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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    P 126


作者:紀曉嵐
頁數:126 / 188
類別:古典散文

 

閱微草堂筆記

作者:紀曉嵐
第126,共188。
至河暴漲乃麇至,護堤者見其以首觸岸,如萬杵齊築,則決在斯須間矣。豈非數哉。然唐堯洪水,天數也,神禹隨刊,則人事也。惟聖人能知天,惟聖人不委過于天,先事而綢繆,後事而補救,雖不能消弭,亦必有所輓回。

●蔣心余言,有客赴人遊湖約,至則畫船簫鼓,紅裙而侑酒者,諦視乃其婦也,去家二千里,不知何流落到此,懼為辱,噤不敢言,婦乃若不相識,無恐怖意,亦無慚愧意。調絲度曲,引袖飛觴,恬如也,惟聲音不相似。又婦笑好掩口,此妓不然,亦不相似,而右腕紅痣如粟顆,乃復宛然。大惑不解,草草終筵,將治裝為歸計,俄得家書,婦半載前死矣,疑為見鬼,亦不復深求。



  
所親見其意態殊常,密詰再三,始知其故。咸以為貌偶同也。後聞一遊士來往吳越間,不事干謁,不通交遊,亦無所經營貿易,惟攜姬媵數輩閉門居,或時出一二人,屬媒媼賣之而已。以為販鬻婦女者,無與人事,莫或過問也。

一日,意甚匆遽,急買舟欲赴天目山,求高行僧作道場,僧以其疏語掩抑支離,不知何事,又有本是佛傳,當求佛佑,仰藉慈雲之庇,庶寬雷部之刑語。疑有別故,還其襯施,謝遣之。至中途,果殞于雷。後從者微泄其事,曰:此人從一紅衣番僧受異術,能持咒攝取新斂女子屍,又攝取妖狐淫鬼,附其屍以生,即以自侍。

再有新者,即以舊者轉售人,獲利無算。因夢神責以惡貫將滿,當伏天誅,故懺悔以求免,竟不能也。疑此客之婦,即為此人所攝矣。理藩院尚書留公亦言,紅教喇嘛有攝召婦女術,故黃教斥以為魔雲。

●表叔王月阡,言近村某甲買一妾,兩月餘逃去,其父反以妒殺焚屍訟,會縣官在京需次時,逃妾構訟,事與此類,觸其舊憤,窮治得誣狀。計不得逞,然堅不承轉鬻,蓋無誘逃實證,難於究詰。妾卒無蹤,某甲婦弟住隔縣,婦歸寧,聞弟新納妾,欲見之,妾閉戶不肯出,其弟自曳之來,一見即投地叩額稱死罪,正所失妾也。婦弟以某甲舊妾,不肯納,某甲以曾侍婦弟,亦不肯納,鞭之百,以配老奴,竟以爨婢終焉。


  

夫富室構訟,詞連帷薄,此不能旦夕結也。而適值是縣官,女子轉鬻,深匿閨幃,此不易物色求也,而適值其婦弟。機械百端,可雲至巧,烏知造物更巧哉。

●宋人詠蟹詩曰:水清詎免雙螯黑,秋老難逃一背紅,借寓朱勔之貪婪必敗也。然他物供庖廚,一死焉而已。惟蟹則生投釜甑,徐受蒸煮,由初沸至熟,至速亦逾數刻,其楚毒有求死不得者,意非夙業深重,不墮是中。相傳趙公宏燮官直隷巡撫時,時直隷尚未設總督,一夜,夢家中已死僮仆媼婢數十人,環跪階下,皆叩額乞命,曰:奴輩生受豢養恩,而互結朋黨,矇蔽主人,久而枝蔓牽纏,根柢生固,成牢不可破之局,即稍有敗露,亦眾口一音,巧為解結,使心知之而無如何。

又久而陰相掣肘,使不如眾人之意,則不能行一事。坐是罪惡,墮入水族,使世世罹湯鑊之苦,明日主人供膳蟹,即奴輩後身,乞見赦宥。公故仁慈天曙,以夢告司庖,飭舉蟹投水,且為禮懺作功德。時霜蟹肥美,使宅所供,尤精選膏腴。

奴輩皆竊笑曰:老翁狡獪,造此語怖人耶。吾輩豈受汝紿者,竟效校人之烹,而以已放告,又乾沒其功德錢,而以佛事已畢告,趙公竟終不知也。此輩作奸,固其常態,要亦此,數十僮仆婢媼者,留此錮習,適以自戕。請君入甕,此之謂歟。

●有州牧以貪橫伏誅,既死之後,州民喧傳其種種冥報,至不可殫書。余謂此怨毒未平,造作訛言耳。先兄晴湖則曰:天地無心,視聽在民,民言如是,是亦可危也已。

●烏魯木齊軍校王福,言曩在西寧,與同隊數人入山射生,遙見山腰一番婦獨行,有四狼隨其後,以為狼將搏噬,番婦未見也,共相呼噪,番婦如不聞。一人引滿射狼,乃誤中番婦,倒擲墮山下,眾方驚悔,視之亦一狼也,四狼則已逸去矣。蓋妖獸幻形,誘人而啖,不幸遭殪也。豈惡貫已盈,若或使之歟。

●狐所幻化,不知其自視如何,其互相視又如何,嘗于灤陽消夏錄論之。然狐本善為妖惑者也。至鬼則人之餘氣,其靈不過如人耳。人不能化無為有,化小為大,化醜為妍,而諸書載遇鬼者,其棺化為宮室,可延人入;其墓化為庭院,可留人居;其凶終之鬼,備諸惡狀者,可化為美麗,豈一為鬼而即能歟?抑有教之者歟?此視狐之幻,尤不可解。

憶在涼州路中,禦者指一山坳曰:曩與車數十輛,露宿此山,月明之下,遙見山半有人家,土垣周絡,角有一一可數。明日過之,則數塚而已。是無人之地,亦能自現此象矣。明器之作,聖人其知此情狀乎?

●滄州李媼,余乳母也。其子曰柱兒,言昔往海上放青時,海濱空曠之地,茂草叢生,土人驅牛馬往牧,謂之放青。有灶丁夜方寢——海上煮鹽之戶,謂之灶丁,聞室內淅淅有聲,時月明穿牖,諦視無人,以為蟲鼠類也。俄聞人語嘈雜,自遠而至,有人連呼曰:竄入此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