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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一    P 303


作者:李昉
頁數:303 / 334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一

作者:李昉
第303,共334。
上黨有個叫程逸人的人,有符術。劉悟任澤潞節度時,臨治縣有個平民叫蕭季平,家裡很富有,忽然有一天無病暴死。逸人嘗受過蕭季平厚恩,聽說他死了,就跑去看他,對他的兒子說:「你的父親不應當死,大概是被山神召去了,給他治一治還可以活過來。」於是他就用硃筆畫了一道符,向空中把它扔出去。僅僅過了一頓飯時間,蕭季平果然甦醒了。他的兒子問父親剛纔到哪去了,蕭季平說:「我今天剛起來,忽然看見一個穿綠衣的人,他說霍山神召我,我就跟使者一起走了。大約走了五十多里,剛好遇到一位穿朱紅衣服的男子,仗劍怒目從空中來到。他對我說:『程斬邪召你,你可以立即去。』於是穿綠衣的人急忙走了,好像有所畏懼似的。那個穿朱紅衣服的人拉著我又一起回來,隔了一會兒,忽然驚覺,就甦醒了。」他家裡的人覺得驚異,就詢問程逸人說:「所說的程斬邪這個人是誰呀?」程逸人說:「我從師氏歸氏那裡學到了龍虎斬邪符籙。」說著就解下所佩帶的符囊給他們看,人們才相信他的話不假。程逸人後來遊歷閩越一帶,不知哪裡去了。

李處士



  
李文公翱,自文昌宮出刺合肥郡。公性褊直方正,未嘗信巫覡之事。郡客李處士者,自雲能通神人之言,言事頗中,合郡肅敬,如事神明。公下車旬月,乃投刺候謁,禮容甚倨。公謂曰:「仲尼大聖也,而云未知生焉知死。子能賢于宣文邪?」生曰:「不然,獨不見阮生著《無鬼論》,精辨宏贍,人不能屈,果至見鬼乎?且公骨肉間,旦夕當有遘疾沉困者,苟晏安鴆毒則已,或(或原作成,據《唐闕史》改)五常粗備,漬(漬原作請,據《唐闕史》改)以七情,孰忍視溺而不援哉?」公愈怒,立命械繫之。夫人背疽,明日內潰,果不食昏暝,百刻不糝。遍召醫藥,曾無少瘳。愛女十人,既笄未嫁,環床呱呱而泣,自歸咎于文公之桎梏李生也。公以鴛鴦義重,息裔情牽,不得已,解縲紲而祈叩之。則曰:「若手翰一文,俟夜當祈之,宜留墨篆同焚,當可脫免。」仍誡曰:慎勿箋易鉛槧,他無所須矣。”公竟受教。即自草祝語,潔手書之。公性褊且疑,數紙皆誤,不能爽約,則又再書。炬灺更深,疲于毫硯。克意一幅,繕札稍嚴,而官位之中,竟箋一字。既逾時刻,遂並符以焚。焚畢,呻吟頓減,合室相慶。黎明,李生候謁。公深德之。生曰:「禍則見免,猶謂遲遲。誡公無得漏略,何為復注一字?」公曰:「無之。」生曰:「祝詞在斯。」因探懷以出示,則昨夕所燼之文也。公驚愕慚赧,避席而拜,酬之厚幣。竟無所取,旬日告別,不知所往。疾亦漸間。(出《唐闕史》)

【譯文】


  

文公李翱,從文昌宮出任合肥刺史。他性情狹隘,耿直方正,從來不相信女巫男巫所做的事。合肥郡有個外鄉人叫李處士,自己說能通神人的言語,他說的事很準,全郡的人對他肅然起敬,像信奉神明一樣信奉他。李翱上任快到一個月了,這個李處士才投進名刺等候進見,李翱禮節表情很傲慢。對他說:「孔仲尼是大聖人,卻說不知生死,你能比孔子強嗎?」李處士說:「不是這樣,你難道沒見到阮生寫作《無鬼論》,言辭精闢,氣勢宏大,內容豐富,人們駁不倒他,最終結果見到鬼這件事嗎?而且你的親人中間,最近當有得病沉重的人,如果你安於親人被毒害就罷了,如果稍微具備五常之念,沾着七情,誰能忍心看著淹死而不伸手援救呢?」李翱更加憤怒,立即下令用刑具把李處士鎖住關押起來。這時李翱的夫人背上生個毒瘡,第二天裡面就潰爛了,竟然不吃東西,昏昏沉沉地閉着眼睛,一連幾天連米湯都沒喝。到處問醫買藥,一點也沒見好轉。愛女十個人,已經到結婚的年齡卻還沒有出嫁,繞着床大聲哭泣,開始埋怨李翱關押李生。李翱因為夫妻情義深重,子女感情牽動,不得已,就給李處士解開繩索向他磕頭祈請。李處士說:「如果你親手寫一篇文章,等到夜間當為你祈禱,應當把我留下的符一同燒掉,一定能夠解脫免災。」又告誡他說:「千萬不要在書札上添字改字,其它就不必準備什麼了。」李翱完全按他指點的去作,就自己起草禱告的話,洗淨了手去寫。李翱性情狹隘又多疑,寫了幾張紙都有錯誤,不能失約,就又重新寫,點着蠟燭寫到更深,被累得疲倦不堪。精心寫成一幅,書札繕寫得比較嚴整,但寫自己官位幾個字中竟漏掉一字,在旁邊補上。約定的時刻已經超過了,就連信札和符籙一起燒了。燒完以後,夫人呻吟的聲音頓時減少了,全家人互相慶賀。黎明時,李生等候拜見,李翱非常感激他。李生說:「禍患算是被免除了,不過還是遲緩了。我告誡您不能漏字,為什麼又補註一個字?」李翱說:「沒有這回事。」李生說:「祈禱的詞句在這裡。」就從懷爭掏出給他看,正是昨天燒成灰的文字。李翱又驚愕又羞慚,就離開座席向李生下拜,用厚禮報答他。李生什麼也不要,過了十來天,李生告別,不知到哪裡去了。夫人的病也漸漸痊癒了。

駱玄素

趙州昭慶民駱玄素者,為小吏,得罪于縣令,遂遁跡而去。令怒,分捕甚急,遂匿身山谷中。忽遇老翁,衣褐衣,質狀凡陋,策杖立於長松之下。召玄素訊之曰:「爾安得至此耶?」玄素對:「得罪于縣令,遁逃至此,幸翁見容。」翁引玄素入深山,僅行十餘里,至一岩穴,見二茅齋東西相向,前臨積水,珍木奇花,羅列左右。有侍童一人,年甚少,總角衣短褐,白衣緯帶革舄,居于西齋。其東齋有藥灶,命玄素候火。老翁自稱東真君,命玄素以東真呼之。東真以藥十餘粒,令玄素餌之,且曰:「可以治饑矣。」自是玄素絶粒。僅歲余,授符術及吸氣之法,盡得其妙。一日,又謂玄素曰:「子可歸矣。」既而送玄素至縣南數十里,執手而別。自此以符術行裡中。常有孕婦,過期不產。玄素以符一道,令餌之,其夕即產,于兒手中得所吞之符。其他神效,不可具述。其後玄素犯法,刺史杖殺之。凡月餘,其屍如生,曾無委壞之色,蓋餌靈藥所致。於是裡人收瘞之。時寶曆元年夏月也。(出《宣室志》)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