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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註譯    P 52


作者:老子
頁數:52 / 69
類別:中國哲學

 

老子道德經註譯

作者:老子
第52,共69。
局面安定時容易保持和維護,事變沒有出現跡象時容易圖謀;事物脆弱時容易消解;事物細微時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發生以前就處理妥當;治理國政,要在禍亂沒有產生以前就早做準備。合抱的大樹,生長於細小的萌芽;九層的高台,築起於每一堆泥土;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走出來的。有所作為的將會招致失敗,有所執着的將會遭受損害。因此聖人無所作為所以也不會招致失敗,無所執着所以也不遭受損害。人們做事情,總是在快要成功時失敗,所以當事情快要完成的時候,也要像開始時那樣慎重,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因此,有道的聖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難以得到的貨物,學習別人所不學習的,補救眾人所經常犯的過錯。這樣遵循萬物的自然本性而不會妄加干預。

[註釋]



  
1、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2、毫末:細小的萌芽。

3、累土:堆土。

4、為者敗之,執者失之:一說是二十九章錯簡于此。

5、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此句仍疑為二十九章錯簡于本章。

6、學:這裡指辦事有錯的教訓。

7、而不敢為:此句也疑為錯簡。


  

[引語]

這一章從內容上講與前一章相接續,仍然是談事物發展變化的辯證法。由於與上一章聯繫起來讀,也可以說又返回到「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的道理。老子認為,大的事物總是始於小的東西而發展起來的,任何事物的出現,總有自身生成、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人們應該瞭解這個過程,對於在這個過程中事物有可能發生禍患的環節給予特別注意,杜絶它的的出現。從「大生於小」的觀點出發,老子進一步闡述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說明「合抱之木」、「九層之台」、「千里之行」的遠大事情,都是從「生於毫末」、「起於累土」、「始於足下」為開端的,形象地證明了大的東西無不從細小的東西發展而來的。同時也告誡人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必須具有堅強的毅力,從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業。

[評析]

老子依據他對人生的體驗和對萬物的洞察,指出「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許多人不能持之以恆,總是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時候失敗了。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麼?老子認為,主要原因在於將成之時,人們不夠謹慎,開始懈怠,沒有保持事情初始時的那種熱情,缺乏韌性,如果能夠做到「慎終如始,則無敗事」。老子認為,一個人應發揮智能或技能的最佳狀態,只有在心理平靜的自然狀態下才能做到。總之,在最後關頭要像一開始的時候那樣謹慎從事,就不會出現失敗的事情了。

在本章的第二個部分中,老子運用三個排比句:「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由此,再看一下荀子《勸學篇》中所寫的這幾句話:「積土成山」、「積水成淵」、「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可見,他們在思想觀點上有某些相同或承繼關係,或者說,荀子吸取了老子的這一觀點。但接下來的結論,荀子與老子不同,他說「鍥而不捨,金石可鏤」,人要像蚯蚓那樣「用心一也」,雖然「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也要「上食埃土,下飲黃金」;提出積極進取的主張;而老子則主張「無為」、「無執」,實際上是讓人們依照自然規律辦事,樹立必勝的信心和堅強的毅力,耐心地一點一滴去完成,稍有鬆懈,常會造成前功盡棄、功虧一簣的結局。

65章: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①民,將以愚之②。民之難治,以其智多③。故以智治國,國之賊④;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⑤,亦稽式⑥。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⑦,然後乃至大順⑧。

[譯文]

古代善於為道的人,不是教導人民知曉智巧偽詐,而是教導人民淳厚樸實。人們之所以難於統治,乃是因為他們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機。所以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就必然會危害國家,不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才是國家的幸福。瞭解這兩種治國方式的差別,就是一個法則,經常瞭解這個法則,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遠,和具體的事物復歸到真樸,然後才能極大地順乎于自然。

[註釋]

1、明民:明,知曉巧詐。明民,意為讓人民知曉巧詐。

2、將以愚之:愚,惇厚、樸實,沒有巧詐之心。不是愚弄、矇昧。此句意為使老百姓無巧詐之心,惇厚樸實、善良忠厚。

3、智多:智,巧詐、奸詐,而非為智慧、知識。

4、賊:傷害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