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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67


作者:洪邁
頁數:67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67,共144。
又謀奪宦者兵,既以范希朝及其客韓泰總統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中人尚未悟。會諸將以狀來辭,始大怒,令其使歸告其將,「無以兵屬人」。當是時,此計若成,兵柄歸外朝,則定策國老等事,必不至後日之患矣!所交黨與, 如陸質、呂溫、李景儉、韓曄、劉禹錫、柳宗元。皆一時豪俊知名之士,惟其居心不正,好謀務速,欲盡據大權,如鄭珣瑜、高郢、武元衡稍異己者, 皆亟斥徙,以故不旋踵而身陷罪戮。後世蓋有居怌、文之地,而但務嘯引沾沾小人以為鷹犬者,殆又不足以望其百一雲。白樂天諷諫,元和四年作,其中《賣炭翁》一篇,蓋為宮市,然則未嘗能絶也。

五十弦瑟李商隱詩云「錦瑟無端五十弦」,說者以為錦瑟者,令狐丞相侍兒小名, 此篇皆寓言,而不知五十弦所起。劉昭《釋名》箜篌云:「師延所作靡靡之樂,蓋空國之侯所作也。」段安節《樂府錄》云:「箜篌乃鄭、衛之音,以其亡國之聲,故號空國之侯,亦曰坎侯。」吳兢《解題》云:「漢武依琴造坎侯,言坎坎應節也。後訛為箜篌。」予按《史記·封禪書》云:「漢公孫卿為武帝言:『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於是武帝益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空侯。」應劭曰:「帝令樂人侯調始造此器。」《前漢·郊祀志》備書此事,言「空侯瑟自此起。」顏師古不引劭所注,然則二樂本始,曉然可考,雖劉、吳博洽,亦不深究,且「空」 元非國名,其說尤穿鑿也。《初學記》、《太平禦覽》編載樂事,亦遺而不書。《莊子》言「魯遵調瑟,二十五弦皆動」,蓋此雲。《續漢書》雲「靈帝胡服作箜篌」,亦非也。



  
遷固用疑字東坡作《趙德麟字說》云:「漢武帝獲白麟,司馬遷、班固書曰『獲一角獸,蓋麟雲』,蓋之為言,疑之也。」予觀《史》、《漢》所紀事,凡致疑者,或曰若,或曰雲,或曰焉,或曰蓋,其語舒緩含深意,姑以《封禪書》、《郊祀志》考之,漫記於此。「雍州好畤,自古諸神祠皆聚雲。蓋黃帝時嘗用事,雖晚周亦郊焉。」「三神山,蓋嘗有至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

「未能至,望見之焉。」新垣平望氣言:「有神氣,成五采,若人冠絻(mi ǎn)焉。」「權火舉而祠,若光輝然屬大焉。」「出長安門,若見五人于道北。」「蓋夜致王夫人之貌雲,天子自帷中望見焉。」「登中嶽太室。從官在山下聞若有言萬歲者云。」「祭封禪祠,其夜若有光。」封欒大詔:「天若遺朕士而大通焉。」河東迎鼎,「有黃雲蓋焉。」「見神人東萊山,若雲欲見天子。」方士言「蓬萊諸神若將可得。」「天子為塞河,興通天台,若見有光雲。」「獲若石雲于陳倉。」此外如所謂「及群臣有言老父,則大以為仙人也。」「可為觀,如緱城,神人宜可致。」「天旱,意乾封乎?」「然其效可睹矣。」詞旨亦相似。


  

僭亂的對王莽竊位稱新室,公孫述稱成家,袁術稱仲家,董卓郿塢,公孫瓚易京, 皆自然的對也。

月不勝火《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甚多,眾人焚和,月固不勝火, 於是乎有僓然而道盡。」註云:「大而暗則多累,小而明則知分。」東坡所引,乃曰:「郭象以為大而暗,不若小而明。陋哉斯言也!為更之曰,月固不勝燭,言明於大者必晦于小,月能燭天地,而不能燭毫釐,此其所以不勝火也,然卒之火勝月耶?月勝火耶?」予記朱元成《萍洲可談》所載:「王荊公在修撰經義局,因見舉燭,言:『佛書有日月燈光明佛,燈光豈足以配日月乎?』呂惠卿曰:『日煜乎晝,月煜乎夜,燈煜乎日月所不及,其用無差別也。』公大以為然,蓋發言中理,出人意表雲。」予妄意《莊子》之旨, 謂人心如月,湛然虛靜,而為利害所薄,生火熾然,以焚其和,則月不能勝之矣,非論其明暗也。

靈台有持《莊子·庚桑楚篇》云:「靈台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

郭象云:「有持者,謂不動於物耳,其實非持。若知其所持而持之,持則失也。」陳碧虛云:「真宰存焉,隨其成心而師之。」予謂是皆置論於言意之表,玄之又玄,復采莊子之語以為說,而于本旨殆不然也。嘗記洪慶善云: 「此一章謂持心有道,苟為不知其所以持之,則不復可持矣。」蓋前二人解釋者,為兩「而」字所惑,故從而為之辭。

董仲舒災異對漢武帝建元六年,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災,董仲舒居家推說其意,草藁未上,主父偃竊其書奏之。上召視諸儒,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復言災異。此本傳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