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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    P 81


作者:魯文斯坦
頁數:81 / 153
類別:商業人物

 

巴菲特

作者:魯文斯坦
第81,共153。
價已是相當高的了。1976年《晚報》的稅前收益也只有170萬。但巴菲特知道它有賺更多錢的潛力。他知道在那麼多城市中,大報紙會越來越壯大,而小報紙會苦苦掙扎或破產。

《新聞晚報》實際上佔有整個城市的市場,它的日發行量是早報《布法羅信使快報》的兩倍,具有75%強的廣告額。



  
過了一會兒,當巴菲特和芒格回來的時候,芒格在一張黃色法律用紙上龍飛鳳舞地寫下了正式出價:3250萬。麥奴說,差不多了。

不久在布法羅就下了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暴風雨,這似乎是個不祥的徵兆。當巴菲特和芒格來簽訂合同的時候,整個城市仍在奮力求生。芒格感到不安——畢竟購買《晚報》是他們迄今為止最大的一筆交易。在參觀那座豪華的印刷廠時,芒格不快地說:「為什麼要在宮殿裡印報紙呢?」巴菲特戲稱它為東方的泰姬陵,但買下 《晚報》對他來說是一大進步,這不是股票投資而是完全所有。

巴菲特不會讓凱。格雷厄姆插手的,他要自己辦。

在買賣成交前,巴菲特就為辦報制定了一個戰略。當他同莫里。萊特——這位出生於布魯克林的煙不離嘴的主編作自我介紹時,他問道:「你對周日報紙是怎麼看的?」萊特說他幾年來一直在勸出版商辦周日報。巴菲特沒有表態,但萊特明白他同意他的觀點。

合同簽署後,萊特在家裡為巴菲特辦了一個歡迎會。一群喧閙的僱員在後院迎接他們的新老闆。巴菲特說道:「一天24小時,一星期7天,時時都有新聞。」明顯地暗示他準備擴展周日版。

人們議論紛紛,都說《新聞晚報》不會在周日出版,因為過去布特勒家族與康納家族——競爭對手 《信使快報》的主人——有這樣一個心照不宣的協議。《信使快報》歷史更久(曾為馬克。吐溫所有),言論更自由,但几乎不贏利。周日版是它的生命綫,這我們可以從兩家報紙的發行情況中看出來:《晚報》每日《信使快報》周日《信使快報》268000123000270000份它們承印的廣告情況也類似。

每週《晚報》與《信使快報》的發行量為41,後者只有靠周日版維持。

巴菲特和芒格覺得這種平衡狀態不穩定。沒有周日版,《新聞晚報》會失去統治地位,而且很可能會逐漸走下坡路。那個夏天,附近的《多倫多每日之星》宣告發行周日版。就巴菲特所知,除《新聞晚報》外,只有《辛辛那提郵報》,《克利夫蘭報》和《紐約郵報》是大報紙——還是無周日版的大都市日報。


  

他匆匆忙忙地給芒格寫了個條子,幽默地提醒他們不該落在最後:

關於我剃平頭,蘇茜常說她不介意我是全國倒數第二個理平頭的,但我要是成了倒數第一,她可受不了。我想咱們在布法羅的下一步行動是很明白的了。

不久,巴菲特作為《晚報》的董事長,讓莫里。萊特馬上設計周日報。

萊特組織了一個特殊的工作組,巴菲特則將每月或不定期地來檢查進展狀況。引用萊特的話說就是:

我看到我的同事們從口袋裏掏出一些事實和數據報告送到沃倫的辦公室,當他們支支吾吾說不清的時候,沃倫會突然插嘴說出正確的情況。看來他比寫報告的人知道得更多。

巴菲特情緒高漲,協助策劃新報紙,包括廣告率、推銷方案和定價。他給一些出版界的朋友寫便條說:「凱,我對此感到這麼多樂趣,真是罪過。」

但是布法羅人擔心當地蕭條的經濟狀況經不起這兩家報紙的殊死搏鬥。

11月鄰近時,一些商店至少出於本身的考慮,計劃在兩家周日報上都做廣告,開百貨公司的基思。阿爾弗德說:「沒人想錯過一家報紙——從廣告的立場或新聞立場。」《新聞導報》的代表和《晚報》的專欄作家雷。希爾說:「我們知道這一刻終於到了,總有一家報紙會被擠垮的。」

《信使快報》也明白這一點。在這關鍵的星期天到來的前兩周,它發起了驚人的攻擊,控告《晚報》違反了希爾曼反託管法案。它大膽地要求禁止這個 《新聞晚報》預計于1113日的首次發行。

這種對 《晚報》的控告是典型的壟斷者的行為。它斷言巴菲特准備為這因為他而賠錢的周報提供津貼——就像連鎖商店依仗母店的支持在某地削價傾銷一樣。

巴菲特先生的晚報正致力於……通過壟斷的方式來擠垮他在布法羅的競爭者《信使》。

據說它提供的證據包括《晚報》計劃在5周的推銷期內7份報紙賣6塊錢,周日報只賣30美分。而《信使快報》就像錫拉丘茲、羅切斯特、奧爾巴尼和賓厄姆頓等地報紙一樣每份賣50美分。

巴菲特坦白地對這種指控表示異議。它稱《新聞晚報》完全有望能在周日贏利。他說發行新報只應加強競爭而不是禁止,並明白表示不管後果如何,《新聞晚報》和其他報紙一樣有權在周日發行。再說,巴菲特沒有義務來維持其他競爭者的業務。

這只是別人過去對他太不防備了。

《信使快報》全文刊登了法律檔案的抄本,好像這次訴訟是本世紀最重要的事一樣。他的誇誇其談的舊金山辯護人也提醒市民注意巴菲特這個外地佬,要像驅逐鑽營的政客一樣摒棄他以維護當地的制度。

法律要求《信使快報》出示它的對手意圖摧毀它的證據,如價格低於成本的不公正的商業做法,會對 《信使快報》有利,可是一些競爭策略與非法做法之間的界限十分模糊。關鍵的問題是 《新聞晚報》是否有壟斷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