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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484


作者:畢沅
頁數:484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484,共518。
先是完顏素蘭自中都計議軍事回,上書求見,乞屏左右。金主召至近侍局,給紙答刂,令書所欲言。書未及半,金主出禦便殿見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長趙和仲在焉。素蘭言:「臣聞興衰治亂,有國之常,在所用之人何如耳。用得其人,雖衰亂尚可扶持;一或非才,則治安亦亂矣。向者糺軍之變,中都帥府自足剿滅,朝廷措置乖方,遂不可制。臣自外風聞皆平章果勒齊之意。」金主曰:「何以知之?」素蘭因陳其交結狀,金主頷之。素蘭又曰:「果勒齊本無勛勞,亦無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誅赫舍哩執中,蓋出無聊耳。一旦得志,妒賢能,樹奸黨,竊弄國權,自作威福。去年,都下書生樊知一者,詣果勒齊,言糺軍不可信,恐終作亂,遂以刀杖決殺之,自是無復敢言軍國利害者。昔東海時,執中跋扈無上,天下知之而不敢言,獨台臣烏庫哩德升、張行信彈劾其惡,東海不察,卒被其禍。今果勒齊之奸過于執中遠矣,台諫當言責,迫于凶威,噤不敢言。然內外臣庶,見其恣橫,莫不扼腕切齒,欲剚以刃,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金主曰:「此大事,汝敢及之,甚善。」素蘭請召還承暉。金主曰:「都下事殷,丞相恐不可輟。朕徐思之。」素蘭出,金主復戒曰:「今日與朕對者,止汝二人,慎無泄也!」尋令素蘭再任監察御史。

蒙古舒穆嚕明安攻金之萬寧宮,克之,取富昌、豐宜二關,拔固安,中都危在旦夕。承暉與穆延盡忠會議,期同死社稷。盡忠不從,承暉怒,即起還第。然兵柄既皆屬盡忠,承暉無如之何,乃辭家廟,召左司郎中趙思文,謂之曰:「事勢至此,惟有一死以報國家!」五月,庚申,承暉作遺表,付尚書省令史師安石書之,皆論國家大計及果勒齊奸狀,且謝不能終保都城之罪,從容若平日。盡出財物,召家人,隨年勞多寡分給之。舉家號泣,承暉神色泰然,方與安石舉白引滿曰:「承暉于《五經》皆經師授,謹守而力行之,不為虛文。」既被酒,取筆與安石訣,最後倒寫二字,投筆曰:「遽爾謬誤,得非神志亂耶?」謂安石曰:「子行矣!」安石出門,聞哭聲,則已仰藥死矣。家人匆匆瘞庭中。



  
、是日暮,凡在中都妃嬪,聞盡忠將南奔,皆束裝至通玄門。盡忠紿之曰:「我當先出,為諸妃啟途。」乃與愛妾及所親者先出城,不復反顧。蒙古兵入城,戶部尚書任天寵、知大興府高霖皆及于難,宮室為亂兵所焚。及明安至,官屬、父老出迎,明安曰:「負固不服,以至此極,非汝等罪,守者之責也。」悉令安業。時蒙古主避暑桓州,聞中都破,遣使勞明安等,悉輦其府庫之實北去。於是金祖宗神禦及諸妃嬪皆淪沒。盡忠行至中山,謂所親曰:「若與諸妃偕來,我輩豈得至此!」

安石奉承暉遺表至汴,贈承暉尚書令、廣平郡王,謚忠肅。盡忠旋亦至,金主釋其罪不問,仍以為平章政事。

蒙古以舒穆嚕明安為太傅,封邵國公,兼管蒙古、漢軍兵馬都元帥。明安旋以疾卒。

蒙古主訪求遼舊族,得金左右司員外郎耶律楚材,召謂之曰:「遼、金世仇,朕為汝雪之。」對曰:「臣父祖嘗委贄事之,既為之臣,敢仇君耶!」蒙古主異其言,處之左右。楚材身長八尺,美須宏聲,都木達王托雲八世孫,尚書右丞履之子也。


  

辛未,金立皇孫鏗為皇太孫。

癸酉,金進士葛城劉炳條便宜十事:「一曰任諸王以鎮社稷。臣觀往歲王師,屢戰屢衄。承平日久,人不知兵,將帥非材,既無靖難之謀,又無效死之節,外托持重之名,內為自安之計,擇驍果以自隨,委疲懦以臨陣,陣勢稍動,望塵先奔,士卒從而大潰;朝廷不加詰問,輒為益兵,是以法度日紊,土地日蹙。自大駕南巡,遠近益無固志,任河北者以為不幸,逡巡退避,莫之敢前。臣願陛下擇諸王之英明者,總監天下之兵,北駐重鎮,移檄遠近,則四方聞風者皆將自奮。二曰結人心以固基本。今艱危之後,易於為惠,願寬其賦役,信其號令,凡事不便者一切停罷。三曰廣收人才以備國用。備歲寒者必求貂狐,適長涂者必蓄騏驥;河南、陝西有操行為民望者,稍擢用之,陰系天下之心。四曰選守令以安百姓。今眾庶已敝,官吏貪暴昏亂,與奸為市,公有鬥粟之賦,私有萬錢之求,遠近囂囂,無所控告;自今非才器過人、政跡卓異者,不可任此職。五曰褒忠義以勵臣節。忠義之士,奮身效命,有司略不加省,棄職者顧以恩貸,死事者反不見錄,天下何所慕憚而不為自安之計耶!六曰務農力本以廣蓄積。此當今之要務也。七曰崇節儉以省財用。今海內虛耗,紓生民之急,無大於此者。八曰去冗食以助軍費。九曰修軍政以習守戰。十曰修城池以備守禦。」金主雖異其言而不能用,以補御史台令史。

秋,七月,戊午朔,蒙古取金濟源縣。

辛酉,以鄭昭先參知政事,禮部尚書曾從龍簽書樞密院事。

成忠郎李珙,投匭為楊巨源訟冤。壬戌,詔四川立巨源廟,名曰褒忠,贈官,錄其後。

庚辰,詔皇帝搢更名思正,皇侄均更名貴和。

金主聞河北譏察官要求民財始聽渡河者,民避兵至或餓死、自溺,命御史台體訪之。

丙子,金尚書省奏給皇太孫歲賜錢,金主不從,曰:「襁褓兒安所用之!」

甲申,金改交鈔名「貞佑寶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