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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P 123


作者:黃宗羲
頁數:123 / 462
類別:中國哲學

 

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
第123,共462。
直是與吾儒「兢兢業業,必有事」一段,絶不相蒙,分明二人屬兩家風氣。(言陽明、龍溪各為一家。)今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持此應世,安得不至蕩肆乎?(《與聶雙江》)

往時喜書象山「小心翼翼,昭事上帝。上帝臨汝,毋貳爾心。戰戰兢兢,那有閒言時候」一段,龍溪在旁,輒欲更書他語,心頗疑之。每觀《六經》言學,必先兢業戒懼,乃知必有事焉,自是孔門家法。



  
(《與謝高泉》)

來諭「凡應酬未盡,是良知本然條理,故於精神足時,太涉周旋,似有所加;到困憊後,便生厭心,似有所損。」此已說到良知本然條理,不可加、不可損處,但須於尋常言動處,識得此條理,方時時有辨別,又須於尋常中調習得熟,方處處有功夫。豈特遇人有厭心為有加損?即閒中快活處,亦皆有之。故精神如常,即應酬是格物;精神當養,即少事是格物。

此是一事,不是兩事。(《答曾月塘》)

寧息處,非可以人力為;精明處,亦不可以人力為。不可以人力為,而後功夫至密而可久。(《與王塘南》)

謂良知與物無對,故謂之獨,誠是也。獨知之明,良知固不泯矣,卜度擬議,果皆良知矣乎?《中庸》言獨,而《註》增「獨知」二字,言良知者,因喜附之,或非子思意也。來諭謂「獨指天命之性」,言得之矣。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也;微者,道心,而謂有惡幾,可乎?故曰「動而未形,有無之間」,猶曰動而無動之雲也。

而後人以念頭初動當之,遠矣。知此則幾前為二氏,幾後為五霸,而研幾者為動靜不偏。周子「幾善惡」之言,言惟幾,故別善惡,能知幾,非一念之善可能盡。吉之先見,蓋至善也,常以至善為主,是天命自主。

常能慎獨,常依《中庸》,常服膺此一善,是謂先幾。如是而有失有過,其復而改,方不甚遠。若使兩物對待,去彼就此,豈所謂齋明,豈所謂擇善固執者乎?此宋儒傳失宗雲然。象山先立乎大,固不若是勞擾也。

(《與詹毅齋》)


  

自私二字,斷得二氏盡絶聖賢之道。當生而生,當死而死,致命遂志,殺身成仁,寧作此等見識。(《與凌洋山》)

此學靜中覺覿體用事極難,大約只於自心欺瞞不得處,當提醒作主,久久精明,便有別白處。若只將日用間應酬知解處,便謂是心體,此卻作主不定,有差,自救不來。何也?只尋得差不得處,始有見耳。(《與周學諭》)

《大學》絜矩,原從知止說來,卻不是無所本。能知止,方定靜安,然後善慮,善慮便能絜矩。故中無所倚,自然與物同體,自是絜矩。若只論絜矩,不問此心若何,即涉於倍奉媚世,牽己從人矣。

儒釋之辨,只吾儒言中與仁處,便自不同。堯、舜之中,孔門之仁,言雖不同,一則指無所倚,一則指渾然與物同體,無二物也。中無所倚,釋之「無住」若近之,至於兢業允執,茫不相似。渾然同物,與其「覺海圓澄」又大相遠。

不揣其端緒,舉言句之吻合以為歸,失其宗矣。中無所倚,自然與物同體,得此氣象,守而弗失,乃吾儒終日行持處。延平於喜怒哀樂未發以前,觀其氣象,蓋使人反求者也。良知二字,一經指點,便易摸索,但不知與所謂無倚,所謂同體處,當下氣象若何,故往往易至冒認,非謂良知之外,復有中與仁也。

止處該括動靜,總攝內外,此止即萬物各得其所。若見物方絜,已屬支離。止則無倚,與物同體,便自能絜。今世與物酬應漠不相關,固不足以與此。

有持萬物一體之說者,則又牽己從之,終日沉湎於世情,依阿附會,以為同體。不知本體淪喪,更無收攝安頓處,纔拈定靜字面,即若傷我。不知無一物方能物物,吾心已化於物,安能運物哉?此處絲毫倒一邊不得。(以上《與劉仁山》)

兄嘗謂弟落意見,此真實語。凡見中有此用處,不應總屬意見。苟未逼真,慈湖之無意,亦竟見也。若有嚮往,不妨其致力之勤,到脫然處,又當別論。

力未至而先為解脫,不已過憂乎。(《答王龍溪》)

除此真心作用,更無才力智巧。(《答胡正甫》)

莊子所謂外者不入,內者不出,吾儒知止地位,正與相等。即此不入不出處,便是定,即定處,便是吾人心體本然,便是性命所在。守此一意不散,漸進於純熟,萬物無足以撓之,入聖賢域中矣。(《與王少參》)

執着乃用功生疏所致,到純熟自當輕省,不可便生厭心。此處一有憎厭疑貳,便是邪魔作祟,絶不可放過也。

此心皎然無掩蔽時,便與聖人不甚異。於此不涉絲毫搖兀,亦無改變,亦無執着,亦無忽略,此便是學。只時時有保護處,不傷皎然處,將容體自正,言語自謹,嗜欲自節,善自行,惡自止,好名好貨各色自覺澹,以此看書,以此處友,精神自聚不散渙矣。(以上《答劉可賢》)

終日紛紛,不覺勞頓,緣動神而後有勞。神氣不動,即動應與靜中無有異境,此中虛而無物故也。

自處與處人,未動絲發意,便自無事。稍涉動意,未有不應者,便是與物為敵。(《與王養明》)

即處事中便是學,此間稍有作惡處便是過,稍有執泥處便是過,所謂養心也在此,擴知也在此。此處功夫愈密,知覺愈精,而不受變於物,此之謂格物之學。若自家執泥作惡尚不覺,是謂不知痛癢,便是干極好事,亦是有己之私。到得此心不作惡執泥,明鏡止水相似,發又中節,便是巽以出之。

此間磨煉得去,是謂時習。(《與劉可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