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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P 116


作者:林則徐等
頁數:116 / 483
類別:古典散文

 

晚清文選

作者:林則徐等
第116,共483。
宋孝宗以內帑金帛易楮,藏於內庫者四百萬,行於民間者僅二百萬,一時楮幣重於黃金。龔茂良奏:聞得商旅往來貿易,競用會子,一為免稅,二為省腳乘,三為不復折閲。以此觀之,大段流通。葉衡奏:今諸處會子甚難得,宜量行支降行使。上曰:未可,向來止緣所出數多,致有今日之弊。今須少待,徐議施行。上又曰:大凡行用會子,少則重,多則輕。

按孝宗謂會子少則重,多則輕,是誠然矣。然亦不患其出之多,而第患其入之少。苟收斂有術,則鈔亦流轉于上下而無窮,奚至于多而輕哉。



  
《宋史》云:高宗因論四川交子最善。沈該稱提之說,謂官中常有錢百萬緡,如交子價減,官用錢買之,方得無弊。淳熙七年,以十八界與十七界會子,更不立限,永遠行使。十一年以會價增減,課其官吏。

金明昌三年,敕尚書省曰:民間交鈔流轉,當限其數,勿令多於見錢也。按此亦同宋孝宗之意。

明昌中宰臣奏:民間所以難得錢者,以官豪家多積故也。在唐元和間,嘗限富家過二千者死,王公重貶,沒入,以五之一賞告者。上令參酌定製,令官民之家,以品從物力,限見錢多不過三萬貫。

按唐制過五千者死,其法太重,富家多蓄錢,罰之足矣。鈔法行恐民蓄錢而不蓄鈔,斟酌此法行之可也。

金承安二年,宰臣奏:舊立交鈔法,凡以舊易新者,每貫取墨工錢十五文。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貫例,每張收八文。既無益於官,亦妨鈔法,宜從舊制便。若以鈔買鹽引,每貫權作一貫五十文,庶得多售。上曰:墨工錢貫可收十二文,買鹽引者每貫可權作一貫一百文。

按工墨費錢愈少,則民愈便。宰臣以為有妨鈔者法謬也。若一貫之鈔,而權作一貫一百文,使民樂於用鈔則可行。

金高汝勵曰:隨處州府庫內各有辨鈔庫子,鈔雖弊不偽,亦可收納。去都邑遠之城邑,既有設置合同換錢,客旅經之,皆可相易。更慮無合同之地,難以易者。令官庫凡納緡鈔者,受而不支,于鈔背印記官吏姓名,積半歲赴都易新鈔。如此,則緡鈔有所歸而無滯矣。


  

金泰和時,從遼東按察司楊雲翼言,以咸平東京兩路,商旅所集,遂從都南例,一貫以上用交鈔,不得用錢。

又孫鐸言:民間鈔多,正宜收斂院務稅諸名錢可盡收鈔,秋夏稅納正色外,亦令收鈔,不拘貫例。農民知之,則鈔漸重,可以流通。

按此三說,皆所以使鈔之必行。或問行鈔可決信民之樂從否?曰:可。但當圖之以漸,而用之有術爾。蓋鈔之利厚,必分散于官與民,使各享其利,然後行鈔可常久不廢,此能使鈔必行之術也。

《日知錄》云:洪武八年三月辛酉朔,禁民間不得以金銀為貨交易,違者治其罪,有告發者就以其貨給之。其立法若是之嚴也。九年四月己丑,許民以銀鈔錢絹代輸今年租稅。十九年三月己巳詔歲解稅課錢鈔。有道里險遠難致,許易金銀以進。五月己未,詔戶部,以今年秋糧及在倉所儲通其數,除存留外,悉折收金銀布絹鈔定輸京師。此其折變之法雖暫行,而交易之禁亦少弛矣。

按既禁用金銀所以重鈔也,而未幾即許民易金銀以進,是自壞其法也。顧亭林先生錢糧論,謂不收錢而收銀,則河北之響馬必多矣。此可知用銀之弊,易長盜賊。蓋錢貨重實,盜賊所取無多,則因而止者多矣。若用鈔則又輕而易藏,盜賊既不能知覺,又可多為標識,則竊之必易於敗露,亦弭盜之善術也。夫以鈔之虛為之母,以錢之質為之子,子母相權,民已甚便,又何為而必用銀乎?明初覬于用銀之利,故自弛其禁。而不知其長盜賊之風,啟謀財害命之端,卒至開礦殃民,而國用益以不足,此計之失也。

○鈔論之用

《金史》曰:有司言交鈔舊同見錢,商旅憚于致遠,往往以錢買鈔,蓋公私俱便之事,豈可罷去。

《金史》曰濮王守純以下,奏曰:自古軍旅之費,皆取於民間,朝廷以小鈔殊輕,權更寶券,而復禁用錢。小民淺慮,謂楮幣易壞,不若錢可久。於是得錢則珍藏,而券則亟用之唯恐破裂而至于廢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收,所以錢日貴而券日輕。然則券之輕非民輕之,國家致之然也。不若量其所支,復斂於民,出入循環。則彼知為必用之物,而知愛重矣。今徒患輕,而即欲更造,不惟令不能信,且恐新券之復同舊券也。

按量其所支,復斂於民,自是善術,第患奉行之不力耳。金宣宗問:鈔法如何而通?劉炳對:以斂散相權,則鈔法通。

元世祖嘗問太保劉秉忠錢幣之法。秉忠對曰:錢用於陽,楮用於陰。華夏陽明之區,沙漠幽陰之域。今陛下龍興沙漠,君臨中夏,宜用楮幣,俾子孫世守之。若用錢不合于宜。於是絶不用錢。

按用鈔自有便處,然何必廢錢。劉秉忠不以正對,而為此穿鑿之談,何也?○鈔弊條目四十

一、鈔分為七等,曰五千貫,曰千貫,曰五百貫,為大鈔。曰百貫,曰五十貫,為中鈔。曰十貫,曰二貫,為小鈔。大中鈔當今會票之用,小鈔當今錢票之用。

一、二貫以下無鈔,更鑄當百當十大錢,以便民用,錢為三等。

一、紙類甚多,造鈔務選佳紙,潔白光厚耐久者,既用造鈔,即禁民間不得買賣此紙,以防作偽。竊擬高麗紙佳者,即可造,其劣者聽民間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