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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42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42 / 712
類別:經濟

 

國富論

作者:亞當史密斯
第42,共712。
 商品這樣出賣的價格,恰恰相當於其價值,或者說,恰恰相當於出售這商品的人實際上所花的費用。普通所謂商品原始費用,雖沒有包含再販賣這商品的利潤,但若再販賣者按照不能得到當地一般利潤率的價格把這商品賣掉,那他顯然就會遭受損失。因為,他若把資本投在其他方面,就可以得到那筆利潤。況且,他的利潤就是他的收入,也就是他生活資料的正當資源。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場去的過程中,要墊付勞動者的工資或生活資料,也要墊付他自身的生活資料。他自身的生活資料,大體上說與他可以出賣商品指望的利潤相當。因此,商品的出賣若不能給他以利潤,那就等於說,他沒有從這商品的出賣取回其實際費用。
 能提供這種利潤的價格,雖然未必是一般商人出賣貨物的最低價格,但卻是他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肯出賣的最低價格,至少在有絕對自由即各人能隨意變更職業的地方,情形是如此。
 商品通常出賣的實際價格,叫做它的市場價格。商品的市場價格,有時高於它的自然價格,有時低於它的自然價格,有時和它的自然價格完全相同。


  
 每一個商品的市場價格,都受支配於它的實際供售量,和願支付它的自然價格(或者說願支付它出售前所必須支付的地租、勞動工資和利潤的全部價值)的人的需要量,這二者的比例。願支付商品的自然價格的人,可稱為有效需求者,而他們的需求,可稱為有效需求。因為,這種需求也許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實現。此種需求與絕對需求不同。一個貧民在某種意義上也許可以說有一輛六馬拉大馬車的需求,他這種需求並不是有效需求,因為那馬車絕不是為要滿足他的這種需要而送往市場出售的。


  
 市場上任何一個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夠滿足這商品的有效需求,那些願支付這商品出售前所必須支付的地租、勞動工資和利潤的全部價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們所需要的數量的供給。他們當中有些人,不願得不到這種商品,寧願支付較大的價格。於是競爭便在需求者中間發生。而市場價格便或多或少地上升到自然價格之上。價格上升程度的大小,要看貨品的缺乏程度及競事者富有程度和浪費程度所引起的競爭熱烈程度的大小。但在同樣富有和同樣奢侈的競爭者間,缺乏程度所能引起的競爭程度的大小,卻要看這商品對求購者的重要性的大小。所以,在都市被封鎖或發生饑饉場合,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總是非常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