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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62


作者:洪邁
頁數:62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62,共144。
國朝之制,減死一等及胥吏兵卒配徒者,涅其面而刺之,本以示辱,且使人望而識之耳。久而益多,每郡牢城營,其額常溢,殆至十餘萬,凶盜處之恬然。蓋習熟而無所恥也。羅隱《讒書》云:「九人冠而一人髽,則髽者慕而冠者勝,九人髽而一人冠,則冠者慕而髽者勝。」正謂是歟?《老子》曰: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則為惡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可謂至言。苟卿謂象刑為治古不然。亦正論也。

崔常牛李士大夫一時論議,自各有是非,不當一一校其平生賢否也。常袞為宰相, 唐德宗初立,議群臣喪服,袞以為遺詔云:「天下吏人三日釋服」,古者卿大夫從君而服,皇帝二十七日而除,在朝群臣亦當如之。祐甫以為遺詔無朝臣、庶人之別,凡百執事,孰非吏人?皆應三日釋服。相與力爭,袞不能堪, 奏貶祐甫。已而袞坐欺罔貶,祐甫代之。議者以祐甫之賢,遠出袞右,故不復評其事。然揆之以理,則袞之言為然。李德裕為西川節度使,吐蕃維州副使悉但謀請降。德裕遣兵據其城,具奏其狀,欲因是搗西戎腹心。百官議皆請如德裕策。宰相牛僧孺曰:「吐蕃之境,四面各萬里,失一維州未能損其勢。比來修好,約罷戍兵,彼若來責失信,上平涼阪,萬騎綴回中,怒氣直辭,不三日至咸陽橋。此時西南數千里外得百維州,何所用之?」文宗以為然,詔以城歸吐蕃。由是德裕怨僧孺益深。議者亦以德裕賢于僧孺,咸謂牛、李私憾不釋,僧孺嫉德裕之功,故沮其事。然以今觀之,則僧孺為得,司馬溫公斷之以義利,兩人曲直始分。



  
盜賊怨官吏陳勝初起兵,諸郡縣苦秦吏暴,爭殺其長吏以應勝。晉安帝時,孫恩亂東土,所至醢(hǎi)諸縣令以食其妻子,不肯食者輒支解之。隋大業末,群盜蜂起,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殺之。黃巢陷京師,其徒各出大掠,殺人滿街, 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殺之。宣和中,方臘為亂,陷數州,凡得官吏, 必斷臠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鏑亂射,備盡楚毒,以償怨心。杭卒陳通為逆,每獲一命官,亦即梟斬。豈非貪殘者為吏,倚勢虐民,比屋抱恨,思一有所出久矣,故乘時肆志,人自為怒乎? 作詩先賦韻南朝人作詩多先賦韻,如梁武帝華光殿宴飲連句,沈約賦韻,曹景宗不得韻,啟求之,乃得競病兩字之類是也。予家有《陳後主文集》十卷,載王師獻捷,賀樂文思,預席群僚,各賦一字,仍成韻,上得盛病柄令橫映復並鏡慶十字,宴宣猷堂,得迮格白赫易夕擲斥拆啞十字,幸舍人省,得日謐一瑟畢訖橘質帙實十字。如此者凡數十篇。今人無此格也。

后妃命數《左傳》所載鄭文公之子十餘人,其母皆貴胃,而子多不得其死,惟賤妾燕姞生穆公,獨繼父有國,子孫蕃衍盛大,與鄭存亡。薄姬入漢王宮,歲余不得幸,其所善管夫人、趙子兒先幸漢王,為言其故,王即召幸之,歲中生文帝,自有子後希見。及呂后幽諸幸姬不得出宮,而薄氏以希見故,得從子之代,為代太后。終之承漢大業者,文帝也。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願進,而飭侍者唐兒使夜往,上醉不知而幸之,遂有身,生長沙王發。以母微無寵,故王卑濕貧國。漢之宗室十有餘萬人,而中興炎祚,成四百年之基者,發之五世孫光武也。元帝為太子,所愛司馬良娣死,怒諸娣妾,莫得進見。宣帝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五人,虞侍太子。後令旁長禦問所欲,太子殊無意于五人者,不得已于皇后,強應曰:「此中一人可。」乃王政君也。一幸有身,生成帝,自有子後,希復進見。然歷漢四世,為天下母六十餘載。

觀此四后妃者,可謂承恩有限,而光華啟佑,與同輩遼絶,政君遂為先漢之禍。天之所命,其亦各有數乎?徽宗皇帝有子三十人,唯高宗皇帝再復大業。



  
顯仁皇后在宮掖時,亦不肯與同列爭進,甚類薄太后雲。

公為尊稱柳子厚《房公銘》陰曰:「天子之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諸侯之人為王卿士亦曰公,尊其道而師之稱曰公。古之人通謂年之長者曰公。而大臣罕能以姓配公者,唐之最著者曰房公。」東坡《墨君堂記》云:「凡人相與稱呼者,貴之則曰公。」范曄《漢史》:「惟三公乃以姓配之,未嘗或紊。」

如鄧禹稱鄧公,吳漢稱吳公,伏公湛、宋公宏、牟公融、袁公安、李公固、陳公寵、橋公玄、劉公寵、崔公烈、胡公廣、王公龔、楊公彪、荀公爽、皇甫公嵩、曹公操是也。三國亦有諸葛公、司馬公、顧公、張公之目。其在本朝,唯韓公、富公、范公、歐陽公、司馬公、蘇公為最著也。

台城少城晉宋間,謂朝廷禁省為台,故稱禁城為台城,官軍為台軍,使者為台使, 卿士為台官,法令為台格。需科則曰台有求須,調發則曰台所遣兵。劉夢得賦《金陵五詠》,故有《台城》一篇。今人於他處指言建康為台城,則非也。

晉益州刺史治大城,蜀郡太守治少城,皆在成都,猶雲大城、小城耳。杜子美在蜀日,賦詩故有「東望少城」之句。今人於他處指成都為少城,則非也。

容齋續筆

第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