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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P 63


作者:蒲松齡
頁數:63 / 160
類別:古典小說

 

聊齋誌異 中

作者:蒲松齡
第63,共160。
(7) 價奢過當:價錢高得大多。奢,昂貴。過當,超過合理價格。

(8) 蹈隙;趁空,指乘其父不在之時。



  
(9) ■■(quánqu án 拳拳):懇切,眷念不忘。

(10)闔戶:關上門。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戶」。下文「闔」,據青柯亭刻本改。

(11)觸類凝思:猶言觸號生情,思念不己。《易。繫辭》上:「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疏:「觸逢事類而增長之。」

(12)息據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

(13)廣寧舊縣名,治所在今遼寧省北鎮縣。

(14)防閒:防範禁止。

(15)忽忽:矢意的樣子。

(16)艷稱;誇讚地稱道。艷,艷羡,羡慕。復州:遼置,治所在今遼寧省復縣西北。明為復州衛。

(17)夤(Y ín 吟)緣:攀附;指尋找因由與之親近。

(18)眈眈:注目察看。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眈眈」。

(19)寥廓:靜寂,廣闊。

(20)恫(d òng洞):悲庸。

(21)涕墮如綆:優言淚落如雨。綆,井繩。

(22)賒遠:遙遠。

(23)詭詞,假話。詭,欺、詐。

(24)措意:屬意。

(25)詰:據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言」。

(26)渦:酒渦。

(27)排闥:推開門扇。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排撻」。


  

(28)自投:謂降伏而自動放下兵器。

(29)圖效綿薄:打算盡我微力為你效勞。綿薄,薄弱的能力,謙詞。

(30)伏戎:猶伏兵,指僕人暗中操兵伺擊。

(31)花燭:舊俗結婚皆燃花燭,因以花燭代稱結婚。

(32)啖以重賂:用豐厚財禮打動對方。啖,利誘。賂,贈予財物。

(33)小郎:舊時婦女稱丈夫的弟弟為小郎。

(34)若翁:乃父,指阿綉的父親。故:據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欲」。

(35)兵警:出兵打仗的消息。

(36)偵者:軍隊的前哨。

(37)「曰,汝真阿綉耶」:據青柯亭本補,原缺。

(38)趣(c ù促)遁,催促快逃。趣,催促。

(39)寓書:寄信。

(40)卜吉成禮:選定吉日舉行婚禮。

(41)封識(zhì志)儼然:原封不動地在那裡。封幟,封裹的標記。

(42)蹇修:媒人。見《辛十四娘》注。

(43)赧(n ǎn 蝻)然:臉紅,難為情的樣子。

(44)位:牌位。

(45)作桑中逃:指外出幽會。《詩。■風。桑中》寫男女相約,「期我乎桑中。」後來因以「桑中之約」指男女幽會。

(46)皮相者:只看外表的人。《韓詩外傳》:「吳延陵季子游于齊,見遺金,呼牧者取之。牧者曰:」……吾有君不君,有友不友,當暑衣裘,君疑取金者乎?『延陵季子知其為賢者,請問姓字,牧者曰:「子乃皮相之士也,何足語姓字哉!』遂去。」

(47 )猶昔耳:仍如往昔,意謂和前世一樣仍不能超過她。

(48 )歸寧,舊時女子回娘家叫「歸寧」。

(49)玳瑁(d ài —m èi 代昧):龜屬動物,甲殼可作裝飾品。

(50)朝(cháo 潮)家人,召集家中仆婢。朝,會集,召集。

楊疤眼

一獵人,夜伏山中,見一小人,長二尺已來,踽踽行澗底(1).少間,又一人來,高亦如之(2).適相值,交問何之(3).前者曰:“我將往望楊疤眼。

前見其氣色晦黯,多罹不吉。「後人曰:」我亦為此,汝言不謬。“獵者知其非人,厲聲大叱,二人並無有矣。夜獲一狐,左目上有瘢痕,大如錢。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 踽踽(j ǔj ǔ舉舉):孤獨的樣子。

(2) 高亦如之:高矮也相等。

(3) 交問:彼此相問。

小翠

王太常(1) ,越人(2).總角時,晝臥榻上。忽陰晦,巨霆暴作(3) ,一物大於貓,來伏身下,展轉不離。移時睛霽,物即徑出。視之,非貓,始怖,隔房呼兄。兄聞,喜曰:「弟必大貴,此狐來避雷霆劫也。」後果少年登進士,以縣令入為侍禦(4).生一子,名元豐,絶痴,十六歲不能知牝牡(5) ,因而鄉黨無與為婚(6).王憂之。適有婦人率少女登門,自請為婦。視其女,嫣然展笑,真仙品也。

喜問姓名。自言:「虞氏。女小翠,年二八矣。」與議聘金。曰:「是從我糠■不得飽(7) ,一旦置身廣廈,役婢仆,厭膏粱(8) ,彼意適,我願慰矣,豈賣菜也而索直乎!」夫人大悅,優厚之。婦即命女拜王及夫人,囑曰:「此爾翁姑(9),奉恃宜謹。我大忙,且去,三數日當復來。」

王命仆馬送之。婦言:「裡巷不遠,無煩多事。」遂出門去。小翠殊不悲戀,便即奩中翻取花樣(10). 夫人亦愛樂之。

數日,婦不至。以居里問女,女亦憨然不能言其道路,遂治別院,使夫婦成禮。諸戚聞拾得貪家兒作新婦,共笑姍之(11);見女皆驚,群議始息。

女又甚慧,能窺翁姑喜怒。王公夫婦,寵惜過于常情,然惕惕焉,惟恐其憎子痴(12);而女殊歡笑,不為嫌。第善謔(13),刺布作圓(14),蹋蹴為笑。

着小皮靴,蹴去數十步(15),給公子奔拾之(16),公子及婢恆流汗相屬。一日,王偶過,圓■然來(17),直中面目。女與婢俱斂跡去(18),公子猶踴躍奔逐之。王怒,投之以石,始伏而啼。王以告夫人;夫人往責女,女俯首微笑,以手■床(19). 既退,憨跳如故,以脂粉涂公子,作花面如鬼。夫人見之,怒甚,呼女垢罵。女倚幾弄帶,不懼,亦不言。夫人無奈之,因杖其子(20). 元豐大號,女始色變,屈膝乞宥(21). 夫人怒頓解,釋杖去。女笑拉公子入室,代撲衣上塵,拭眼淚,摩掌杖痕,餌以棗慄。公子乃收涕以忻(22). 女闔庭戶,復裝公子作霸王,作沙漠人(23);已乃艷服,束細腰,婆婆作帳下舞(24);或髻插雉尾,撥琵琶,丁丁縷縷然(25),喧笑一室,日以為常。

王公以子痴,不忍過責婦;即微聞焉,亦若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