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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P 217


作者:歸有光等
頁數:217 / 257
類別:古典散文

 

明代散文

作者:歸有光等
第217,共257。
後被劾,削職為民。銓部:因吏部專司銓選。故稱吏部為銓部。[3]「古人云”三句:為漢代霍去病語。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天子為治第,令驃騎指驃騎將軍霍去病視之,對曰:『匈奴未滅,無以家為也。』」
本文選自《湯顯祖詩文集》卷四十六。李九我,名廷機,字爾張,晉江今屬福建人。萬曆十一年1583與湯顯祖同榜進士,授編修,累遷祭酒。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宗伯,古代六卿之一,掌邦國祭事典禮,後因稱禮部尚書為宗伯。據《明史.七卿年表》,李廷機于萬國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16031607任禮部尚書,則信當寫於此時,本文說明了作為有抱負的士大夫,當以國家為重,「匈奴未滅,何以為家?」貧窮是必然的,用來勉勵李廷機,也用來自勵。它體現了湯顯祖這時的抱負與胸懷。


  
與陸太常書.歸有光
前在京師,天下士待選吏部者幾千人,莫不相慶幸,以為當今選用至公,請託不行。士以賕通者[2],無道進,海內清平可望,以陸公之在銓曹也[3]。及執事為太常[4],尋以言罷。天下之士,莫不觖然失望[5]。
仆山野愚迂之人,居京師,不知造請[6]。而吏部門第嚴扃[7],雖有敬仰之心,亦無繇而至焉[8]。幸拜今命于內廷[9],始得望見,又得隨于露支鳥鵲之間[10],執事不鄙,為道生平相知之素,及相汲引之意,言雖不行,而受執事之賜多矣。執事又過稱其文有司馬子長之風[11]子長更數千年,無人可及,亦無人能知之。
仆少好其書,以為獨有所悟,而怪近世數代之史,卑鄙凡猥[12],不足復自振,嘗有志規模前人之述作,稍為刪定,以成一家之言,而汩有廢棄[13]。今老矣,英呎此事遂已也。瞻望咫尺[14],未遑詣見[15],歲忽雲暮,感愴知己之言,特人申候[16],草草不盡。
註釋:
[1]陸太常:陸樹聲,字與吉,松江華亭今上海松江人。嘉靖初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太常,官名,為九卿之一,掌宗廟禮儀。[2]賕qiú求:賄賂。
[3]銓曹:吏部的別稱。銓,選官,量才授官曰銓。[4]執事:管事的人,官吏,此指陸樹聲。[5]觖jué決:不滿意。


  
[6]造請:造訪請安。造,前住,到。[7]扃jiǒng垌:關門。[8]繇:同「由」。
[9]幸拜今命于內庭:指拜南京太仆寺丞之命。[10]露寒[支鳥]鵲:謂早期時宮禁之內。漢甘泉宮有[支鳥]鵲觀。[11]司馬子長:司馬遷,字子長,西漢偉大的史學家,著有《史記》。
[12]卑鄙凡猥:形容作品平庸蕪雜。[13]汩gǔ古:沒:沉淪。[14]咫尺:極言其近。[15]未遑詣見:沒來得及拜見。
[16]特人申候:特遣人前去問候。
歸有光15061571,字熙甫,崑山人。嘉靖十九年中舉,後來八上春官不第,居嘉定安亭江上,讀書談道,學徒常數百人,稱為震川先生。嘉靖四十四年,六十歲時中進士,授長興縣令,後升南京太仆寺丞。在文學上,他反對前後七子的擬古主義,推崇唐宋文,與王慎中、唐順之、茅坤等被稱為唐宋派。
所作散文,以樸素的文筆寫瑣細之事,抒真摯之情,很有感染力。但時露八股文習氣。有《震川先生全集》。
歸有光這封信寫於晚年南京太仆寺丞任上。首先對陸樹聲東擊在吏部秉公選官表示讚賞,認為選用優秀人才,可使海內清平。但是由於陸樹聲轉任太常,秉公選官,沒有堅持到底,結果,「天下之士,莫不觖然失望」。其次對陸樹聲稱讚自己文章有司馬子長之風,頗為得意。
歸有光雖然反對王世貞等人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擬古主義主張,但是他卻十分推崇司馬遷,以為「子長更數千年,無人可及,亦無人能知之。」他反對擬古,反對剽竊古人,在《與沈敬甫書》中說:「今世以琢句為工,自謂欲追秦漢,然不過剽竊齊梁之餘,而海內宗這,翕然成風,可謂悼嘆耳!」但是並不反對師法古人,自創新意。他說:「嘗有志規摹前人之述作,稍為刪定,以成一家之言。」這種對待古人的態度是正確的。
這封信和歸有光的其他散文作品一樣,善於即事抒情,紆徐平淡,親切動人,不事雕飾,而自有風味。
與丘長孺書.袁宏道
聞長孺病甚,唸唸。若長孺死,東南風雅盡矣,能無念耶?
弟作令備極醜態,不可名狀。大約遇上官則奴,候過客則妓,治錢谷則倉老人[1],諭百姓則保山婆[2]。一日之間,百暖百寒,乍陰乍陽,人間惡趣,令一身嘗盡矣。苦哉!毒哉!
家弟秋間欲過吳[3]。雖過吳,亦只好冷坐衙齋,看詩讀書,不得如往時,攜侯子登虎丘山故事也[4]。
近日遊興發不?茂苑主人雖無錢可贈客子[5],然尚有酒可醉,茶可飲,太湖一夕水可游,洞庭一塊石可登[6],不大落寞也。如何?
註釋:
[1]倉老人:管理官倉的老吏。[2]保山婆:媒婆。[3]家弟:作者之弟袁中道。吳:吳縣,今江蘇蘇州。
[4]虎丘山:蘇州名勝地。[5]茂苑:代稱蘇州。語出左思《吳都賦》:「佩長洲之茂苑」。[6]洞庭一塊石:指太湖中的東西洞庭山。
本文選自《袁宏道集箋校》卷五,是作者寫給朋友丘長孺名坦,字坦之的信,大約作於萬曆二十三年1595作者任吳縣令不久。文章開篇以調侃的語氣問候朋友的病情,繼而以四個排比,傾訴自己在吳縣作令的體驗,表達了對官場「備極醜態」的厭惡之情,令人聯想到嵆康所言作官的「必不堪者七」。結尾邀朋友游吳縣,儼然以吳縣山水主人自居,又表達了作者寄意山水的情趣。全文如對好友信口直言,無所掩飾,可以說是直抒性靈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