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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350


作者:畢沅
頁數:350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350,共518。
甲子,金主命戶工兩部,自今宮中之飾,勿用黃金。

乙丑,金主如涼陘。



  
甲申,謚趙鼎曰忠簡。

夏國相任得敬專政,欲謀亂。是月,遣間使至四川宣撫司,約發兵攻西蕃。虞允文報以蠟書。

六月,甲午,詔:「諸路漕司,今後水旱須以實聞,州縣隱蔽者,並置於法。」

辛亥,判度支趙不敵言:「方今一歲內外支用之數,大概五千五百萬緡有奇。又以一歲所入計之,若使諸路供億以時,別無蠲減拖欠,場務入納無虧,則足以支一歲之用。然賦入之科名猥多,分隷于戶部之五司,如僧道、免丁、常平、免役、坊場、酒課之類則左、右曹掌之,上供、折帛、經總、無額茶、鹽、香、礬之類則金部掌之,度支則督月樁,倉部則專糴本。催理雖散于五司,悉經于度支。稽之古人量入為出之義,則度支一司,安可以不周知其所入之數哉!臣因置為都籍,會稽窠名,總為揭貼,事雖方行,簿書草具,而條目詳備,固已粲然易考。望付之本曹,自茲為始,歲一易之,庶幾有司得以久遵,不惟財賦易以稽考,抑使胥吏無所容奸。」從之。

丙辰,詔:「守臣罪狀顯着或職事不舉,而按司不即按劾,卻因它事發覺,三省具姓名取旨。守臣不按知縣,亦知之。」

是月,金河決李固渡,水入曹州。

秋,七月,壬戌,以劉珙兼參知政事。



  
臣僚言:「臨安府風俗,自十數年來,服飾亂常,習為邊裝,聲音亂雅,好為北樂,臣竊傷悼!中原士民,延首企踵,欲復見中朝之制度者,三四十年,卻不可得;而東南之民,乃反效于異方之習而不自知,甚可痛也!今都人靜夜十百為群,吹鷓鴣,撥洋琴,使一人黑衣而舞,眾人拍手和之,傷風敗俗,不可不懲。」詔禁之。

詔:「諸路運司行下所屬,各選清強官親驗災傷,盡與撿放。或不實不盡,有虧公私,被差官並所差不當官司,並重作行遣。」

親錄繫囚。先是詔以「疏決併為文具,令有司具祖宗典故,朕當親閲」,至是後殿臨軒決遣罪人。

右仆射蔣芾以母喪去位。陳俊卿兼知樞密院事,言于帝曰:「臣自叨執政之列,每見三省、密院被內降指揮,苟有愚見,必皆密奏,多蒙開納,為之中止。然比及如此,已為後時,今以參預首員,奏行政令,欲乞自今內降恩澤,有未允公議者,容臣卷藏,不示同列,即時繳奏,或次日面納。」帝曰:「卿能如此,朕復何憂!」俊卿每勸帝親忠直,納諫諍,抑僥倖,肅紀綱,講明軍政,寬恤民力。異時統兵官不見執政,俊卿日召三五人從容與語,察其材智所堪而密記之,以備選用。於是帝嘉俊卿之言,多所聽從,政事復歸中書矣。

甲子,金制:「盜群牧馬者死,告者給錢三百貫。」

龍大淵既死,帝憐普覿,詔召之。劉珙諫曰:「此曹奴隷爾,厚賜之可也。引以自近,使得與聞政事,非所以增聖德,整朝綱也。」陳俊卿曰:「自陛下出此兩人,中外無不稱誦聖德。今欲召還,恐大失天下望。臣願先罷去。」遂止不召。

戊辰,金主謂平章政事完顏思敬等曰:「朕思得賢士,寤寐不忘。自今朝臣出外,即令體訪廉能之吏及草萊之士可以助治者,具姓名以聞。」

戊寅,贈王悅官。

悅知衢州,死之日,百姓巷哭,即為立祠于徐偃王廟。其喪出城,百姓號慟,聲振原野。悅愷悌慈祥,視民如子。是春乏食,悅發廩勸分,使百姓不至失所。自五月闕雨,悅竭誠祈禱,早晚一粥,凡月餘。題壁間,有「乞為三日之霖,願減十年之壽」之語,竟以是卒。詔贈直龍圖閣,仍宣付史館。

金主秋獵,己卯,次三叉口。金主諭點檢司曰:「沿途禾稼甚佳,其扈從人稍有蹂踐,則當汝罪。」

八月,乙巳,度支郎官劉師尹,論頃年因軍須額外創添賦入,請漸次裁減以寬民力,帝曰:「朕未嘗妄用一毫以為百姓病。」又論漢宣帝時,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帝曰:「宣中興,只此數語。今吏不稱職,所以民未受實惠。」

乙未,頒祈雨雪之法于諸路。

癸丑,知溫州胡與可,以支常平錢五百貫並系省錢五百貫賑濟被水人戶自劾,帝曰:「國家積常平米,政為此也,可放罪。」

乙卯,金主還都。

是月,行《乾道歷》。

初,以《統元》、《紀元歷》與劉孝榮所獻新曆委官測驗,互有疏密,遂令太史局參照新舊行用。尋以禮部侍郎程大昌言,新除歷官互有異同,而新曆比舊曆則為稍密,遂詔太史局施行新曆,以《乾道歷》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