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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P 26


作者:脫脫
頁數:26 / 384
類別:歷史

 

金史

作者:脫脫
第26,共384。
二月戊戌,太白晝見。庚子,還都。壬寅,以河南尹張景仁為御史大夫。乙巳,以元妃李氏之喪,致祭興德宮,過市肆不聞樂聲,謂宰臣曰:「豈以妃故禁之耶?細民日作而食,若禁之是廢其生計也,其勿禁。朕前將詣興德宮,有司請由薊門,朕恐妨市民生業,特從他道。顧見街衢門肆,或有毀撤,障以簾箔,何必爾也。自今勿復毀撤。」
三月丁未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上初聞薊、平、灤等州民乏食,命有司發粟糶之,貧不能糴或貸之。有司以貸貧民恐不能償,止貸有戶籍者。上至長春宮,聞之,更遣人閲實,賑貸。以監察御史石抹元禮、鄭達卿不糾舉,各笞四十,前所遣官皆論罪。甲子,太白晝見。乙丑,詔山後冒占官地十頃以上者皆籍入官,均給貧民。遼州民硃忠等亂言,伏誅。上謂宰臣曰:「近聞宗州節度使阿思懣行事多不法,通州刺史完顏守能既與招討職事,猶不守廉。達官貴要多行非理,監察未嘗興劾。斡睹只群牧副使仆散那也取部人二球仗,至細事也,乃便劾奏。謂之稱職,可乎?今監察職事修舉者與遷擢,不稱者,大則降罰,小則決責,仍不許去官。」
閏月己卯,恩州民鄒明等亂言,伏誅。辛卯,漁陽令夾谷移裡罕、司候判官劉居漸以被命賑貸,止給富戶,各削三官,通州刺史郭邦傑總其事,奪俸三月。乙未,上謂宰臣曰:「朕觀自古人君多進用讒諂,其間矇蔽,為害非細,若漢明帝尚為此輩惑之。朕雖不及古之明君,然近習讒言,未嘗入耳。至于宰輔之臣,亦未嘗偏用一人私議也。」癸卯,以尚書左丞相完顏守道為太尉、尚書令,尚書左丞蒲察通為平章政事,右丞襄為左丞,參知政事張汝弼為右丞,彰德軍節度使梁肅為參知政事。
四月戊申,以右丞相徒單克寧為左丞相,平章政事唐括安禮為右丞相。增築泰州、臨潢府等路邊堡及屋宇。庚戌,奉安昭祖以下三福三宗禦容于衍慶宮,行親祀禮。上諭宰臣曰:「朕之言行豈能無過?常欲人直諫而無肯言者。使其言果善,朕從而行之,又何難也。」戊辰,以滕王府長史把德固為橫賜夏國使。壬申,幸壽安宮。


  
五月戊子,西北路招討使完顏守能以臓罪,杖二百,除名。
七月丙戌,還都。丁酉,樞密使趙王永中罷。己亥,以左丞相徒單克寧為樞密使。辛丑,以太尉、尚書令完顏守道復為左丞相,太尉如故。
八月乙丑,以右副都點檢胡什賚等為賀宋生日使,吏部郎中奚胡失海為夏國生日使。
二十二年三月辛未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丁丑,命尚書省申敕西北路招討司勒猛安謀克官督部人習武備。甲申,諭戶部:「今歲行幸山後,所須並不得取之民間,雖所用人夫,並以官錢和僱,違者杖八十,罷職。」癸巳,詔頒重修制條。以吏部尚書張汝霖為御史大夫。
四月乙卯,行監臨院務官食直法。以削明肅尊號,詔中外,從皇太子請也。甲子,上如金蓮川。
五月甲申,太白晝見。
六月庚子朔,制立限放良之奴,限內娶良人為妻,所生男女即為良。丁巳,右丞相致仕石琚薨。七月辛巳,宰臣奏事,上頗違豫,宰臣請退。上曰:「豈以朕之微爽于和,而倦臨朝之大政耶?」使終其奏。甲午,秋獵。


  
八月戊辰,太白經天。
九月戊寅,至自金蓮川。以左衛將軍禪赤等為賀宋生日使,尚輦局使仆散曷速罕為夏國生日使。己丑,以同知東京留守司事裔在任專恣,失上下之分,謫授復州刺史。乙未,壽刺史訛裡也、同知查剌、軍事判官孫紹先、榷場副使韓仲英等以受商賂縱禁物出界,皆處死。
十月辛丑,從河間宗室于平州。庚戌,袷享于太廟。
十一月丙子,以吏部尚書孛術魯阿魯罕等為賀宋正旦使。東京留守徒單貞以與海陵逆謀,伏誅。妻永平縣主,子慎思並賜死。甲申,以宿直將軍仆散忠佐為高麗生日使。玉田縣令移剌查坐臓,伏誅。戊子,冬獵。
十二月庚子,還都。癸丑,獵近郊。辛酉,立強取諸部羊馬法。
二十三年正月丁卯,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庚午,詔有司但獲強盜,跡狀既明,賞隨給之,勿得更待。丁丑,參知政事梁肅致仕。辛巳,廣樂園燈山火。壬午,如春水,詔夾道三十里內被役之民與免今年租稅,仍給傭直。甲午,大邦基伏誅。
二月乙巳,還都。戊申,以尚書右丞張汝弼攝太尉,致祭于至聖文宣王廟。庚戌,以戶部尚書張仲愈為參知政事。御史台進所察州縣官罪,上覽之曰:「卿等所廉皆細碎事,又止錄其惡而不舉其善,審如是,其為官者不亦難乎?其並察善惡以聞。」
三月丙寅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丙子,初制宣命之寶,金、玉各一。尚書右丞相烏古論元忠罷。潞州涉縣人陳圓亂言,伏誅。乙酉,雨土。丙戌,詔戒諭中外百官。
四月辛丑,更定奉使三國人從差遣格。祁州刺史大磐坐無罪掠死染工,妄認良人二十五口為奴,削官四階,罷之。癸丑,地生白毛。以大理正紇石主列速為橫賜高麗使,壬戌,幸壽安宮,剌有司為民禱雨。是夕,雨。
五月庚午,縣令大雛訛只等十人以不任職罷歸。六十以上者進官兩階,六十以下者進官一階,並給半俸。甲戌,命應部除官嘗以罪罷而再敘者,遣使按其治跡,如有善狀,方許授以縣令,無治狀者,不以任數多少,並不得授。丁亥,雷,雨雹,地生白毛。
六月壬子,有司奏右司郎中段珪卒,上曰:「是人甚明正,可用者也。如知登聞檢院巨構,每事但委順而已。燕人自古忠直者鮮,遼兵至則從遼,宋人至則從宋,本朝至則從本朝,其俗詭隨,有自來矣!雖屢經遷變而未嘗殘破者,凡以此也。南人勁挺,敢言直諫者多,前有一人見殺,後復一人諫之,甚可尚也。」又曰:「昨夕苦暑,朕通宵不寐,因念小民比屋卑隘,何以安處?」
七月乙酉,平章政事移剌道,參知政事張仲愈皆罷。御史大夫張汝霖坐失糾舉,降授棣州防禦使。
八月乙未,觀稼于東郊。以女直字《孝經》千部付點檢司分賜護衛親軍。癸卯,還都。乙巳,大名府猛安人馬和尚謀叛,伏誅。括定猛安謀克戶口田土牛具。以戶部尚書程輝為參知政事。
九月己巳,以同僉大宗正事方等為賀宋生日使,宿直將軍完顏斜裡虎為夏國生日使。譯經所進所譯《易》、《書》、《論語》、《孟子》、《老子》、《楊子》、《文中子》、《劉子》及《新唐書》。上謂宰臣曰:「朕所以令譯《五經》者,正慾女直人知仁義道德所在耳!」命頒行之。辛未,秋獵。
十月癸巳,還都。庚戌,幸東宮,賜皇孫吾都補洗兒禮。己未,慶雲見。辛酉,太白晝見。
十一月壬戌朔,日有食之。丙寅,平章政事蒲察通罷。丁卯,歲星晝見。壬申,以樞密副使崇尹為平章政事。
閏月甲午,上謂宰臣曰:「帝王之政,固以寬慈為德,然如梁武帝專務寬慈,以至綱紀大壞。朕嘗思之,賞罰不濫,即是寬政也,余復何為?」以尚書左丞襄為平章政事,右丞張汝弼為左丞,參知政事粘割斡特剌為右丞,禮部尚書張汝霖為參知政事。以西京留守婆廬火等為賀宋正旦使。制外任官嘗為宰執者,凡吏牘上省部,依親王例,免書名。戊午,歲星晝見。上謂宰臣曰:「女直進士可依漢兒進士補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潔,非禮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為吏,習其貪墨,至于為官,習性不能遷改。政道興廢,實由於此。」庚申,尚書省左司員外郎徐偉奏事,上謂宰臣曰:「斯人純而干,有司郎中郭邦傑直而頗躁。」十二月癸酉,上謂宰臣曰:「海陵自以失道,恐上京宗室起而圖之,故不問疏近,並徙之南。豈非以漢光武、宋康王之疏庶得繼大統,故有是心。過慮若此,何其謬也。」乙酉,高麗以母喪來告。丁亥,以真定尹烏古論元忠復為尚書右丞相。
二十四年正月辛卯朔,宋、夏遣使來賀。徐州進芝草十有八莖,真定進嘉禾二本,六莖,異畝同穎。戊戌,如長春宮春水。
二月壬申,還都。癸酉,上曰:「朕將往上京。念本朝風俗重端午節,比及端午到上京,則燕勞鄉間宗室父老。」甲戌,制一品職事官庶孽子承廕,更不引見。丙戌,以東上閣門使完顏進兒等為高麗敕祭使,西上閣門使大仲尹為慰問使,虞王府長史永明為起複使,以器物局使皞為橫賜夏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