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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62


作者:司馬遷
頁數:62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62,共824。
二世皇帝在位三年。葬在宜春苑。趙高任丞相,封安武侯。二世是十二歲登位的。
以上從秦襄王到秦二世,總共六百一十年。
漢孝明皇帝十七年(公元74)十月十五日,這一天是乙丑日,孝明皇帝向班固詢問賈誼、司馬遷論秦二世亡天下的得失,班固說:
周朝的命數已經過去,周屬木德,漢為火德,木生火,就是說周為漢母,子不代母,所以漢朝的仁德還不能直接代替周朝。而秦朝正趕上了木德與火德之間的帝王之位。始皇嬴政殘忍暴虐。然而他十三歲就當上了諸侯王,後來兼併了天下,放縱妄為,卻又養育家族宗親。三十七年間,四處用兵,他製法律政令,傳留給後代帝王。這大概是由於獲得了聖人的神威,河神授予了象徵帝王受命的河圖,憑藉著主弓矢的狼星、狐星之氣,和主斬殺的參星、伐星之氣,幫助嬴政消除了天下諸侯,直到自稱始皇帝。


  
秦始皇死後,胡亥極其愚蠢,酈山工程還沒有完成,又重新營造阿房宮,以實現先王的計劃。還說什麼「對於據有天下的人來說,以為最可貴的,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大臣們竟然要廢棄先君想幹的事情」,殺了李斯、馮去疾,任用趙高。二世的這個話叫人多麼痛心啊!他長著人的腦袋,卻發出牲畜一樣的叫聲。如果他不逞淫威,人們就不會討伐他的罪惡;如果他的罪惡不深重,就不至於國滅身亡。直到帝位保不住了,殘酷暴虐又加速了他的滅亡,雖然佔據著地形有利的國度,還是不能長存。
子嬰越序繼承了王位,戴上垂著玉飾的王冠,佩上繫著華美絲帶的御璽,乘坐上帝王的黃屋車,帶領百官,朝拜七廟。小人物登上本不屬於他的高位,無不惶恐不安,心無主宰,每天苟且偷安。而子嬰這個人卻能謀慮長遠,排除顧慮,跟他的兒子一起權衡策劃,在一房室之內就近擒獲趙高,終於殺死奸臣,為先君誅討了逆賊。趙高死後,子嬰還沒來得及一一慰勞賓客親屬,飯沒來得及嚥下,酒沒來得及沾唇,楚軍已經屠滅了關中,真人天子已經飛臨霸上,只得駕著白馬白車,脖頸上繫著絲帶,手捧符節御璽,獻給應該稱帝的人。春秋時楚莊王侵鄭,鄭伯持祭祀用的禮器茅旌和鸞刀,使楚莊王退兵三十里。然而黃河開了口子不能再堵住,魚腐爛了不能再復原。賈誼、司馬遷說:「假使子嬰有一般君主的才能,僅僅得到中等的輔佐之臣,山東地區雖然混亂,秦國的地盤還是可以保全的,宗廟的祭祀也不會斷絕。」秦朝的衰弱是積久而成,天下已經土崩瓦解,即使有周公旦的那樣的才能,也無法施展他的良策,而賈誼、司馬遷竟拿秦朝的滅亡來責備登位幾天的子嬰,實在是錯誤啊!民間相傳,是秦始皇造成的罪惡,胡亥把它推到頂點,這話是說到理上了。賈誼、司馬遷又指責子嬰,說原來的秦國土地可以保住,它就是所謂的不通曉時勢變化呀。紀季為保住宗廟,不得已把酅(x□,希)邑獻給齊國,《春秋》不寫出他的名字,是為了表彰他的賢德。我讀《秦始皇本紀》,讀到子嬰車裂趙高時,未嘗不感到他那樣果斷表現了他的幹練,憐愛他的志氣。子嬰對待生死大義,已經是完美無缺了。
【原文】【註解】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1),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2),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3)。及生,名為政,姓趙氏。年十三歲,莊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當是之時,秦地已並巴、蜀、漢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東,有河東、太原、上黨郡(4);東至滎陽,滅二周(5),置三川郡。呂不韋為相,封十萬戶,號曰文信侯。招致賓客遊士,欲以並天下。李斯為舍人。蒙驁、王齮、麃公等為將軍。王年少,初即位,委國事大臣(6)。
(1)質子:被派到訂約國作人質的國王的兒子或要人。質,抵押。莊襄王當時以昭王之孫的身份被抵押在趙國。(2)取:同「娶」。(3)以:在,於。(4)有:佔有,據有。(5)二周:東周和西周,週末兩個小國。詳見《周本紀》。(6)委:托付,委託。
晉陽反,元年,將軍蒙驁擊定之。二年,麃公將卒攻卷,斬首三萬。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王齮死。十月,將軍蒙驁攻魏氏、有詭。歲大饑(1)。四年,拔、有詭(2)。三月,軍罷。秦質子歸自趙,趙太子出歸國。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3),拜爵一級(4)。五年,將軍驁攻魏,定酸棗、燕、虛、長平、雍丘、山陽城,皆拔之,取二十城。初置東郡。冬雷。六年,韓、魏、趙、衛、楚共擊秦,取壽陵。秦出兵,五國兵罷。拔衛,迫東郡(5),其君角率其支屬徙居野王(6),阻山以保魏之河內(7)。七年,彗星先出東方,見北方(8),五月見西方。將軍驁死。以攻龍、孤、慶都,還兵攻汲。彗星復見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
八年,王弟長安君成將軍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死。遷其民於臨洮。將軍壁死,卒屯留、蒲鶴反,戮其屍(9)。河魚大上,輕車重馬東就食十。
嫪毐封為長信侯。予之山陽地(11),令毐居之。宮室車馬衣服苑囿馳獵恣毐(12)。事無大小皆決於毐(13)。又以河西太原郡更為毐國。(14
(1)歲:年成。(2)拔:攻取,佔領。(3)內(na,納):同「納」,交納。(4)拜爵:授予爵位。(5)迫:迫近,逼近。(6)支屬:親屬。(7)阻:恃,依仗。(8)見:同「現」,出現。(9)「王弟」至「戮其屍」一段:原文意思不清,參考《會注考證》所引錢大昕說和梁玉繩引許周生說,此段原文或應作「王弟長安君成(ji□o,驕)將軍擊趙,反陳留,軍吏皆斬死,遷其民於臨洮。將軍壁死,卒屯留蒲鶴反,死,戮其屍。」「壁」,是前來討伐成蛟的將軍之名。「蒲鶴」是陳留地方一個士兵的名字。譯文據此。十重:《集解》引徐廣曰:「一無此『重』字。」是。按八年事段中華書局點校本原和「晉陽反」段為一大段,今據文章單辟一段。(11)予:給予。(12)苑囿:畜養禽獸的地方。大曰苑,小曰囿。恣:聽憑,任憑。(13)無:無論。(14)更:改。按此段與下兩段中華書局點校本原為一段,今據文意分為三段。
九年,彗星見,或竟天(1)。攻魏垣、蒲陽。四月,上宿雍。己酉,王冠(2),帶劍(3)。長信侯毐作亂而覺,矯王御璽及太后璽以發縣卒及衛卒、官騎、戎翟君公、舍人(4),將欲攻蘄年宮為亂(5)。王知之,令相國昌平君、昌文君發卒攻毐。戰咸陽,斬首數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中(6),亦拜爵一級。毐等敗走。即令國中:有生得毐(7),賜錢百萬;殺之,五十萬。盡得毐等。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等二十人皆梟首(8)。車裂以徇(9),滅其宗十。及其舍人(11),輕者為鬼薪(12)。及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家房陵(13)。(四)[是]月寒凍,有死者。楊端和攻衍氏。彗星見西方,又見北方,從斗以南八十日(14)。
(1)竟天:劃過整個天空。竟,從頭至尾。(2)冠(guan,貫):古代貴族子弟到二十歲時舉行加冠儀式,表示成年。實際上秦始皇當時已經二十二歲。(3)帶劍:也是表示已經成年的一種儀式。帶劍以顯威儀。(4)矯:假托,盜用。御璽:皇帝的印。縣:古代天子所管轄之地,在京都千里以內,即王畿。君公:首領。(5)蘄(qi,其)年宮:在雍。當時為始皇住處。(6)皆:《會注考證》引李笠曰:「『者』下『皆』字疑涉上句誤衍。」譯文從此說,刪去「皆」字。(7)生得:活捉。(8)梟首:古代酷刑之一,割下犯人的頭,懸掛在木竿上。(9)車裂:也叫車磔(zhe,折)。古代酷刑之一,把犯人綁在幾輛車上,拖裂肢體。徇:示眾。十宗:同祖,同族。(11)及:至於。(12)鬼薪:拾柴以供王家宗廟之用,即為王家宗廟服勞役,是秦代的徒刑之一,刑期三年。(13)家:安家,居住。(14)從斗以南:從北斗往南。鬥,北斗星。
十年,相國呂不韋坐嫪毐免(1)。桓齮為將軍。齊、趙來置酒。齊人茅焦說秦王曰(2):「秦方以天下為事,而大王有遷母太后之名,恐諸侯聞之,由此倍秦也(3)。」秦王及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陽,復居甘泉宮(4)。
(1)坐:定罪,由……而獲罪。免:免官。(2)說(shui,稅):遊說,勸說。(3)倍:同「背」,違背,背叛。(4)甘泉宮:咸陽南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