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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P 166


作者:漢人
頁數:166 / 225
類別:古典散文

 

全漢文

作者:漢人
第166,共225。
帝王之德,莫大於知人,知人則百僚任職,天工不曠。故皋陶曰:「知人則哲,能官人。」御史大夫內承本朝之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任重職大,非庸材所能堪。今當選於群卿,以充其缺。

得其人則萬姓欣喜,百僚說服;不得其人則大職墮攵,王功不興。虞帝之明,在茲壹舉,可不致詳!竊見少府宣,材茂行,達於從政,前為御史中丞,執憲轂下,不吐剛茹柔,舉錯時當;出守臨淮、陳留,二郡稱治;為左馮翊,崇教養善,威德並行,眾職修理,奸軌絶息,辭訟者歷年不至丞相府,赦後餘盜賊什分三輔之一。功效卓爾,自左內史初置以來未嘗有也。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宣考績功課,簡在兩府,不敢過稱以奸欺誣之罪。臣聞賢材莫大於治人,宣已有效。其法律任廷尉有餘,經術文雅足以謀王體,斷國論;身兼數器,有「退食自公」之節。宣無私黨遊說之助,臣恐陛下忽於《羔羊》之詩,舍公實之臣,任華虛之譽,是用越職,陳宣行能,唯陛下留神考察。



  
(《漢書·薛宣傳》:御史大夫於永卒。谷永上疏,上然之,遂以宣為御史大夫,數月,代張禹為丞相。)

聖王不以名譽加於實效。考績用人之法,薛宣政事已試。(《漢書·王吉傳》:薛宣代駿為少府,會御史大夫缺,谷永奏言云云。上然其議,宣遂超御史大夫至丞相。

案此奏即《薛宣傳》約文,今並載之。)

○請賜謚鄭寬中疏

臣聞聖王尊師傅,褒賢俊,顯有功,生則致其爵祿,死則異其禮謚。昔周公薨,成王葬以變禮,而當天心。公叔文子卒,衛侯加以美謚,著為後法。近事,大司空朱邑、右扶風翁歸德茂夭年,孝宣皇帝愍冊厚賜,贊命之臣靡不激揚。

關內侯鄭寬中有顏子之美質,包商偃之文學,嚴然總《五經》之眇論,立師傅之顯位,入則鄉唐虞之閎道,王法納乎聖聽,出則參塚宰之重職,功列施乎政事,退食自公,私門不開,散賜九族,田畝不益,德配周召,忠合《羔羊》,未得登司徒,有家臣,卒然早終,尤可悼痛!臣愚以為宜加其葬禮,賜之令謚,以章尊師褒賢顯功之德。(《漢書·儒林·張山附傳》)

○上疏理梁王立


  

臣聞禮,天子外屏,不欲見外也。是故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聽聞中之言。《春秋》為親者諱,《詩》云:「慼慼兄弟,莫遠具爾。」今梁王年少,頗有狂病,始以惡言案驗,既亡事實,而發閨門之私,非本章所指。

王辭又不服,猥強劾立,傅致難明之事,獨以偏辭成罪斷獄,亡益於治道,污衊宗室以內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非所以為公族隱諱,增朝廷之榮華昭聖德之風化也。臣愚以為王少父同產長,年齒不倫。梁國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麗。

父同產亦有恥辱之心。案事者乃驗問惡言,何故猥自發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過誤失言。文吏躡尋,不得轉移,萌芽之時,加恩勿治,上也。既已案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

而反命於下吏,以廣公族附疏之德,為宗室刷污亂之恥,甚得治親之誼。(《漢書·梁懷王揖附傳》:永始中,相禹奏梁王立對外家怨望,有惡言。有司案驗,因發淫亂事,奏立禽獸行,請誅,太中大夫谷永上疏。)

○受降議

漢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單於詘體稱臣,列為北藩,遣使朝賀,無有二心,漢家接之,宜異於往時。今既享單於聘貢之質,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絶慕義之君也。假令單於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詐降以卜吉凶,受之虧德沮善,令單於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間,欲因而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直責。

此誠邊竟安危之原,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勿受,以昭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漢書·匈奴傳》下:河平元年,右皋林王伊邪莫演言欲降,下公卿議。議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

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以為云云,對奏,天子從之。)

○塞河議

河,中國之經瀆,聖王興則出圖書,王道廢則竭絶。今潰溢橫流,漂沒陵阜,異之大者也。修政以應之,災變自除。(《漢書·溝洫志》:先是谷永以為)

○諫成帝微行

《易》稱得臣無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宜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於北宮,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隨,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溷餚亡別,閔勉遁樂,晝夜在路,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干戈守空宮。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積數年矣。

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將以庶人受土田也。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

○說成帝距絶祭祀方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