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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    P 57


作者:沈括
頁數:57 / 65
類別:古典散文

 

夢溪筆談

作者:沈括
第57,共65。
月正午而生者為潮,則正子而生者為汐;正子而生者為潮,則正午而生者為汐。

曆法見于經者,唯《堯典》言「以閏月定四時成歳 。」置閏之法,自堯時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閏之法,先聖王所遺,固不當議。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後世者,如歳差之類,方出於近世,此固無古今之嫌也。



  
凡日一出沒謂之一日,月一盈虧謂之一月。以日月紀天,雖定名,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復與日會;歳十二會而尚有餘日。積三十二月,復余一會,氣與朔漸相遠,中氣不在本月,名實相乘,加一月謂之 「閏」。閏生於不得已,猶暍舍之用磹楔也。

自此氣、朔交爭,歳年錯亂。四時失位,算數繁猥。凡積月以為時,四時以成歳,陰陽消長,萬物生殺變化之節,皆主于氣而已。但記月之盈虧,都不繫歳事之舒慘。

今乃專以朔定十二月,而氣反不得主本月這政。時已謂之春矣,而猶行肅殺之政,則朔在氣前者是也。徒謂之乙歳之春,而實甲歳之冬也;時尚謂之冬也,而已行發生之令,則朔在氣後者是也。徒謂之甲歳之冬,乃實乙歳之春也。

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為實,而生殺之實反為寓,而又生閏月之贅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為術,莫若用十二氣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日,歳歳齊盡,永無閏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併,一歳不過一次。

如此,則四時之氣常正,歳政不相凌奪。日月五星,亦自從之,不須改舊法。唯月之盈虧,事雖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類,不預歳時寒暑之節,寓之歷間可也。藉以元祐元年為法,當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朔。

如此曆日,豈不簡易端平,上符天運,天補綴之勞?余先驗天百刻有餘、有不足,人已疑其說。又謂十二次鬥建當隨歳差遷徙,人愈駭之。今此歷論,尤當取怪怒攻罵。然異時必有用余之說者。

五行之時謂之五辰者,春夏秋冬,各主一時,以四時分屬五行,則春夏秋冬雖屬木火金水,而建辰、建未、建戌、建醜之月,各有十八日屬土。故不可時言,須當以月言。十二月謂之十二辰,則五行之時謂之五辰也。


  

《黃帝素問》有五運六氣。所謂五運者,甲巳為土運,乙庚為金運,丙辛為水運,丁壬為木運,戊癸為火運。如甲巳所以為土,戊癸所以為火,多不知其因。余按,《素問五運大論》: 「黃帝問五運之所始於岐伯,引《太始天元冊文》曰 :『始開戊已之分 。』

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 。」王砅注引《遁甲》:「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天門在戌亥之間,奎、璧之分;地戶在辰、巳之間,角、軫之分。凡陰陽皆始於辰,上篇所論十二月謂之十二辰,十二支亦謂之十二辰,十二時亦謂之十二辰,日月星謂之三辰,五生之時謂之五辰。

五運起於角、軫者,亦始於辰也。甲已之歳,戊已黅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土運。角屬辰,軫屬已。甲已之歳,得戊辰、已巳。

干皆土,故為土運。下皆同此。乙庚之歳,庚辛素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金運,庚辰、辛巳也。丙辛之歳,壬癸玄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水運,壬辰、癸巳也。

丁壬之歳,甲乙蒼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木運,甲辰、乙巳也。戊癸之歳,丙丁丹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火運,丙辰、丁巳也。《素問》曰:「始於奎、璧、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凡運臨角、軫、則氣在奎 、璧以應之 。

氣與運常同天地之門戶。故曰 :「土位之下,風氣承之。」甲己之歳,戊已土臨角、軫,則甲乙木在奎、璧。奎屬戌,璧屬亥。

甲已之歳,得甲戌、乙亥。下皆同此。曰「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乙庚之歳,庚辛金臨角、軫,則丙丁火在奎、璧。曰「水位之下,土氣承之」者,丙辛之歳,壬癸水臨角、軫,則戊已土在奎、璧。

曰 「風位之下,金氣承之」者,丁壬之歳,甲乙木臨角、軫,則庚辛金在奎、璧。曰「相火之下,水氣承之」者,戊癸之歳,丙丁火臨角、軫,則壬癸水在奎、璧。古今言《素問》者,皆莫能喻,故具論如此。

世之言陰陽者,以十干寄於十二支,各有五行相從。唯戊已則常與丙丁同行,五行家則以戊寄於巳,已寄於午;六壬家亦以戊寄於巳,而以已寄於未。唯《素問》以奎、璧為戊分,軫、角為己分。奎、譬在亥戌之間,謂之戊分,則戊當在戌也。

軫、角在辰巳之間,謂之巳分,則己當在辰也。遁甲以六戊為天門,天門在戌亥之間,則戊亦當在戌;六已為地戶,地戶在辰巳之間,則已亦當在辰。辰戌皆土位,故戊已寄焉。二說正相合。

按字書:戌,從戊、從一。則戊寄於戌,蓋有從來。辰文從廠、音漢,從。音身 。

《左傳》:「亥有二首六身。」亦用此字。從乙、音隱。從已。

則已寄於辰,與《素問 》、 《遁甲》相符矣。五行土常與水相隨。戊,陽土也。一,水之生數也。

水乃金之子,水寄於西方金之末者,生水也,而旺土包之。此戌之理如是。己,陰土也。六,水之成數也。

水乃木之母,水寄於東方木之末者,老水也。而衰土相與隱于廠下者,水土之暮也。廠,山岩之可居者。乙,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