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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P 583


作者:魏收
頁數:583 / 623
類別:歷史

 

魏書 下

作者:魏收
第583,共623。
司空領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暉、尚書右仆射李平、尚書齊王蕭寶夤、尚書元欽、尚書元昭、尚書左丞盧同、右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劉懋、北主客郎中源子恭、南主客郎中游思進、三公郎中崔鴻、長兼駕部郎中薛悅、起部郎中杜遇、左主客郎中元韡、騎兵郎中房景先、外兵郎中石士基、長兼右外兵郎中鄭幼儒、都官郎中李秀之、兼尚書左士郎中朱元旭、度支郎中谷穎、左民郎中張均、金部郎中李仲東、庫部郎中賈思同、國子博士薛禎、邢晏、高諒、奚延、太學博士邢湛、崔瓚、韋朏、鄭季期、國子助教韓神固、四門博士楊那羅、唐荊寶、王令俊、吳珍之、宋婆羅、劉燮、高顯邕、杜靈俊、張文和、陳智顯、楊渴侯、趙安慶、賈天度、艾僧、呂太保、王當百、槐貴等五十人,議以為:「皇太后稱制臨朝,躬親庶政,郊天祭地,宗廟之禮,所乘之車,宜同至尊,不應更有製造。《周禮》,魏晉雖有文辭,不辨形制,假令欲作,恐未合古制,而不可以為一代典。臣以太常、國子二議為疑,重集群官,並從今議,唯恩裁決。」

靈太后令曰:「群官以後議折中者,便可如奏。」



  
太祖天興元年冬,詔儀曹郎董謐撰朝覲、饗宴、郊廟、社稷之儀。六年,又昭有司制冠服,隨品秩各有差,時事未暇,多失古禮。世祖經營四方,未能留意,仍世以武力為事,取于便習而已。至高祖太和中,始考舊典,以制冠服,百僚六宮,各有差次。早世升遐,猶未周洽。肅宗時,又詔侍中崔光、安豐王延明及在朝名學更議之,條章粗備焉。

熙平元年九月,侍中、儀同三司崔光表:「奉詔定五時朝服,案北京及遷都以來,未有斯制,輒勒禮官詳據。」

太學博士崔瓚議云:「《周禮》及《禮記》,三冠六冕,承用區分,璅玉五彩,配飾亦別,都無隨氣春夏之異。唯《月令》有青旗、赤玉、黑衣、白輅,隨四時而變,復不列弁冕改用之玄黃。以此而推,五時之冠,《禮》既無文,若求諸正典,難以經證。案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及《祭祀志》云:迎氣五郊,自永平中以《禮讖》並《月令》迎氣服色,因采元始故事,兆五郊于洛陽。又云五郊衣幘,各如方色。又《續漢禮儀志》:立春,京都百官,皆著青衣,服青幘。秋夏悉如其色。自漢逮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幘從服,改色隨氣。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五時之冠,愚謂如漢晉用幘為允。」

靈太后令曰:「太傅博學,洽通多識,前載既綜朝儀,彌悉其事,便可諮訪,以決所疑。」


  

二年九月,太傅、清河王懌、給事黃門侍郎韋延祥奏:「謹案前敕,制五時朝服,嘗訪國子議其舊式。太學博士崔瓚等議:『自漢逮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幘從服,改色隨氣。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五時之冠,謂如漢晉用幘為允。』尚書以禮式不經,請訪議事,奉敕付臣,令加考決。臣以為帝王服章,方為萬世則,不可輕裁。請更集禮官下省定議,蒙敕聽許。謹集門下及學官以上四十三人,尋考史傳,量古校今,一同國子前議。幘隨服變,冠冕弗改。又四門博士臣王僧奇、蔣雅哲二人,以為五時冠冕,宜從衣變。臣等謂從國子前議為允。」

靈太后令曰:「依議。」

志第十四 樂五

氣質初分,聲形立矣。聖者因天然之有,為入用之物;緣喜怒之心,設哀樂之器。蕢桴葦龠,其來自久。伏羲絃琴 ,農皇制瑟,垂鐘和磬,女媧之簧,隨感而作,其用稍廣。軒轅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莖》、《五英》、《大章》、《韶》、《夏》、《護》、《武》之屬,聖人所以移風易俗也。故在《易》之《豫》,義明崇德。《書》云:「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神人以和。」

《周禮》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沽洗為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奏之六變,天神可得而降矣;函鐘為宮,太蔟為角,沽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奏之八變,地示可得而禮矣;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鐘為羽,路鼓、路鞀,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召》之舞,奏之九變,人鬼可得而禮矣。此所以協三才,寧萬國也。凡音,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帖滯之音。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奸聲感人,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氣感人,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

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

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裡之中,長幼同聽之,莫不和順;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莫不和親。又有韎昧任禁之樂,以娛四夷之民。斯蓋立樂之方也。

三代之衰,邪音間起,則有爛漫靡靡之樂興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