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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142


作者:洪邁
頁數:142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142,共144。
皆是也。龜蒙又有《風人詩》四首云:「十萬全師出,遙知正憶君。一心如瑞麥,長作兩歧分。」「破檗供朝爨,須知是苦辛。曉天窺落宿,誰識獨醒人。」「旦日思雙屢,明時願早諧。丹青傳四瀆,難寫是秋懷。」「聞道更新幟,多應廢舊期。征衣無伴搗,獨處自然悲。」皮日休和其三章云:「刻石書離恨,因成別後悲。莫言春繭薄,猶有萬重思。」「鏤出容刀飾,親逢巧笑難。目中騷客珮,爭奈即闌干。」「江上秋聲起,從來浪得名。」逆風猶掛席,苦不會凡情。”劉采春所唱云:「不是廚中串,爭知炙裡心。井邊銀釧落,展轉恨還深。」「■蠟為紅燭,情知不自由。細絲斜結網,爭奈眼相鈎。」尤為明白。七言亦間有之,如「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情又有情。」

「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也無?」「合歡桃核真堪恨,裡許元來別有人。」是也。近世鄙詞,如《一落索》數闋,蓋效此格。語意亦新工,恨太俗耳,然非才士不能力。世傳東坡一絶句云:「蓮子擘開須見薏,揪枰著盡更無棋。破衫卻有重縫處,一飯何曾忘卻匙。」蓋是文與意並見一句中,又非前比也。集中不載。



  
容齋四筆

序始予作《容齋隨筆

》,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 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 謝絶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于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于彼而薄于此也。」



  
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 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慶元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序。

容齋四筆

第卷


(十九則) 孔廟位次自唐以來,相傳以孔門高弟顏淵至子夏為十哲,故坐祀于廟堂上。其後升顏子配享,則進曾子于堂,居子夏之次以補其闕。然顏子之父路、曾子之父點,乃在廡下從把之列,子處父上,神靈有知,何以自安?所謂子雖齊聖, 不先父食,正謂是也。又孟子配食與顏子並,而其師子思、子思之師曾子亦在下。此兩者于禮、于義,實為未然,特相承既久,莫之敢議耳。

周三公不特置周成王董正治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而云:「官不必備, 惟其人。」以書傳考之,皆兼領六卿,未嘗特置也。周公既為師,然猶位塚宰,《尚書》所載召公以太保領家宰,芮伯為司徒,彤伯為宗伯,畢公以太師領司馬,衛侯為司寇,毛公以太傅領司空是已。其所次第惟以六卿為先後, 而師傅之尊乃居太保下也。

周公作金滕《尚書》孔氏所傳五十九篇皆有序,其出於史官者不言某人作,如《虞書》五篇,紀一時君臣吁咈都俞及識其政事,如《說命》、《武成》、《顧命》、《康王之浩》、《召浩》自「惟二月既望」至「越自乃禦事」、《洛誥》自「戊辰王在新邑」至篇終、《蔡仲之命》自「惟周公位塚宰」至「邦之蔡」皆然。如指言某人所作,則伊尹作《伊訓》、《太甲》、《咸有一德》, 《盤庚》三篇,周公作《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多士》、《無逸》、《君爽》、《多方》、《立政》是也。惟《金滕》之篇,首尾皆敘事,而直以為周公作。按此篇除冊祝三王外,余皆《周史》之詞,如「公乃自以為功」、「公歸納冊」、「公將不利於孺子」、「公乃為詩以貽王」、「王亦未敢消公」、「公命我勿敢言」、「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公勤勞王家」之語,「出郊」、「反風」之異,決非周公所自為,今不復可質究矣。

雲夢澤雲夢,楚澤蔽也,列于《周禮·職方氏》。鄭氏曰:「在華容。」《漢志》有雲夢官。然其實雲也、夢也,各為一處。《禹貢》所書:「雲土夢作義。」註云:「在江南。」惟《左傳》得其詳,如■夫人棄子文于夢中。註云,「夢,澤名,在江夏安陸縣城東南。」楚子田江南之夢。註云:「楚之雲、」夢,跨江南北。”楚子濟江入于雲中。註:「入雲澤中,所謂江南之夢。」然則,雲在江之北,夢在其南也。《上林賦》:「楚有七澤,嘗見其一,名曰雲夢,特其小小者耳,方九百里。」此乃司馬長卿誇言。今為縣, 隷德安,詢諸彼人,已不能的指疆域。《職方氏》以「夢」為「瞢」,《前漢·敘傳》:子文投于夢中,音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