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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53


作者:洪邁
頁數:53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53,共144。
李晟傷國體將帥握重兵居閻外,當國家多事時,其奉上承命,尤當以恭順為主。唐李最在德宗朝,破朱泚,復長安,功名震耀,蓋社稷宗臣也。然嘗將神策軍戍蜀,及還以營妓自隨,節度使張延賞追而返之,由是有隙。最既立大功, 上召延賞入相,晟表陳其過惡,上重違其意,乃止。後歲余,上命韓滉諭旨于晟使釋怨,滉因使晟表薦,延賞遂為相。然則輔相之拜罷,皆大將得制之, 其傷國體甚矣。德宗猜忌刻薄,渠能釋然!晟之失兵柄,正緣此耳。國學武成王廟,本列最于十哲,乾道中有旨,退于從祀,壽皇聖意豈非出此乎? 元和六學士白樂天分司東都,有詩《上李留守相公》,其序言:「公見過池上,泛舟舉酒,話及翰林舊事,因成四韻。」後兩聯云:「白首故情在,青雲往事空。同時六學士,五相一漁翁。」此詩蓋與李蜂者,其詞正紀元和二年至六年事。予以其時考之,所謂五相者,裴垍、王涯、杜元穎、崔群及絳也。紹興二十八年三月,予入館,明年八月,除吏部郎官,一時同舍秘書丞虞雍公並甫、著作郎陳魏公應求、秘書郎史魏公直翁、校書郎王魯公季海,皆至宰相,汪莊敏公明遠至樞密使,恩數與宰相等,甚類元和事雲。

二傳誤後世自《左氏》載石碏事,有「大義滅親」之語,後世援以為說,殺子孫, 害兄弟。如漢章帝廢太子慶,魏孝文殺太子詢,唐高宗廢太子賢者,不可勝數。《公羊》書魯隱公、桓公事,有「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之語,後世援以為說,廢長立少,以妾為后妃。如漢哀帝尊傅昭儀為皇太太后,光武廢太子強而立東海王陽,唐高宗廢太子忠而立孝敬者,亦不可勝數。



  
卜子夏魏文侯以卜子夏為師。按《史記》所書,子夏少孔子四十四歲,孔子卒時,子夏年二十八矣。是時,周敬王四十一年,後一年元王立,歷貞定王、考王,至威烈王二十三年,魏始為侯,去孔子卒時七十五年。文侯為大夫二十二年而為侯,又十六年而卒,姑以始侯之歲計之,則子夏已百三歲矣,方為諸侯師,豈其然乎? 父子忠邪漢王氏擅國,王章、梅福嘗言之,唯劉向勤勤懇懇,上封事極諫,至云: 「事勢不兩大,王氏與劉氏亦且不併立。陛下為人子孫,守持宗廟,而令國祚移于外親,降為皂隷。為後嗣憂,昭昭甚明。」其言痛切如此。而子歆乃用王莽舉為侍中,為莽典文章,倡導在位,褒揚功德,安漢、宰衡之名,皆所共謀,馴致攝篡,卒之身亦不免。魏陳矯事曹氏,三世為之盡忠,明帝憂社稷,問曰:「司馬懿忠正,可謂社稷之臣乎?」矯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懿竟竊國柄。至孫炎篡魏為晉,而矯之子騫乃用佐命勛,位極公輔。晉郗愔忠於王室,而子超黨于桓氏,為溫建廢立之謀。超死,愔哀悼成疾。後見超書一箱,悉與溫往反密計,遂大怒曰:「小子死恨晚!」更不復哭。《晉史》以為有大義之風。向、矯、愔之忠如是,三子不勝誅矣! 蘇張說六國蘇秦、張儀同學于鬼谷,而其縱橫之辯,如冰炭水火之不同,蓋所以設心者異耳。蘇欲六國合從以擯秦,故言其強。謂燕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車六百乘,騎六千匹;謂趙地亦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車千乘,騎萬匹;謂韓地方九百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彎,皆從韓出,韓卒之勇,一人當百;謂魏地方千里,卒七十萬;齊地方二千餘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楚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至于張儀,則欲六國為橫以事秦,故言其弱。謂梁地方不過千里,卒不過三十萬;韓地險惡, 卒不過二十萬;臨菑、即墨非齊之有;斷趙右肩;黔、巫非楚有;易水、長城非燕有。然而六王皆聳聽敬從,舉國而付之,未嘗有一語相折難者,彼皆長君,持國之日久,逮其臨事,乃顧如桔槔,隨人俯仰,得不危亡幸矣哉! 且一國之勢,猶一家也。今夫主一家之政者,較量生理,名田若干頃,歲收穀粟若干;蓺園若干畝,歲收桑麻若干;邸舍若干區,為錢若干;下至牛羊犬鷄,莫不有數,自非童騃孱愚之人,未有不能件析而枚數者,何待于疏遠遊客為吾借箸而籌哉?苟一以為多,一以為寡,將遂挈挈然舉而信之乎?晁錯說景帝曰:「高帝大封同姓,齊七十餘城,楚四十餘城,吳五十餘城,分天下半。」以漢之廣,三國渠能分其半,此錯欲削諸侯,故盛言其大爾。膠西王將與吳反,群臣諫曰:「諸侯地不能當漢十二,為叛逆非計也。」是時反者即吳、楚、諸齊,此膠西臣欲止王之謀,故盛言其小爾。二者視蘇、張之言,疑若相似,而用心則否,聽之者惟能知彼知己,則善矣。



  
容齋續筆

第卷


(十八則) 一定之計人臣之遇明主,于始見之際,圖事揆策,必有一定之計,據以為決,然後終身不易其言,則史策書之,足為不朽。東坡序範文正公之文,蓋論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