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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P 209


作者:漢人
頁數:209 / 225
類別:古典散文

 

全漢文

作者:漢人
第209,共225。
本始元年丞相義等議,謚孝宣皇帝親曰悼園,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立廟,益故奉園民滿千六百家,以為縣。臣愚以為皇考廟本不當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雲陵園,雖前以禮不復修,陵名未正。

謹與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議,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孫繼統為孝昭皇帝后,以數,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廟親未盡,不毀。此兩統貳父,違於禮制。案義奏親謚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相奏悼園稱皇考,立廟,益民為縣,違離祖統,乖繆本義。



  
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謂若虞舜、夏禹、殷湯、周文、漢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為繼祖統為後者也。臣請皇高祖考廟奉明園毀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漢書·韋玄成傳》:平帝元始中,大司馬王莽奏,奏可。)

○奏定郊祀

帝王之義,莫大於承天,承天之序,莫重於效祀。祭天於南,就陽位,祀地於北,主陰。義圜丘象天,方澤則地,圓方因體,南北從位,燔燎升氣,瘞埋就類。牲欲繭慄,味尚清玄。

器成匏勺,貴誠因質。天地神所統,故類乎上帝,於六宗,望秩山川,班於群臣,皇天后土,隨土所在,而事焉。甘泉太陰,河東少陽,咸失厥位,不合禮制。聖王之制,必上當天心,下合地意,中考人事,故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

回而求福,厥路不通,在《易》泰卦,乾坤合體。天地交通,萬物聚出。其律太簇,天子親郊天地,先祖配天,先妣配地,陰陽之別。以日冬至祀天,夏至祀后土。

君不省方而使有司。六宗,日月星,山川海,星則北辰,川即河,山岱宗。三光眾明,山阜百川,眾流淳污,皋澤以類相屬,各數秩望相序。(《續漢·祭祀志》上注補引《黃圖元始儀》:元始四年,宰衡莽奏。)

○奏復長安南北郊


  

王者父事天,故爵稱天子。孔子曰:「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緣考之意,欲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

是以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禮記》天子祭天地及山川,歲遍。《春秋谷梁傳》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郊。高皇帝受命,因雍四,起北,而備五帝,未共天地之祀。

孝文十六年用新垣平,初起渭陽五帝廟,祭泰一、地,以太祖高皇帝配。日冬至祠泰一,存至祠地,皆並祠五帝,而共一牲,上親郊拜。後平伏誅,乃不復自親,而使有司行事。孝武皇帝祠雍,曰:「今上帝朕親郊,而后土無祠,則禮不答也。」於是元鼎四年十一月甲子始立后土祠於汾陰。或曰,五帝,泰一之佐,宜立泰一。五年十一月癸未始立泰一祠於甘泉,三歲一郊,與雍更祠,亦以高祖配,不歲事天,皆末應古制。建始元年,徙甘泉泰河東后土於長安南北郊。

永始元年三月,以未有皇孫,復甘泉、河東祠。綏和二年,以卒不獲,復長安南北郊。建平三年,懼孝哀皇帝之疾未瘳,復甘泉、汾陰祠,竟復無福。臣謹與太師孔光、長樂少府平晏、大司農左咸、中壘校尉劉歆、太大中大夫朱陽、博士薛順、議郎國由等六十七人議,皆曰宜如建始時丞相匡衡等議,復長安南北郊如故。

(《漢書·郊祀志》下:平帝元始五年,大司馬王莽奏言。)

○奏改郊祀禮

《周官》天墜之祀,樂有別有合。其合樂曰「以六律、六鐘、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祀天神,祭地,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凡六樂,奏六歌,而天地神之物皆至。四望,蓋謂日月星海也。

三光高而不可得親,海廣大無限界,故其樂同。祀天則天文從,祭地則地理從。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

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其誼一也。天地合精,夫婦判合。祭天南郊,則以地配,一體之誼也。天地位皆南鄉,同席,地在東,共牢而食。

高帝、高後配於壇上,西鄉,後在北,亦同席共牢。牲用繭慄,玄酒陶匏。《禮記》曰:「天子籍田千畝以祀天地。繇是言之,宜有黍稷。

天地用牲一,燔燎瘞埋用牲一,高帝、高後用牲一。天用牲左,及黍稷,燔燎南郊;地用牲右,及黍稷,瘞於北郊。其旦,東鄉再拜朝日;其夕,西鄉再拜夕月。然後孝弟之道備,而神嘉享,萬福降輯。

此天地合祀,以祖妣配者也。其別樂曰:“冬日至,於地上圜丘奏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樂八變,則地皆出。」天地有常位,不得常合,此其各特祀者也。陰陽之別於日冬夏至,其會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

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郊,以高帝、高後配。陰陽有離合,《易》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效,高帝配而望群陽;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後配而望群陰:皆以助致微氣,通道幽弱。當此之時,後不省方,故天子不親而遣有司,所以正承天順地,復聖王之制,顯太祖之功也。

渭陽祠勿復修。群望未悉定,定復奏。(《漢書·郊祀志》下:莽又頗改其禮。又略見《禦覽》五百二十九引《三輔黃圖》:宰衡王莽奏。)

○奏分群神為五部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