無可設巧,復記其惡,以要爵賞。陛下不加清澄,審別真偽,復與忠臣並時顯封,使朱紫共色,粉墨雜蹂,所謂扺金玉于沙礫,碎珪璧于泥塗。四方聞之,莫不憤嘆。昔曾子大孝,慈母投杼;伯奇至賢,終於流放。夫讒諛所舉,無高而不可升;[阿黨]相抑,無深而不可淪。可不察歟?臣至頑駑,世荷國恩,身輕位重,勤不補過,然懼于永歿,負釁益深。敢以垂絶之日,陳不諱之言,庶有萬分,無恨三泉。”其年卒,時年七十九。贈車騎將軍,謚曰忠侯。孫琬。

『蜂螫我。』伯奇就衣中取蜂殺之。王遙見之,乃逐伯奇”也。



  
琬字子琰。少失父。早而辯慧。祖父瓊,初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食,京師不見而瓊以狀聞。太后詔問所食多少,瓊思其對而未知所況。琬年七歲,在傍,曰:「何不言日食之餘,如月之初?」瓊大驚,即以其言應詔,而深奇愛之。後瓊為司徒,琬以公孫拜童子郎,辭病不就,知名京師。時司空盛允有疾,瓊遣琬候問,會江夏上蠻賊事副府,允發書視畢,微戲琬曰:「江夏大邦,而蠻多士少。」琬奉手對曰:「蠻夷猾夏,責在司空。」因拂衣辭去。允甚奇之。

稍遷五官中郎將。時陳蕃為光祿勛,深相敬待,數與議事。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謡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於是琬、蕃同心,顯用志士,平原劉醇、河東朱山、蜀郡殷參等並以才行蒙舉。蕃、琬遂為權富郎所見中傷,事下御史[中]丞王暢、侍御史刁韙。韙、暢素重蕃、琬,不舉其事,而左右復陷以朋黨。暢坐左轉議郎而免蕃官,琬、韙俱禁錮。

韙字子榮,彭城人。後陳蕃被征,而言事者多訟韙,復拜議郎,遷尚書。在朝有鯁直節,出為魯、東海二郡相。性抗厲,有明略,所在稱神。常以法度自整,家人莫見墯容焉。

琬被廢□幾二十年。至光和末,太尉楊賜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由是征拜議郎,擢為青州刺史,遷侍中。中平初,出為右扶風,征拜將作大匠、少府、太仆。

又為豫州牧。時寇賊陸梁,州境彫殘,琬討擊平之,威聲大震。政績為天下表,封關內侯。

及董卓秉政,以琬名臣,征為司徒,遷太尉,更封陽泉鄉侯。卓議遷都長安,琬與司徒楊彪同諫不從。琬退而駁議之曰:「昔周公營洛邑以寧姬,光武卜東都以隆漢,天之所啟,神之所安。大業既定,豈宜妄有遷動,以虧四海之望?」

時人懼卓暴怒,琬必及害,固諫之。琬對曰:“昔白公作亂於楚,屈廬冒刃而前;

崔杼弒君于齊,晏嬰不懼其盟。吾雖不德,誠慕古人之節。”琬竟坐免。卓猶敬其名德舊族,不敢害。後與楊彪同拜光祿大夫,及徙西都,轉司隷校尉,與司徒王允同謀誅卓。及卓將李傕、郭汜攻破長安,遂收琬下獄死,時年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