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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錄    P 215


作者:盧梭
頁數:215 / 359
類別:自傳

 

作者:盧梭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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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錄

 在離開巴黎以前,我已經把《論不平等》那篇文章的獻詞草擬好了。我把這篇獻詞在尚貝里寫完,就註明某年月日寫於尚貝里,因為我想,為著避免一切挑剔,還是寧可不註明寫於法蘭西或寫於日內瓦為好。一到日內瓦,我就沉浸于驅使我回到日內瓦的那種共和主義的激情之中。這種激情又因我在那裡所受到的歡迎而更加高漲。我受到各界人士的盛情招待和愛護,滿腔沸騰着愛國熱忱;但因為我在祖先所奉的宗教之外另奉了一種宗教,從而被剝奪了公民權,所以我又很感到羞慚。於是我決心公開地重奉我祖先的宗教。我想一切基督徒用的都是同樣的福音節,而教條內容之所以不同又只是由於各人對自己所不能理解的部分強加解釋,那麼,在每一個國家裡,只有統治者有權確定教義和這不可理解的教條,因此,公民的義務就是承認這個教條,遵從法律所規定的教義。我和百科全書派的人們往來,遠沒有動搖我的信仰,反而使我的信仰由於我對論爭與派系的天然憎惡而更加堅定了。我對人與宇宙的研究,到處都給我指出那主宰着人與宇宙的終極原因與智慧。幾年以來,我致力於研讀《聖經》,特別是福音書,早就使我鄙視最不配瞭解耶穌基督的人們所給予耶穌基督的那些卑劣而愚昧的解釋。總之,哲學使我追求宗教的精髓,也就使我擺脫了人們用以壅塞宗教的那一堆垃圾般的毫不足道的公式。我既認為對於一個有理性的人來說,沒有兩種做基督徒的方式,也就認為,凡是與形式和紀律有關的一切,在每一個國度裡都屬於法律的範圍。由於這個原理——這麼合情合理的、這麼富有社會性的、這麼和平的、卻又曾給我招來那麼殘酷迫害的原理——當然要得出這樣的結論;我既要做公民,我就應該做新教徒,重新回到我國既定的教義。我決定這樣做了;我只希望不一定要到教務會議席前去受訊問。然而聖教法令對這一點卻是有明文規定的,不過人們居然願意為我通融辦理。他們指定了一個五、六人組成的委員會來個別地聽我發表改宗聲明。不幸得很,佩爾得利奧牧師——他對人親切而又和藹,我跟他很有交情——竟然想起對我說,大家以能聽到我在這個小集會中致詞為快。這種期待叫我害怕極了,以致我用了三個星期的工夫,日日夜夜研究一篇準備好的短小的演說詞,但到要宣讀的時候,慌得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了。在這個會議席上,我竟做了最愚蠢的小學生,審查委員們替我說話,我獃獃地回答着「是」或「不是」。然後,我就被納入教團,公民權恢復了。我以公民的身份載入了保安稅冊,這種保安稅只有公民兼市民才繳納的,我還參加了國民議會的一飲非常全體會議,從執行委員繆沙爾那裡接受誓言。對國民議會和教務會議這次對我表示的那種種感情,以及全體官員、牧師和公民的那種種懇摯而客氣的態度,我心中非常感激,所以我一面受到那位不離左右的好朋友德呂克的催促,另一面又特別受到我自己內心傾向的驅使,就一心只想回到巴黎去把家庭拆散,把我那些瑣事處理一下,把勒·瓦瑟太太和她的丈夫安置好,或者供給他們些贍養費,然後再帶著戴萊絲回到日內瓦來,安度餘生。

這樣一決定,我就把正經事都暫時停了下來,以便跟我的朋友們一直玩到啟程的時候。在所有這些遊樂當中,最使我開心的是我和德呂克老頭、他的兒媳、他的兩個兒子以及我的戴萊絲一同乘船作的那次環湖遊覽。我們用七天時間作了這一次環遊,天氣是再好也不過的。我對湖那一邊引起我驚嘆的許多風景都留下了強烈的印象,幾年之後,我就在《新愛洛伊絲》裡把這些景色描寫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