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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P 466


作者:李昉
頁數:466 / 471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二

作者:李昉
第466,共471。
有一位讀書人當了畿尉,經常辦理盜賊案子。當時,監獄還沒建成,畿尉獨坐廳上,有一個戴着刑具的囚犯對畿尉說:「我不是賊,不是等閒之輩,你若是放了我,日後一定會報答你。」看這人的相貌不一般,言詞不俗,畿尉心中已經默許了,表面上並沒答應。到了夜裡,他暗地裡叫獄吏放了那個囚犯,又叫獄吏也逃跑了。天亮時,獄中囚犯跑了,獄吏也逃了,上司也只能責罰一通而已。後來,畿尉當官任期已滿,好幾年到處遊歷,經常住在外面。到了一個縣,聽說縣令和當年放走的那個囚犯姓名相同,他便前住拜訪,讓縣令說出姓名,縣令有些驚慌,出來迎拜,一看,確是當年所放的那人。便留在廳中,二人對床而眠,高興地過了十幾天,縣令卻不帶客人回家。忽然一日,把客人領回家去,客人要上廁所,廁所和住房只隔一道牆。客人在廁所中聽縣令妻子問:「這是什麼客人,十幾天也不領回家?」縣令說:「這人對我有大恩,當年是他放了我,我才有今天,我還不知道怎樣報答他呢?」他妻子說:「你沒聽人說麼,大恩不報,你應該看時機行事。」縣令沉默了一會兒,說:「你說得有道理。」客人聽到他這麼說,急忙回來告訴奴僕,騎馬悄悄走了,衣服都扔在了大廳。到了晚上,已走出五六十里,出了縣界,在一個鄉村小店裡住下,僕人埋怨人走得這麼急,不知為了什麼?待他們休息了一會兒後,主人才把縣令負心的事說了一遍,說完長嘆一聲,主僕二人落下了傷心的眼淚。忽然有一人從床下站出來,手拿匕首,客人大驚,那人說:「我是個義士,縣令讓我來殺你的頭,方纔聽你們一說,才知道縣令是個忘恩負義的人,不然的話,就錯殺了你這個好人。我決不能饒過他,你們先別睡,稍等一會兒,我把他的頭給你們送來,給你出出這口冤氣。」客人又害怕又感謝,這義士拿劍出門就像飛一樣走了。到了二更,有人呼叫,壞人的頭拿來了。點燈一看,正是那縣令的頭,劍客辭別了客人,不知去了哪裡。

卷第一百九十六 豪俠四



  
田膨郎 宣慈寺門子 李龜壽 潘將軍 賈人妻 荊十三娘 許寂 丁秀才


  

田膨郎

唐文宗皇帝嘗寶白玉枕,德宗朝于闐國所貢,追琢奇巧,蓋希代之寶。置寢殿帳中。一旦忽失所在。然禁衛清密,非恩渥嬪禦莫有至者,珍玩羅列,他無所失。上驚駭移時,下詔于都城索賊。密謂樞近及左右廣中尉曰:「此非外寇所入,盜當在禁掖。苟求之不獲,且虞他變。一枕誠不足惜,卿等衛我皇宮,必使罪人斯得。不然,天子環衛,自茲無用矣。」內宮惶慄謝罪,請以浹旬求捕。大懸金帛購之,略無尋究之跡。聖旨嚴切,收系者漸多,坊曲閭裡,靡不搜捕。有龍武二蕃將王敬弘嘗蓄小仆,年甫十八九,神彩俊利,使之無往不屆。敬弘曾與流輩于威遠軍會宴,有侍兒善鼓胡琴。四座酒酣,因請度曲。辭以樂器非妙,須常禦者彈之。鐘漏已傳,取之不及,因起解帶。小仆曰:「若要琵琶,頃刻可至。」敬弘曰:「禁鼓才動,軍門已鎖,尋常汝起不見,何見之謬也?」既而就飲數巡,小仆以綉囊將琵琶而至,座客歡笑。南軍去左廣,往複三十餘里,入夜且無行伍,既而倏忽往來。敬弘驚異如失。時又搜捕嚴急,意以盜竊疑之。宴罷及明,遽歸其第。引而問之曰:「使汝累年,不知矯捷如此。我聞世有俠士,汝莫是否?」小仆謝曰:「非有此事,但能行耳。」因言父母皆在蜀川,頃年偶至京國,今欲卻歸鄉裡,有一事欲報恩。偷枕者早知姓名,三數日當令伏罪。敬弘曰:「如此事,即非等閒,遂令全活者不少。未知賊在何許,可報司存掩獲(明抄本存作府。獲作捕)否?」小仆曰:「偷枕者田膨郎也。市廛軍伍,行止不恆,勇力過人,且善超越。苟非便折其足,雖千兵萬騎,亦將奔走。自茲再宿,候之於望仙門,伺便擒之必矣。將軍隨某觀之,此事仍須秘密。」是時涉旬無雨,向曉塵埃頗甚,車馬騰踐,跬步間人不相睹。膨郎與少年數輩,連臂將入軍門,小仆執球杖擊之,歘然已折左足。仰而窺曰:我偷枕來,不怕他人,唯懼于爾。既此相值,豈復多言。於是舁至左右軍,一款而伏。上喜于得賊,又知獲在禁旅,引膨郎臨軒詰問,具陳常在營內往來。上曰:「此乃任俠之流,非常之竊盜。」內外囚係數百人,於是悉令原之。小仆初得膨郎,已告敬弘歸蜀。尋之不可,但賞敬弘而已。(出《劇談錄》)

【譯文】