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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起源    P 50


作者:達爾文
頁數:50 / 166
類別:生物學

 

物種起源

作者:達爾文
第50,共166。
在殘跡器官方面,在對特殊目的很少專業化的器官方面,以及,大概在多形的類群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几乎同樣的情形;固為在這些情形下,自然選擇未曾或者不能發生充分的作用,因此體制便處于徬徨的狀態。但是這裡特別和我們有關係的是,在我們的家養動物裡,那些由於連續的選擇作用而現今正在迅速進行變化的構造也是顯著于變異的,看一看鴿子的同一品種的一些個體吧,並且看一看翻飛鴿的嘴、傳書鴿的嘴和肉垂、扇尾鴿的姿態及尾羽等等具有何等重大的差異量;這些正是目前英國養鴿家們主要注意的各點。甚至在同一個亞品種裡,如短面翻飛鴿這個亞品種,要育成近乎完全標準的鴿子是極其困難的,多數都與標準距離甚遠。因此可以確實他說,有一種經常的鬥爭在下述兩方面之間進行着,一方面是回到較不完全的狀態去的傾向,以及發生新變異的一種內在傾向,另一方面是保持品種純真的不斷選擇的力量。

最後還是選擇獲勝,因此我們不必擔心會遭到如此失敗,以致從優良的短面鴿品系裏育出像普通翻飛鴿那樣粗劣的鴿。在選擇作用正在迅速進行的情況下,正在進行變異的部分具有巨大的變異性,是常常可以預料到的。



  
現在讓我們轉到自然界來。任何一個物種的一個部分如果比同屬的其他物種異常發達,我們就可以斷言,這一部分自那幾個物種從該屬的共同祖先分出的時期以來,已經進行了非常重大的變異。這一時期很少會十分久遠,因為一個物種很少能延長到一個地質時代以上。所謂異常的變異量是指非常巨大的和長期連續的變異性而言,這種變異性是由自然選擇為了物種的利益而被繼續累積起來的。

但是異常發達的部分或器官的變異性,既已如此巨大而且是在不很久遠的時期內長久連續進行,所以按照一般規律,我們大概還可料想到,這些器官比在更長久時期內几乎保持穩定的體制的其他部分,具有更大的變異性。我相信事實就是這樣。一方面是自然選擇,另一方面是返祖和變異的傾向,二者之間的鬥爭經過一個時期會停止下來的;並且最異常發達的器官會成為穩定的,我覺得沒有理由可以懷疑這一點。因此,一種器官,不管它怎樣異常,既以近於同一狀態傳遞給許多變異了的後代,如蝙蝠的翅膀,按照我們的理論來講,它一定在很長久的時期內保持着差不多同樣的狀態;這樣,它就不會比任何其他構造更易於變異。


  

只有在變異是比較新近的、而且異常巨大的情況下,我們才能發現所謂發育的變異性(generativevariability)依然高度存在。因為在這種情形下,由於對那些按照所要求的方式和程度發生變異的個體進行繼續選擇,以及由於對返歸以前較少變異的狀態進行繼續排除,變異性很少被固定下來。

物種的性狀比屬的性狀更易變異

前節所討論的原理也可應用於現在這個問題。眾所周知,物種的性狀比屬的性狀更易變化。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如果在一個大屬的植物裡,有些物種開藍花,有些物種開紅花,這顏色只是物種的一種性狀;開藍花的物種會變為開紅花的物種,對此誰都不會感到驚奇,相反亦如是;但是,如果一切物種都是開藍花的,這顏色就成為屬的性狀,而它的變異便是更異常的事情了。我選取這個例子的理由是因為多數博物學者所提出的解釋不能在這裡應用,他們認為物種的性狀之所以比屬的性狀更易變異,是因為物種的分類所根據的那些部分,其生理重要性小於屬的分類所根據的那些部分。

我相信這種解釋只是部分而間接地正確的;在《分類》一章裡我還要講到這一點。引用證據來支持物種的普通性狀比屬的性狀更易變異的說法,几乎是多餘的了;但關於重要的性狀,我在博物學著作裡一再注意到以下的事情,就是,當一位作者驚奇地談到某一重要器官或部分在物種的大群中一般是極其固定的,但在親緣密切的物種中差異卻很大時,它在同種的個體中常常易於變異。這一事實指出,一般具有屬的價值的性狀,一經降低其價值而變為只有物種的價值時,雖然它的生理重要性還保持一樣,但它卻常常變為易於變異的了。同樣的情形大概也可以應用於畸形:至少小聖·提雷爾無疑地相信,一種器官在同群的不同物種中,愈是正常地表現差異,在個體中就愈多受變態所支配。

按照各個物種是被獨立創造的流俗觀點來看,在獨立創造的同屬各物種之間,為什麼構造上相異的部分比密切近似的部分更容易變異,我看對此無法做出任何說明。但是,按照物種只是特徵顯著的和固定的變種的觀點來看,我們就可以預期常常看到,在比較近期內變異了的因而彼此有所差異的那些構造部分,還要繼續變異。或者,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說明,凡是一個屬的一切物種的構造彼此相似的、而與近緣屬的構造相異的各點,就叫作屬的性狀。這些性狀可以歸因于共同祖先的遺傳,因為自然選擇很少能使若干不同的物種按照完全一樣的方式進行變異,而這些不同的物種已經適于多少廣泛不同的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