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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P 27


作者:韓非
頁數:27 / 73
類別:哲學

 

韓非子

作者:韓非
第27,共73。
且夫世之愚學,皆不知治亂之情,(言夾)多誦先古之書,以亂當世之治;智慮不足以避阱井之陷,又妄非有術之士。聽其言者危,用其計者亂,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俱與有術之士,有談說之名,而實相去千萬也,此夫名同而實有異者也。夫世愚學之人比有術之士也,猶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遠矣。而聖人者,審於是非之實,察於治亂之情也。故其治國也,正明法,陳嚴刑,將以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使強不陵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邊境不侵,君臣相親,父子相保,而無死亡系虜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愚人不知,顧以為暴。愚者固欲治而惡其所以治,皆惡危而喜其所以危者。何以知之?夫嚴刑重罰者,民之所惡也,而國之所以治也;哀憐百姓、輕刑罰者,民之所喜,而國之所以危也。聖人為法國者,必逆於世,而順於道德。知之者,同於義而異於俗;弗知之者,異於義而同於俗。天下知之者少,則義非矣。
處非道之位,被眾口之譖,溺於當世之言,而欲當嚴天子而求安,幾不亦難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顯於世者也。楚莊王之弟春申君有愛妾曰餘,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餘欲君之棄其妻也,因自傷其身以視君而泣,曰:‘得為君之妾,甚幸。雖然,適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適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適二主,其勢不俱適,與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賜死君前。妾以賜死,若複幸於左右,願君必察之,無為人笑。’君因信妾餘之詐,為棄正妻。餘又欲殺甲而以其子為後,因自裂其親身衣之,以示君而泣,曰:‘餘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強戲餘,餘與爭之,至裂餘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於此矣。’君怒,而殺甲也。故妻以妾餘之詐棄,而子以之死。從是觀之,父之愛子也,猶可以毀而害也。君臣之相與也,非有父子之親也,而群臣之毀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賢聖之戮死哉!此商君之所以車裂於秦,而吳起之所以枝解於楚者也。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誅,無功者皆欲尊顯。而聖人之治國也,賞不加於無功,而誅必行於有罪者也。然則有術數者之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