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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尊得道羅漢傳    P 29


作者:朱星祚
頁數:29 / 29
類別:佛教

 

二十四尊得道羅漢傳

作者:朱星祚
第29,共29。
尊者既致臣而歸,聞寶月禪師道悟真宗,□超玄旨,在舒州皖公山聚徒演教,尊者不憚千里之遙,直趨舒州皖公山參謁寶月禪師,求為門下。禪師納之,以貴而知學,尤加禮敬。尊者自處,則不知有貴於己,不知受寵于君,較常人尤為謙抑,有命即趨,有事即赴。嘗居己于勞,居人于逸,人大義之,師大器之。至于講經設法,孔竊人所扞格者,彼獨孚契坐禪習定機關。人所苦難者,彼獨悅懌,寶月禪師嘗謂同志友曰:「吾門下法器,盡不乏人,不意晚年尤得一佳士。」蓋指尊者而言也。有詩一首為證:

聞說舒州寶月師,道超玄旨演真如。



  
抑謙參謁為門弟,獨自融通見性虛。

尊者自從游禪師門下,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道之傳授,雖出於師遇,不明處則不恥下問,而質諸友。道之契悟,雖屬於己,遇有得處,則不吝紙筆而志諸詩。一日,悟出本來身心,作詩一律曰:

心本絶塵何用洗,身元無病豈求醫。

欲知是佛非身處,明鑒高懸未照時。

一日天清氣爽,尊者獨自尋芳,泗水問渡津頭,大有意也。至一谷中,從容班荊宴坐,一則憩以節勞,一則靜以觀化。禪坐未幾,忽然山水暴漲,氾濫谷中,排山倒石。尊者習定自若,視谷中若大廈,視山水若杯潦,此時忘乎水之懷山,亦忘乎己之坐水,心下惟曰:「此必止妖做祟,假氾濫以試吾法力,借使方寸震憾,則彼得盡其中傷矣。吾身化為中流砥柱,縱狂瀾百折,自屹立不回矣。況山水幾何,涸可立待,能為不滅之身害哉。」少頃,山水果自退,于尊者帷裳分毫不漬,且曰:「向來枉費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有詩為證:

谷中宴坐為尋芳,偶漲山泉作禍殃。

氾濫忽然消涸也,老僧依舊坐平崗。



  
尊者一生服飾器用,推崇儉約,蓋佛法貴無,不居己于有,佛法尚空。不居己于實也,故衣惟一衲,取其足以蔽體,食惟一鐺,取其足以養身。眼前不能脫化,且恐衲鐺之為累也,如此一時,亦如此終生,不知衲鐺之外,更有何者可為更易。有詩為證:

破衲和雲補,寒鐺帶月烹。

不知衣食菲,鑄意佛傳燈。

尊者在皖公山儲積有飯僧谷二廩,山下鼠竊狗偷之輩窺伺有日。每至廩所,輒見二虎在旁守護,盜者曰:「此詐也。聞智威和尚頗有法力,或者以貓作虎,或者畫虎張威,懾制我輩不敢垂涎帑中之物。今後去,須識破是假,莫冒認是真,則彼之委積可告匱,我之枵腹可告克矣。」盜者儀定,復去竊盜,三四餓夫,敵不過一二餓虎,盜未食谷,虎已食盜三四,竊盜未動廩中升合,而虎已食盜過半矣。有詩為證:

積粟山中為飯僧,狗偷鼠盜覬覦生。

幾回二虎嚴防守,貪食城狐滅禍根。

次日,尊者捕了未死之盜送屬縣張令尹鞫問,其盜不待刑責,即自供招云:「某僧積穀二廩,某等起心潛行竊盜,去時廩旁嘗有二虎守護,三四往不能竊。眾心不死,至昨晚議云:『某和尚有法力,防廩之虎乃紙畫假虎,非真虎也。識破其法不行,則具谷可竊。』不意真虎咆哮作威,遂將眾盜咬死,止孤身驚得九死一生,無地奔逃,始被僧人所執。」縣令鞫問得實,將本盜重責二十,以未得財放回,容其改過,其盜轉回家中,未數日亦已身死。張縣令始信尊者大有道行,不然虎胡受命若此,深加禮敬。有詩為證:

執得強人送縣官,供招盜谷是真臓。

山君激發無情性,數個強人盡咬傷。

張縣令諱遜,以儒業發身,頗有重望,朝廷授為本縣邑宰,重儒業不重僧道,每見左道之人,必斥逐之,及見智威禪師有二虎守谷之異,始回心向佛。一日,張縣主官有條閒,帶仆從徑往寶山來謁尊者,尊者迎接至法堂敘坐。張縣主因問云:「禪師徒從幾何?」尊者答曰:「從游貧僧門,行者二三人。」遜曰:「盛徒現在山中,喚來相見。」尊者曰:「容某喚來。」將手中拂帚向禪牀連擊三下,一聲風響,二虎咆哮而出,向縣主面前作禮。遜上座驚怖不寧,尊者始麾之使去。遜愈加敬重,情願棄官受戒。有詩為證:

帶仆前來謁上人,問渠徒從幾多名。

咆哮一聲雙虎出,惟茲二士守山林。

尊者事煬帝為中郎將時,陣中結納從軍二人,誓同生死。乃尊者繼事唐高祖,棄官隱遁,出家為僧,間別數年,朋情戀戀,邀入山訪之。既見尊者近日所為,殊不似當年體態,二人因謂之曰:「郎將今日狂耶?不然何為悖眊若此。」尊者曰:「我狂欲醒,君狂正發。」二人問曰:「子何所見我二人之狂正發也?」尊者曰:「人能擺脫塵囂則不為狂。所囿二君嗜色耽聲,貪榮怙寵,依然世昧中人,將轉輪與生死之途,何由得自跳出,非狂之正發而何?」二人聞言,遂感嘆而去。有詩為證:

相攜入谷訪年交,詰問中郎狂正高。

聲色寵榮君所溺,此狂更是禍根苗。

唐儀鳳二年月日,尊者始往石頭城示寂,顏色不變,屈伸如生,室有異香,經月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