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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351


作者:畢沅
頁數:351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351,共518。
未幾,禮部員外郎李燾言:「歷久必差,自當改法。《統元歷》行之既久,其與天文不合固宜。況歷家皆以為雖名《統元》,其實《紀元》,若《紀元》又多歷年所矣。歷術精微,莫如《大衍》,《大衍》用於世亦不過三十四年,後學膚淺,其能行遠乎!隨時改歷,此道誠不可廢。抑嘗聞歷不差不改,不驗不用。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失然後改之,是然後用之,此劉珙要言至論也。舊曆差失甚多,不容不改,而新曆亦未有明效大驗,但比舊稍密爾。厥初最蜜,後猶漸差;初已小差,後將若何?故改歷不可不重也。謹按仁宗用《崇天歷》,自天聖至皇佑,其四年十一月月食,歷家言歷不效,詔以唐人歷及本朝四歷參定。歷家皆以《景福》為密,遂欲改歷,而劉羲叟獨謂,《崇天歷》頒行逾三十年,方將施之無窮,兼所差無幾,不可偶緣天變,輕議改移;又謂古聖人歷象之意,止於敬授人時,雖則預考交會,不必吻合辰刻。辰刻或有遲速,未必獨是歷差。仁宗從羲叟言,詔復用《崇天歷》。羲叟歷學,為本朝第一,歐陽修、司馬光輩皆遵承之。《崇天歷》既復用又十三年,至治平三年始改用《明天歷》。後三年,課熙寧三年七月月食不效,又詔復用《崇天歷》。《崇天歷》復用至熙寧八年,始更用《奉元歷》。《奉元歷》議,沈括實主之。明年正月月食,《奉元歷》遽不效,詔問修歷人姓名,括具奏辨,故歷得不廢。先儒蓋謂括強解,不深許其知歷也。然後知羲叟所稱止於敬授人時,不必輕議改移者,不亦至言要論乎!請朝廷察二劉所陳及《崇天》、《明天》之興廢,申飭歷官,加意精思,勿執今是舊非,能者熟復討論,更造密度,使與天合,庶幾善後之策也。」詔送太史局,仍詔求訪精通曆書之人。

九月,辛酉,金主諭右丞石琚、參知政事孟浩曰:「聞蔚州采地蕈,役夫數百千人。朕所用幾何,而擾動如此?自今差役,凡稱禦前者,皆須稟奏。」



  
壬申,禮部員外郎李燾論科舉等事,帝曰:「科舉之文,不可用老、莊及佛語。若自修於山林何害!倘入科場,必壞政事。」

癸酉,金主諭宰臣曰:「卿等舉用人才,凡己所知識,必使他人舉奏,朕甚不喜。如其果賢,何必以親疏為避忌也!」

以魏子平參知政事。

甲戌,戶部郎官曾逮言:「任賢使能,周室中興。于賢曰任,于能曰使,則賢能之任使固不同。今以刀筆之小才,奔走之俗吏,謂之使能,此不可不辨。」帝然之。


  

辛巳,金主謂御史大夫李石曰:「台憲固在分別邪正;然內外百司,豈謂無人!惟見卿等劾人之罪,不聞舉善。自今宜令監察御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

將軍大磐訪求良弓,而磐多自取護衛,洛索以告,金主命點檢司鞫磐。磐妹為宮中寶林,磐屬內侍言之寶林,寶林以聞。金主杖內侍百,出磐為隴州防禦使。

癸未,權發遣衢州劉風入對,論朝廷不當顓以才取人,帝曰:「才有君子之才,有小人之才;小人而有才,虎而冀者也。人主之要,在於辨邪正。」

冬,十月,己丑朔,金以戒諭百官貪墨詔中外。

辛卯,前四川制置使汪應辰面對,讀札子至畏天愛民,帝曰:「人心易怠,鮮克有終,當以為戒。」又曰:「朕日讀《尚書》,于畏天之心尤切。」應辰曰:「堯、舜、禹、湯、文、武皆聖人,然《尚書》中君臣更相警戒。言語雖多,皆不出此。」

乙未,金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每以朔望致祭,朔則用素,望則用肉,仍以明年正月為始。又命圖畫功臣于太祖殿,其未立碑者立之。

金主謂宰臣曰:「海陵時修起居注,不任直臣,故所書多不實,可訪求得實,詳而書之。」孟浩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古帝王不自觀史,意正在此。」

庚子,將芾起複左仆射,陳俊卿右仆射。芾旋辭,乞終喪,詔許之。

先是殿前指揮使王琪按視兩淮城壁還,薦知州教授劉甄夫,帝命召之。俊卿與同列請其所自,帝曰:「王琪稱其有才。」俊卿曰:「琪薦兵將官乃其職。教官有才,何預琪事?」帝曰:「卿等可召問之。」俊卿召琪責之,琪皇恐不知所對。會揚州奏:「昨琪傳旨增筑州城,今已訖事。」俊卿請于帝,則初未嘗有是命也。俊卿曰:「若爾,即琪為詐傳聖旨,非小利害也。」退,至殿廬,召琪詰之。琪叩頭汗下。俊卿亟奏曰:「王琪妄傳聖旨,移檄邊臣,增修城壁。此事系國家大利害,朝廷大紀綱,而陛下之大號令也。人主所恃者,紀綱、號令、賞罰耳。今琪所犯如此,此而不誅,則亦何所不為也!按律文『詐為制書者絞。』惟陛下奮發英斷,早賜處分。」於是削琪官而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